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内保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保密、信息、宣传、网络安全、党务、政务、青年、妇女、扶贫、双拥、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党风政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安全法制股。负责宣传贯彻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并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制度。指导、监督、检查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按规定组织参与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本系统依法行政、普法教育和应急管理工作。
(三)财会股。制定交通行业财务、审计和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管理交通经费、专项资金、预算决算、信贷以及利用外资等有关的财务工作。负责局管资金的拨付及使用监督。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内部审计。编制交通行业的财务审计报表。负责局机关行政经费的财务管理和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
(四)综合规划股。拟订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制定交通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立项、后期评价等相关工作。负责交通建设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规划统计工作。负责拟订交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工作,指导交通科研项目开发和成果的推广应用。
(五)基建管理股。负责交通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公路路政、公路养护和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负责交通工程的造价管理、工程定额管理。指导交通公路领域的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协调交通建设重点项目的相关工作。负责交通公路建设领域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的监管指导工作。
(六)运输管理股。负责道路运输发展规划、道路运输的运力调控。负责县内客运班线(含农村客运)的宏观调控。提出省际、市际、县际客运班线发展的建议。负责公路客货运输站(场)、交管站房建设的监督实施。负责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市场等行业管理。负责运输行业统计。春运和黄金周期间公路交通、水路交通、城市交通、铁路交通等多种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牵头组织道路重点物资、军事物资、抢险救灾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危险货物运输的运力调控和从业人员的管理。指导道路运输的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协调货运物流工作。监管道路、水路运输领域的安全生产。
(七)城市公交股。组织实施城市公共交通及出租车运输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的发展规划。负责城市公共交通的运力调控和管理。负责和协调城市公共客运。指导公交运输领域的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城市公交领域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
(八)行政审批股。负责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新增运力和运输工具更新的行政审批。负责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的审查、考核和证件核发。负责客货运输、城市公共交通、轨道交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行政审批。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项目预审和上报相关审批工作。负责路政、航道有关事项的行政审批。参与审批项目的后期评价等工作。
(九)执法一股(运政执法)。贯彻执行道路运输运政、水路运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监督检查违反道路运政、水路运政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案件查处工作。参与局组织的其他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执法二股(路政执法)。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监督检查违反公路路政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案件受理查处工作。参与局组织的其他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执法机动股。负责东江、测江水域和平段航道、水路及乡镇道路的运政、路政等方面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案件受理查处工作。参与局组织的其他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人事股。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职工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待遇、劳保福利、岗位培训、人オ工作和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有关人事月、季、年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专业技术职称、技术等级的考核评审工作。负责出国(境)人员证照申报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工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