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林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方案
和林字〔2020〕58号
林业系统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工作,现将《和平县林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和平县林业局
2020年7月3日
和平县林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方案
根据《河源市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方案》(河安委〔2020〕13号)文件要求,结合林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及省、市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立足和平县林业安全生产实际,突出问题导向,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林业行业安全事故,确保和平县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各单位要结合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预防体系建设,通过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摸清本单位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同时督促林业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和安全风险排查工作,进一步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管控林业行业各类安全风险。
三、工作任务
在全县林业生产、加工、经营企事业单位和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林业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突出以涉及粉尘防爆安全的竹木加工企业和森林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问题,做到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问题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重大隐患100%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在重要节日、重大会议等重点时段,要强化防范措施和检查力度,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林业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进一步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重点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
(二)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单位要深入排查本辖区、本单位的林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查找薄弱环节,摸清安全风险,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坚持安全生产工作抓日常、抓重点、抓长效,适时组织“回头看”,督促企业隐患整改落实“闭环”管理。
(三)严格落实单位领导责任。主要领导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分管领导及单位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职,组织落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四)强化执法问责。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通报制度,强化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及时上报县应急管理局,并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处理。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等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对消极应付、工作落后的,进行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措施及时督促纠正;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筹划,细化分解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成效。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亲自过问、亲自督促落实专项行动,协调解决行动过程中的难点问题。
(二)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要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林业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林业政策法规、林业安全知识。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信息报送工作,并于7月23日、8月23日前将阶段性整改落实情况报局办公室。
联系人:吴园娴;办公室电话:5633271;电子邮箱:hpxly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