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交通运输局深入开展和平县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经局研究决定,于即日起至10月15日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具体做到“四个一”,即开展一次排查行动、落实一次上门宣传、开展一次业务培训、组织一次灭火演练。
二、组织机构
认真落实各级消防安全指示批示、安排部署,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班子成员根据分管领域和业务,协助抓好消防安全生产工作。
组 长:徐风雷
副组长:罗新权、吴伟泽、黄振新、曾志锋、罗显华
成 员:张增高、谢婷婷、卢志健、刘伟坚、黄红卫、凌海雄、曹彬彬、吴志坚、曾振业、刘向导、林嘉朗、林益安、叶旭光、白水明、黄飞楚、叶仕金、凌月发、吴庭初、曹亚丽、张淑丽、苏敏、刘景国、黄恒初、黄俊初、肖志勇、黄腾飞、廖华东、吴鸣泽、李盛达、罗东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安全法制股,由张增高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协调、指导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三、开展一次排查行动
(一)排查范围。局各股室、站,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办公场所,客、危、货运输车辆、客运站场;县机动车维修企业,驾驶员培训机构,公路在建工程。
(二)排查重点。
1.建筑、场所是否依法取得消防行政许可。
2.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和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保持畅通。
4.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5.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6.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内是否设置住人场所,是否有效分隔。
四、落实一次上门宣传
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深入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场所、工地宣讲消防火灾应急处置措施,指导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提醒落实“三查三清四关”,并重点培训交通运输行业人员扑救初期火灾和火场逃生技能,做到“遇火不慌、抬手灭火”。
五、开展一次业务培训
局各监管职能股室、站对所监管企业进行一次业务培训,确保基层从业人员熟悉掌握排查检查内容,掌握扑救初期火灾、火场逃生等技能。
六、组织一次灭火演练
局各监管股室、站对所监管企业,组织一次灭火演练,确保发生灾情时能够快速组织、快速互救。
七、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6月10日前)。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动员部署。
(二)全面排查整治(6月11日至6月25日)。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要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检查的单位、场所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
(三)检查验收(6月26日至6月30日)。6月30日前,局组成督查、检查组对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和落实“四个一”情况进行督导验收。对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地区,责令其重新组织排查整治。
八、整治措施
(一)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并深入行业系统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督导,依法处理或移送有关部门查处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落实单位自查。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推动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同时,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提高自我管理能力。
(三)严格监督执法。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责令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督促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并制定应急预案;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限期整改销案;对关系国计民生不能停止使用的特殊单位和场所,责令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四)强化宣传培训。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体,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提醒单位和群众加强消防安全防范。广泛引导加强“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开展线上消防安全学习,不断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灭火逃生技能。广泛发动交通运输行业人员开展“生命通道体验活动”,参与体验工作、生活、学习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引导公众一旦发现占用、堵塞、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火灾隐患,及时举报投诉,并组织各级媒体对拒不整改的单位进行暗访曝光。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要成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责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步骤和要求,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单位和个人,推动工作落实。
(二)加强信息报送。局各股室、站,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开展排查整治的工作情况要每周及时报局安委办(安全法制股),6月28日前报整治工作总结。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对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和检查验收,并向县政府主要领导专题报告工作总体情况。联系人:黄小娟,电话:0762-5689226,传真5688600。
附件:1.和平县交通运输行业各类场所消防安全排查表
2.和平县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统计表
附件1
和平县交通运输行业各类场所消防安全排查表
填报单位:____ 镇(单位) 时间:
检查人员签名: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和平县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统计表
填报单位: 镇(部门) 时间: 年 月 日
注:该表于每周五前报局安委办(安全法制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