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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司法局2018年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09-0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机关党员干部队伍,根据中央、省、市、县委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我局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提出以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主线贯穿学习始终,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为目标,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的能力,为提升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新水平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学习重点

  (一)深入学习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科学内涵、主要观点和精神实质,全面把握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一个有机整体和科学体系,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新《中国共产党章程》、全国两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三)深入学习领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理解“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内在联系,把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基本要求,提升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做好保平安、促发展、强法治、惠民生的各项工作,深入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各个领域的生动实践。

  (四)深入学习与司法行政相关的法律知识。系统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自觉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法》、《公务员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了解掌握其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强化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坚持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观念,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学法懂法中发挥表率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

  (五)深入学习领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重点学习《准则》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12个方面的内容和规定,学习领会《条例》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内容范畴、方法途径等重要问题,增强积极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推动党内监督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六)深入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认真研读《规则》具体条文,深刻理解把握学习的性质定位原则、内容形式要求、组织管理考核等方面规定,不断提升学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七)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重大理论观点、重大工作部署。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上所做的政治报告,认真研读党的十九大文件,深刻理解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重大理论观点、重大工作部署,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现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八)深入学习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基本要求。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部署、基本要求,重点了解当前意识形态领域需要注意的倾向性问题,把握做好工作的具体要求,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分析和判断上来。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强化分析研判,加强舆论引导,巩固意识形态领域积极向好势头。

  三、学习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学习制度。要增强学习的主动性,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措施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重要途径。严格执行学习制度,切实加强和改进局党组中心组和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方式方法。党组中心组成员要带头遵守学习制度,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妥善处理工作和学习的关系,全年中心组理论学习不少于6次12天,其中集体研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中心组成员全年学习的出席率不低于80%。中心组成员要制定自学计划,认真学习既定书目,在集体学习时作一次中心发言,记好一本学习笔记。

  (二)领导干部带头,发挥表率引领作用。局党组书记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责任人,对党组中心组学习全面负责。班子成员要积极参加中心组学习活动,指导分管股室学习,并按要求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学习活动。班子成员要带头作表率,坚持学用结合,把理论学习与工作应用紧密结合起来,提高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要坚持问题导向,咬定问题不放松,切实把学习过程变为形成工作思路的过程,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

  (三)开展专题调研,建立机关学习长效机制。要把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员干部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调查和研究问题。每位中心组成员每年要撰写1篇学习体会,并于11月底前报送局政工办。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和推进领导干部讲学、评学、述学、考学制度,落实上级关于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效果评估。

  和平县司法局

  2018年3月26日

  附件:和平县司法局2018年党员干部学习计划安排表

和平县司法局2018年党员干部学习计划安排表

序号学习内容学习形式时间安排
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新党章、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会1月
2新党章、市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十三届县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会2月
3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会3月
4《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专题学习会4月
5“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学习会5月
6七一讲话、党章、党纪党规学习专题学习会7月
7《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专题学习会9月
8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会10月
9业务知识学习专题学习会11月
10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会根据县委部 署确定
11依法治国及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学习专题学习会12月

  注:具体学习时间另定,学习专题可根据情况变化作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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