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民政局2018年禁毒工作计划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12-0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国家、省、市、县禁毒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持续深入开展禁毒工程,全面落实市、县的统一部署,积极发挥民政系统优势,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全民禁毒工程,进一步做好全区禁毒工作,推动《中共河源市委办公室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全民禁毒工程实施意见(2017-2019年)》的通知》部署的各项工作顺利实施、落到实处,以强大的宣传教育攻势营造禁毒的深厚氛围,进一步推动禁毒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局禁毒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成员,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定具体详细的工作方案,督促指导落实禁毒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以点带面,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禁毒工作,预防为先。采取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干部职工的禁毒意识,提高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坚持预防为主的客观要求,也是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一是结合“6•26”禁毒日和全国“12•4”法制宣传日期间,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禁毒知识普及全民毒品预防,扩大禁毒工作的社会影响。二是利用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禁毒知识读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观看禁毒宣传教育片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让禁毒宣传教育在全局形成浓厚的氛围,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防毒、反毒和拒毒意识。

(二)立足社区,做好戒毒康复工作。“8.31”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程,是禁毒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解决毒品问题的治本之策。一是定期组织开展县级禁毒社工队伍业务培训,向社工普及禁毒社会工作基本知识,提高我县社工禁毒业务技能。二是指导成立专注1家以上禁毒社会工作的服务机构,监督完善相关配套的服务工作。三是配合禁毒办,指导社会工作者到隔离戒毒场所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供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治。四是确定阳明镇为对口联系点,通过摆摊设点、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加大阳明镇禁毒宣传力度,走访慰问镇上生活困难的戒毒人员家庭,指导组织阳明镇社会工作者对戒毒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

(三)履行职责,做好社会救助工作。一是组织民政局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探望慰问生活困难的戒毒人员和家庭,微心愿帮扶生活困难吸毒人员,开展因毒致贫致孤项目帮扶,对口联系。二是救灾救济股及各镇民政办要做好凡戒毒人员在戒毒期间或戒毒家庭生活有困难的救助工作。经调查核实,符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全部将其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按月足额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对在自愿戒毒和强制隔离戒毒期间的戒毒人员,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给予医疗救助;对戒毒人员在戒毒期间或戒毒家庭生活困难情况进行调查,凡符合临时生活救助条件的,纳入救助范围;对强制隔离戒毒期间无人看管的戒毒人员子女,按照事实无人抚养孤儿予以保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充分认识我县多年来禁毒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分析和把握当前涉毒问题的严重性和禁毒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切实增强禁毒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局长及其他领导班子为禁毒专项行动的第一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定期听取情况汇报,抓好落实工作。

(二)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各镇社会事务办、局机关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共河源市委办公室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河源市全民禁毒工程实施方案(2017_2019年)的通知>(河委办[2017]45号)和禁毒委《2018年全民禁毒工程成效评价办法》的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特点及工作实际,全力落实民政系统特色全民禁毒工程方案。

和平县民政局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