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交通运输系统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践行法治为民理念,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推动和平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河源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河源市交通运输系统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河交函〔2023〕161号)文件要求,结合“基层行政执法规范提升年”活动和我县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县交通运输局决定成立和平县交通运输系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徐风雷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吴伟泽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振新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小龙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凌伟国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王 波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罗显华 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陈 茂 县公路事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吴志坚 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机动大队大队长
曹彬彬 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一大队大队长
罗汉良 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二大队负责人
黄 聪 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人
黄洪镇 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股股长
刘伟坚 县交通运输局公交股股长
黄红卫 县交通运输局基建管理股股长
张增高 县交通运输局安全法制股股长
林嘉朗 县交通管理总站站长
林益安 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主任
王志尚 县公路事务中心安全股股长
黄臻安 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机动大队,由凌伟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吴志坚、曹彬彬、罗汉良同志兼任,由吴志坚同志统筹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刘智聪、周菲菲同志为办公室人员,负责做好专项整治的协调工作。
二、整治任务
聚焦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调研与督察(第1期)》关于“逐利执法”问题较为严重、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结合去年开展的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行动,继续开展深入全面自查自纠,推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相关执法突出问题有力有效解决,彰显法治力量,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路面执法检查不规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或未规范设置分流与避让警示标志牌,未按要求做好所扣车辆停放保管,超期扣车,擅自降低处罚标准,以“集体讨论”名义减少罚款数额,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 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辨解、不问缘由, “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和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在此基础上,要根据我县交通运输部门实际,深化自查整改各项有效措施,全力清积案,精准追责问责,防止问题反弹、顽疾变异,同时抓好露头新问题整改,不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巩固提升全面整治效果。要推动相关制度规范健全完善,全面筑牢法治根基,实现常治长效;推动执法理念更新、执法方式优化,坚持寓服务于执法,体现便民惠民;推动执法能力和保障水平有效提升,推动执法制约监督体系严密规范,持续强化执法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法治素质、纪律作风建设,持续正风肃纪,提升法治责任,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廉洁高效、群众满意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三、工作步骤
(一)工作启动阶段(3月至4月中旬)。
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行动方案,发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公告,公布问题线索举报方式,通过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结合问题举报线索,梳理形成交通运输系统突出问题清单,明确问题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制定专项整治措施,形成高质量的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召开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动员部署会,建立信息报送、明察暗访、线索移交等工作机制,组织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相关工作人员严格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我查摆工作。局各股室、执法大队、下属单位要在4月7日前将专项整治启动以来的工作情况以及梳理好的交通运输系统突出问题清单,报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执法机动大队)。
(二)推进整改阶段(4月下旬至9月)。
强化压力传导,上下联动,多维发力,对全县交通运输执法工作进行“全面体检”,对执法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清理,坚持边查边改,坚持显性问题和根源问题一体排查,内部管理主动查、外部线索倒逼查、重点问题深入查。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台账,要认真分析问题原因,明确工作要求,强化工作力量,进一步实化整治举措,实施销号管理,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做到认识到位、剖析到位、整改到位。
(三)巩固提升阶段( 持续推进)。
县交通运输系统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进一步研究制定治本措施,尽快补齐制度短板、加快构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从制度层面找出“病灶”,拔除“病根”,对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相关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对违反上位法规定的,不符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和市交通运输局有关要求的,要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建立健全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交通运输执法监督体系,完善法治督察与党内其他监督贯通协调、一体化推进,行政执法与法律监督衔接等工作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进一步完善。
四、工作要求
县交通运输系统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特别要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交执函〔2023〕220号)、《河源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河源市交通运输系统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河交函〔2023〕161号)和《中共和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法治办〔2023〕2号)要求,严肃认真扎实高效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尤其要坚定按照“主要任务”“工作要求”规定的事项,逐项加于研究,结合工作实际,紧密贯彻落实,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效开展和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为抓实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以下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责任。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举措,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部署,是推动全省、全市、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县交通运输系统要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落实政治责任,把其当作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抓手,全力抓紧抓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群众反映强烈、制约经济社会畅通运行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幸福和谐美丽和平贡献交通力量。
(二)坚持刀刃向内,落实整治责任。开展专项整治是一项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工作。只有敢于坚持刀刃向内的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局各股室、执法大队、下属单位必须扛起专项整治主体责任,认真分析梳理和对照自查全域存在的显性和隐性问题,层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精准发力、动真碰硬,直面顽瘅痼疾、直抵问题根源,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完成时限,确保突出问题高质量整改。要组织骨干力量,加强“执法理念更新、执法方式优化、执法能力提升、执法风纪约束”等方面的研究,提出有针对性、切实管用的整改措施,精准施策,挂图作战,逐项落实,对标对表整改。要畅通民意诉求渠道,主动收集问题线索,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把“问题清单”变成“整治清单”,全面深化整改,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全县交通运输系统要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督导责任,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 随机抽查等方式,抓好跟踪督促、真查真改、立行立改工作, 确保整治压力不减、整改效果彰显。要建立专项工作跟踪督办和整改销号机制,紧盯整改过程,严把整改成效,形成闭环管理,及时主动开展实地检查评估。县交通运输局专项整治办公室成立督导工作组,对局各股室、执法大队、下属单位开展工作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四)加强沟通协调,确保上下联动。开展专项整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高位推动、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局各股室、执法大队、下属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步调一致、形成合力。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加强信息报送,于4月6日前报送责任领导及联络员名单回执,4月起每月6日前报送上月工作小结和其他重要信息,并严格按方案中的三个时间节点报送相应材料。要及时报送整改情况,分别于7月3日前将整改阶段中期工作以及问题清单阶段性整改情况报告、 9月1日前将全面梳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专项整治工作的总结报告报和平县依法治县办办公室和市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报告要明确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工作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有关建议等;对所有整治问题,要以报告附件形式报送详细整改台账(尚在推进或需长期推进的问题也要明确现阶段成效和长期举措),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县依法治县办要求,同时附不少于3个典型案例;追责问责、容错免责情况要作专题说明。
和平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