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和平分局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和环〔2020〕53号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实现之年,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决策精神,按照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结合全县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的要求,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工作原则,深入推进巩固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治乱工作,着力深挖整治行业乱象,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我县圆满完成专项斗争任务做出积极贡献。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增强打赢专项斗争政治决心
(一)加强党组政治学习。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及时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要求和部署,研究部署全县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进专项斗争决战决胜各项工作,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加强全系统政策学习。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要求、工作部署,深刻认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坚决打赢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全县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决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多方位推进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办理
(一)拓宽线索摸排面源。以人民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为着力点,紧紧围绕污染防治攻坚的束性指标。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等重点任务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信访问题,有机结合党风廉政风险排查、环境执法监管、依法行政督察、环境有奖举报等工作,积极拓宽线索摸排途径,拓展线索摸排广度和深度,提高线索摸排质量。
(二)推进线索核查清仓。对上级部门和兄弟单位移交的案件线索,要加快推进前期线索的核查进度,加强与线索移交单位的协作沟通,做到应查尽查、全面排查、查实查清;对已经查否的线索及时形成核查报告,力求今年所有线索清仓见底。
(三)开展重点案件督导。局扫黑除恶办要认真核实线索核查反馈情况,对线索核查存在不严不实、失职失责的,要严肃予以问责;对存在“保护伞”问题的,要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一)加强形势分析研判。按照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持续落实专项斗争形势分析研判制度,在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监管的基础上,充分结合每年国家、省、市组织开展的各项生态环境领域专项行动,认真分析行业领域管理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研究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新形势,及时形成分析研判报告,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二)重点推进建章立制。及时梳理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治乱工作的经验做法,着力转化为业务规范、工作机制、管理制度,形成整治、管理、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宣传,积极利用公众号、微博和县政府网站等平台宣传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向社会公布我局涉黑举报电子邮箱,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环境质量,对典型环境污染问题坚决公开曝光。
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