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平县2022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配套升级版项目购买肥料补贴的通知

作者: 来源:和平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3-30 浏览次数:- 【字体:

  广大农户:

  为促进我县化肥减量增效,全面提升作物科学施肥水平。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户自愿”的原则,我局对购买商品有机肥、配方肥、/控释肥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广大农户,实行购买直减补贴。现将相关补贴事项通知如下:

  一、肥补贴品种

  (一)配方肥品种

  1.芭田有机无机复混肥料:18-8-15,总养分≧41%,有机质≧10%(水稻适用肥)

  2.苏兴掺混肥料(BB肥):22-5-13,总养分≧40%(水稻适用肥)。

  3.石宝山高浓度硫酸钾复合肥:15-15-15,总养分≧45%(水果适用肥)。

  4.丰之蓝复合肥料17-7-17,总养分≧41%(水稻专用肥)

  (二)/控释肥品种

  施可丰缓释稳定性复合肥:20-8-14,总养分≥42%(水果、水稻适用肥)

  (三)有机肥品种

  绿之宝有机肥料:有机质≧45%(水稻、瓜果适用肥)

  、补贴范围及标准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购买补贴行动补贴标准按照市场价格的20%予以补贴。

  三、补贴时间

  补贴活动安排在20233月至202310月底进行;补贴额度有限,先买先,补完即止。

  四、补贴方式

  (一)实行购买直减方式补贴。

  (二)农户申请购肥补贴需提供以下资料:填写《农户购买肥料产品补贴申请表》、《购买肥料补贴签收、购买现场照片、购买送(收)货单且双方(农户、经销商)签名、收据或发票等。将上述资料提交给供应商,农户直接享受补贴。

  (三)农户购买补贴肥料数量

  1、购买配方肥/控释肥。按照1亩施肥1亩数不足1亩,按1亩算)的原则,实行购买直减补贴。农户购买需填写“购买肥料补贴申请书”,并盖章(购买30包的盖行政村公章,100包的盖行政村和镇农业办公室公章)。

  2、购买有机肥。按照1亩限额施肥25亩数不足1亩,按1亩算)的原则,实行购买直减补贴。农户购买时需填写“购买肥料补贴申请书”并盖章(购买100包的盖行政村公章,200包的盖行政村和镇农业办公室公章)

  、肥料供应商服务区域

  为方便农户购买肥料,全县共设立3个肥料经销点,具体如下:

  1阳明总经销点(和平县众田农资有限公司)。服务区域:阳明镇、合水镇、大坝镇、公白镇、热水镇、浰源镇、青州镇

  2彭寨分经销点(和平县彭寨为民农资经销部):服务区域:彭寨镇、古寨镇、贝墩镇、林寨镇、东水镇、礼士镇)

  3、下车镇分经销点(下车镇黄生肥料农药经营部):服务区域:下车镇、长塘镇、优胜镇、上陵镇。

  附件:农户购买肥料产品补贴申请表.docx

和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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