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教育系统2022年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方案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5-1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县教育系统平安校园建设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压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夯实校园安全防范基础,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筑牢筑实校园及周边安全防线,确保2022年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取得更好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教育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与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忧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扛起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以“建设平安校园、办人民满意教育”和解决学生“上学难”等问题为总要求,切实加大投入,集中攻坚克难,着力解决校园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平安校园建设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推动全县教育系统平安校园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为全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坚持聚焦我县教育系统平安校园建设存在问题和在2021年度市、县对我县教育系统平安校园建设反馈的存在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真改实改的过硬作风,举一反三、全力以赴、不折不扣地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存在问题专项治理,务必达到正行风、改问题、除病因、堵漏洞、建机制,创平安校园,办人民满意教育。通过实施校园安全专项治理,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除隐患,全面推进我县平安校园建设各项工作,着力提升平安校园的整体水平,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和教育安全稳定发展,以安全稳定教育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三、工作机构

  为全面加强对全县教育系统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2022年和平县教育系统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张福纯

  副组长: 谢志才、叶智超、陈宏畅、黄武军、骆婵

  成  员:何建望、彭德贵、吴国平、肖润泽、王洪俊、

  黄英俊、谢军琼、陈秋景、陈飞剑、陈欢、曾学霆、何得运、吴学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办),统筹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各项工作。各学校也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统筹推进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各项工作落实。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安全与发展同时抓实抓好相结合。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极端负责的态度,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学校安全和教育发展“两手抓、两手硬”,确保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与教育教学规划同部署同推进,有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教育安全有序发展。

  (二)坚持依法履职、部门联动和属地为主相结合。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法定要求,依法履职,担负起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监管责任;按照统一组织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注重部门联动、上下联动,强化协同推动,共创共治,共建共享,构建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校园安全综合治理机制体系,形成整体合力,营造更美好更安全校园及周边环境。

  (三)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要遵循教育规律,深入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安全教育等专题教育,完善安全教育制度,增强学生安全素养,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对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以学校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全面提升“护校安园”综合防范能力,确保“责任、教育、管理、服务、保障”五到位。

  (四)坚持分类施策与突出重点相结合。要坚持突出季节变化、学校实际、办学类别、师生特点,按照安全风险隐患的类型和特点,有针对性地构建校园安全风险防控机制,集中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校园安全问题。

  (五)坚持问题导向与督导考核结果运用相结合。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哪里有问题就整改哪里,哪里问题突出就集中重点整改哪里。同时,要建立校园安全问题负面清单,严格督查考核,强化结果运用,推进工作落实。

  五、工作任务

  (一)学生欺凌防治方面。重点治理防范校园欺凌工作机制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联防联控工作效果不理想;学校法治教育、德育教育、欺凌苗头与隐患排查治理等防治学生欺凌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无实效,控辍保学工作不扎实细致等方面。(本项工作由德育股负责牵头,各股室协办)

  (二)心理健康安全防治方面。重点治理学校心理健康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不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开展心理辅导活动和对心理健康问题学生及时跟踪保护和进行心理干预等方面。(本项工作由德育股负责牵头,各股室协办)

  (三)学生溺水防治方面。重点治理学校防溺水宣传教育不全面、不到位、效果不理想及家校沟通联系不紧不实和合力教育实效差,防溺水联防联控机制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成效不理想;乡镇防溺水责任没有压实压紧,危险水域溺水风险与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等方面。创造条件,教育学生掌握“六不两会”。(本项工作由安全负责牵头,各股室协办)

  (四)交通安全防治方面。重点治理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无针对性、无实效性或无常态化开展,不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交通安全风险防控部门联动机制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学生上下学特别是乡镇学校学生和家长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不佩戴安全头盔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突出等方面。(本项工作由安全办负责牵头,各股室协办)

  (五)食品安全防治方面。重点治理学校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和集中用餐陪餐制度不落实或落实效果差;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承包经营、票证索取、加工制作过程等管理不规范、不达标,师生及从业人员食品安全风险意识淡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与隐患突出,发生涉校疑似食品卫生安全事故不按规定报告等方面。(本项工作由勤工办负责牵头,各股室协办)

  (六)卫生健康安全防治方面。重点治理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诺如病毒、手口足病等传染病疫情防控宣教不持续、效果差,卫生健康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防范措施不落实或执行落实不到位,发生涉校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故瞒报、迟报、漏报等方面。(本项工作由基础教育股负责牵头,各股室协办)

  (七)自然灾害安全防治方面。重点治理学校对自然灾害防范意识薄弱,业务知识不掌握、不熟悉,宣传教育与演练不到位、不全面,预警预判和灾害防治工作机制及应急救援预案不健全或执行不通畅,防暴雨、防台风、防地质灾害、防雷电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不彻底等方面。(本项工作由安全办负责牵头,各股室协办)

  (八)消防安全防治方面。重点治理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流于形式、效果差,灭火器配备不足、灭火器和消防栓等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不及时、不到位导致不能正常使用;消防通道堵塞、防火门紧锁,不按规定在宿舍等防护网设置逃生门;应急灯、安全逃生指引安装不规范,教职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与充电等方面。(本项工作由安全办负责牵头,各股室协办)

  (九)实验课和危化品、实验室安全防治方面。重点治理学校危化品和实验室管理不规范、实验课操作不规范,化学实验课安全教育不开展、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强酸、强碱等危险化学药品不按规定存放和管理,化学实验废物、废气不按规定处理等方面。(本项工作由教学仪器装备站负责牵头,各股室协办)

  (十)安全防范建设和安全教育及校园周边安全防治方面。重点治理学校封闭式管理(含没有2米高度以上的实体围墙或实体屏障)、一键报警和视频监控联网、专职保安员配备和城市学校“护学岗”建设四项安全防范建设不达标,公共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针对性、实效性不强、质量不高,校园周边治安、文化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不全面等方面。(本项工作由安全办负责牵头,各股室协办)

  (十一)师德师风建设防治方面。重点治理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力度不强,教师存在言行不雅、举止不文明、作风不正派、不为人师表的行为与现象,不按规定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要求,发生涉校教师违法案(事)件的学校反思不深刻、存在问题与隐患整治不彻底等方面。(本项工作由人事股负责牵头,各股室协办)

  六、工作措施

  (一)提升学生欺凌防治能力。结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思想状况,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强化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遵纪守法。常态化开展学生欺凌苗头排查整治,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制度措施、队伍建设、责任落实、宣传引导、教育惩戒、条件保障等方面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问题自查全覆盖、无遗漏,问题整改全方位、无死角。

  (二)提升心理健康安全防治能力。严格按国家课程标准,开足开齐心理健康教育课,并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心理咨询辅导服务,健全心理筛查工作机制,强化心理健康防控和提高心理危机事件干预处置能力。

  (三)提升学生溺水防治能力。通过各种方式,进一步加强学生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筑牢生命安全意识。强化家校合力教育,督促家长树立防溺水安全意识,落实学生在节假日、周末及暑假等在家期间的安全监护责任,对学生外出活动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统筹利用各类教育资源,强化技能培训。建立健全相关职能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确保省教育厅部署的防溺水“十二项”必须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遏制溺水事故发生。

  (四)提升交通安全防治能力。通过常态化开展系列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有效提升师生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救助能力。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全面改善和健全校园及周边交通通行环境,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开展上下学和校车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风险,保障广大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五)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健康安全就餐,增强食品安全卫生意识和风险隐患识别能力;强化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承包或委托经营、供餐单位管理,进一步推动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

  (六)提升卫生健康安全保障能力。要结合季节特点,强化卫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面从严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健全完善卫生应急工作机制。

  (七)提升自然灾害安全防治能力。结合实际,利用各种资源,加大自然灾害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应急演练,健全完善自然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强化灾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落实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和处置,加强沟通协调,提前落实防御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自然灾害防御工作。

  (八)提升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利用各种资源,强化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工作。按要求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五清”(电动自动车停放、户内可燃杂物、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可燃易燃物品、彩钢板建(构)筑的清理)“三通五配”(保持疏散楼梯、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的畅通,配置适用的消防器材、火灾警报装置、逃生器具、公共消防设施、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和“打通生命通道”(规范设置校园各类场所的消防车通道标识、逃生指示标识和楼层应急疏散示意图)治理行动 。开展电气火灾常态化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学校重点场所是否存在问题,并对存在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彻底整治。全面实施学校消防安全达标建设工程。

  (九)提升危化品和实验室安全防治能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强化化学实验课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实验室场所和化学药品安全管理,加强危险源排查管控,全面排查实验室各类别的危险源及风险点,建立台账,确保情况掌握全面、准确、实时,针对排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有效处置。

  (十)提升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保障能力。根据相关要求,高质量夯实校园安防基础,加大学校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摸清底数,重点排查一键式报警装置、视频监控系统是否正常,重点场所具有临空面的位置防护设施装置是否符合要求。提升校园安保水平,努力实现学校保安员“五统一”(统一基本招录条件、统一基本培训内容、统一基本保安标识、统一基本服务标准),做到“两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提升安全教育实效与质量,做到“计划、课时、读本、师资、考核”五有五落实,结合季节变化和学生年龄特点,全面普及各类安全知识和应急救援技能,切实确保教育有效果、有温度、有质量。加强安全管理业务教育培训,常态化加强各类人员的安全管理业务培训,有效提升各类人员安全管理业务能力和应急保障服务水平,确保各类人员有系统的安全管理素养、有专业的娴熟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技能,真正做到懂安全、会安全,关键时刻用得上、管得住。织牢校园关心关爱防护网格,细化校园安全管理,密切与家长联系沟通,督促其依法依规履行监护责任,积极开展各类关心关爱工作和心理健康安全教育辅导活动,促进学生和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护自助能力。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管理,有效整合各种力量加强管理有效防范和管控校园安全风险。积极协调相关执法部门,全面清除影响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文化、食品、卫生环境的不良因素和安全隐患。发生涉校突发案事件时,要快速反应、高效防控、果断处置。

  (十一)提升师德师风建设能力。通过邀请专家等开展多方式的法治教育,确保教师队伍思想纯正、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提升学校师德师风水平,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严把教师入口关,严格新教师录用中的品德考察,强化入职前培训,确保每位新入职教师知要求、守底线,严防师德失范行为发生。加强检查督导,对师德失范及对学生实施暴力侵害的行为,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依规严肃惩处。强化责任与考核,完善师德考核指标体系,提高科学性、实效性,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

  七、工作步骤

  从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2年4月底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并运用多种方式方法,广泛宣传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营造平安校园建设浓厚氛围。

  (二)集中攻坚(2022年5月至10月)。对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存在问题和校园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存在问题、风险、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通过自查、重点检查和问责追责等措施,加大对存在问题和安全风险隐患集中管控、整治攻坚的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落细落具体,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开展“回头看”(2022年11月)。对照工作任务,认真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存在问题和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回头看”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学校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抓好整改落实,全面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效。

  (四)总结提升(2022年12月)。各校要认真梳理汇总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认真总结排查存在问题及风险隐患情况的类别与特点及其整治情况,巩固整治成效,提炼工作做法,固化成功经验,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校园安全有关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将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针对工作任务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台账,并迅速制定本部门本学校专项治理和整改工作方案,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专项治理和整改任务,保障平安建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全面压实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制体系要求,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校(园)长是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要牵头抓总,把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难点亲自督办,确保平安校园建设专项治理和整改工作有详细的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结合实际,健全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体系、机制,确保学校安全管理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落具体,加强学校安全基础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加强学校管理安全干部业务知识与技能培训,建立安全稳定风险隐患评估研判和排查整治长效机制,确保平安校园建设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县教育系统平安校园建设领导小组,各牵头股室要依据上级有关要求,针对本县实际,制定(修订)完善配套的工作规范、工作标准、工作指引和有关专项工作方案;实行校园安全管理通报制度。教育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向全县各学校通报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情况严重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发生涉校安全事故务必严格按照“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机制快速稳妥处置,尽最大努力降低案(事)件的社会影响,防止因处置不当、不及时带来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坚决杜绝引发网络舆情事件。

  (四)加强沟通协作。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纪律观念,紧紧围绕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及工作措施,依法依规优化工作协调衔接机制,加强协作联动,凝聚合力,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主动对接,通过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等渠道,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实现信息共享、群策群力、联防联控,协作推动平安校园建设机制建设向更优方向发展,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县教育局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牵头股室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主动与学校及县直有关部门,加强对接和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动平安校园建设专项治理和整改措施落实落细落具体;同时,加强向省、市、县对口部门请示汇报,及时报告反馈工作成效。

  (五)强化督促检查和追责问责。借此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体系,查找不足,补齐短板,并通过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制度、及时督导检查、建立追责问责机制等方式,推动问题及时整改,推动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迈上新台阶。县教育局将组织人员适时对各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督查发现的不重视、不作为、推动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处置;对发生校园安全事件(故)、危及师生安全,造成负面影响及导致教育系统在2022年平安建设考评被扣分的,将坚决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凡迟报、漏报、瞒报涉校公共卫生和安全突发事故重要紧急信息的,对有关部门及其学校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追究信息报送人员、分管领导直至单位“一把手”的责任;当月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第一把手应在校园安全调度会上作表态性发言;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