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民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作者: 来源:和平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2-08 浏览次数:- 【字体: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和平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围绕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救助、社会组织、慈善社工、婚姻服务等重点民生领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动民政各项工作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坚持依法行政,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执法,提升法治效能,扎实推进民政法治建设民主化、规范化和法治化,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环境。现将我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方面的具体举措。

  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引领,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局党组党建工作和法治工作要点,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采取集中学、自行学等方式,推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2024年度,我局党组理论组学习七篇学法文章共28人次,线上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系统我局学习人员有36人,共学习40篇法治文章。全面落实民政领域法治建设的各项任务,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八届八次全会部署推动法治河源建设的具体举措和县委十四届六次全会部署推动法治和平建设的具体举措。

  (一)坚持党的领导,业务理论水平进一步提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正确方向。局党组将法治学习纳入年度重点学习内容,通过召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等形式,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同时,我局还注重将法治理论与民政工作实际相结合,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民政干部队伍依法行政、开拓创新、综合协调的能力。

  (二)坚持民生底线,社会救助工作取得新突破。截至2024年12月,我县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支出9704.89万元,其中:低保救助有4416户10463人,累计发放低保救助金6801.846万元;特困人员救助有1687户1695人,累计发放特困供养救助金2336.9046万元,发放护理费1675人,累计发放护理费484.99万元。临时救助人数361户1191人次,累计发放资金81.15万元。我县共有孤儿40名(其中社会散居孤儿39名,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484元;机构供养孤儿1名,供养标准每人每月2295元),共发放孤儿生活补助金69.8794万元;我县共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08 人,累计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金共356.0447万元;我县共有农村留守儿童3993人,其中男生为2039人,女生为1954人。  

  (三)坚持提质增效,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持续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为改善老年人生活环境,满足老年人多方面、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我县在2022年启动适老化改造工程。截至目前,我县已完成516户适老化改造工作,2024年适老化改造工作已基本完成,改造涉及全县17个乡镇169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为圆满完成我县“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奠定良好的基础。积极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工作。2023年12月,我县印发了《和平县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并于2024年年初启动摸底排查工作,截至目前,各镇摸排特殊困难老年人共8023人,已探访关爱特殊困难老年人达1万余人次,有力保障了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基本服务需求。三是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自2023年起,我县对9家基础设施设备陈旧、入住率低的乡镇敬老院进行关停,并将乡镇敬老院入住的特困供养人员共35人转送至县级养老机构。目前,我县乡镇敬老院优化整合工作已全面完成,全县养老机构由原12家(9家乡镇敬老院、3家县级养老机构)优化整合为3家(3家县级养老机构),进一步优化了全县养老机构的管理,提升了养老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全县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94.94%(共有床位396张,护理型床位376张);举办养老护理人员岗前、在岗、专项能力等各类培训,2024年以来累计培训181余人次,推动养老服务一线护理人员护理技能、职业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持续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决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带头加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方面材料的学习贯彻。不断深读细读,并通过引领示范作用,营造“人人学法,人人守法”的浓厚学习氛围。三是及时更新行政执法“双公示”目录,对本部门的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更新,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办事流程,推进各类办事事项向基层下沉和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网上运行,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便利群众办事创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运行机制,防范廉政风险,强化权力监督,依托多种载体实现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管理规定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以公开促进工作公正公平。不断强化对法制、德治理论的学习,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各项工作,运用法治方式研究、解决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问题,把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在全社会形成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良好法治环境,积极维护社会主义法律威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坚持培养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开辟新局面。一是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逐步缩短社会组织登记备案时间,不断提高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性。截至目前,我县共有社会组织229家(其中社团150家,民非79家)。二是加大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力度。继续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备案、注销等工作,今年我县新登记备案社会组织7家,变更信息8家,注销登记8家。做好2023年度工作报告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我县112家社会组织完成年度报告工作。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涉企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指导我县3家行业协会商会自查自纠收费情况,同时于6月中旬通过实地查阅活动资料、现场谈话提醒等方式,认真查处行业协会商会是否“乱费用”“乱摊派”情况,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积极作用,优化我县营商环境。三是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为进一步推进新形势下我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更好地发挥好党建引领作用,我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委职能作用,今年上半年对县社会组织党委7个直属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了检查,进一步增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指导力度。是加大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力度。

  五、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总体来讲,2024年县民政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距离上级的要求,距离广大民政服务对象的期盼,受法治工作队伍力量相对薄弱、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因素限制,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部分干部职工法律素养与依法行政的要求还有差距。个别干部职工对依法行政相关环节、流程等内容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全面到位,导致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理解偏差、执行不力等问题,例如,在处理涉及公民权益的救助申请时,有的干部职工未能准确理解和应用相关法律法规,导致审批效率不高,审批时长偶有超时现象发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升。部分股室推进工作的措施还不够细致到位,距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这些股室可能缺乏对于具体政策、法规的深入研究和细致解读,导致在推动工作时,措施过于笼统、不够具体,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同时,部分股室在沟通协调、资源整合等方面也存在不足,在民政领域执法方面,还存在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人员不足的情况,缺乏专业性法律人才支撑,影响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推进,民政专职法治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2025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要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我县民政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我局将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加强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同时,我们将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拓宽宣传渠道,增强宣传效果

  (二)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我局将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细化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同时,我们将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和平县民政局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