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和平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作者: 来源:和平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5-03-12 浏览次数:- 【字体:

和交字〔2025〕11号

局各股室、站,县公路事务中心、农村公路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

  现将《和平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局各职能股室、站及下属单位要按照此工作计划的要求,结合所辖范围和职责,制定本部门的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好相关工作。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和平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2月13日

和平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确保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效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结合《和平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和平县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 年)》和我局2025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安排,特制定2025年度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等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查找安全风险、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着力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整改和应急处置措施,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有效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遏制一般事故发生,全力确保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2025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督检查计划,有效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细落实,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打击交通运输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和消防责任制

  检查以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各项责任落实情况,负责人挂钩本单位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情况,确保责任全覆盖。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安全生产和消防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指令执行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基础台账档案建立情况;

  4.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书签订及职责落实情况;

  5.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落实情况;

  6.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暨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会议的召开及落实情况;

  7.安全生产重要时段(汛期、台风、干旱、雨雪等)及专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

  8.和平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落实情况;

  9.安全隐患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

  10.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

  11.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及应急队伍建设、装备储备等落实情况;

  12.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分析及调查处理、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1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工作落实情况;

  14.行业职业健康工作落实情况。

  (二)安全风险防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检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和消防隐患排查整治、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有关台账建设情况。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作业人员安全风险管控情况;

  2.“两客一危一重”重点车辆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3.客运站场人员密集场所风险和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4.公路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在役干线公路桥梁、隧道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6.干线公路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

  7.工程建设“两区三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8.高处作业、有限空间、动火作业、特种设备使用等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9.深基坑、高边坡、围堰、支架、挂篮等现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四、组织形式

  (一)综合督查。主要由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行业或所管辖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及履职需要而组织实施。县局拟于春运、五一、国庆等重要时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综合督查,同时按照上级部署适时开展以专项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综合督查。

  (二)专项督查。主要由交通运输局各职能股室,根据所管辖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形势及履职需要而采取有针对性的专项监督检查。具体工作方式和程序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原则上各部门在年度内开展不少于3次以上的安全生产和消防专项督查。请局各相关业务股室、站及下属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和消防年度监督检查(执法)计划,于2月26日前报送局安委办(安全法制股)。

  (三)日常检查。主要由交通运输局股室、站及下属单位根据所管辖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而组织实施。应当采取定期、不定期和日常的方式进行,包括对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的检查。

  (四)企业自查。交通运输行业各企业每月组织不少1次以上的安全生产和消防日常检查,主要推动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标准、规范等,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台账、文件、资料、记录、证照、设施设备、工艺、场所和岗位等情况,并严抓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以更加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各职能股室、站及下属单位要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充分把握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结合各自管理职责,及时对2025年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计划,明确检查重点和完成时限,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组织、有序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局各班子成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作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领导每年开展安全监督检查不少于4次以上;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按计划开展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分管具体业务班子成员每年参加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不少于4次。重大节日和特殊时期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同时,实行挂钩领导实行“一日一联系、一日一提醒、一日一督促”,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

  (三)强化工作力度。局各职能股室、站及下属单位,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消防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特别要强化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安全排查检查工作力度。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发现的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漏洞盲区,严格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的要求,逐一严抓整改,并举一反三,做到“发现一个、排查一批、消除一类”,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要严格实行挂牌督办,落实防范措施,加强严密监控,确保生产安全,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