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和平县环保局综治(平安建设)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09-0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股室(分局)、监测站:
  现将《和平县环保局综治(平安建设)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8日
和平县环保局综治(平安建设)宣传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和平县2018年政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政字[2018]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和谐平安单位建设,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综治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根据区综治委要求,县环保局就做好今年的综治宣传活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深化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增强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努力构建和谐平安和平、绿色生态和平,为全县环保干部职工营造一个稳定、安全的大环境提供良好的舆论保障。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中央办公厅、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综治(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等方面的重要部署。
  (二)宣传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化解社会矛盾、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推进平安建设等方面的经验。
  (三)宣传充分发挥环保职能作用,改善和保障民生,积极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积极监管污染企业,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环境污染矛盾纠纷,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和谐和平、绿色和平的经验。
  (四)宣传各级环保部门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倾心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及时办理群众环境投诉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
  (五)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三、组织机构
  成立和平县环保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钟荣谦同志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各股室、站、分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调度。
  四、宣传形式
  (一)充分依托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等载体,正面报道全局政法综治工作,广泛播发综治宣传标语,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二)主要利用标语、板报、宣传栏、法制教育等多种形式,加大广大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治安防范知识以及和谐平安创建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广大干部职工政法综治(平安建设)的意识。
  (三)积极开展综治宣传现场活动,印发综治宣传资料,开展对我县主要街道、学校、社区、企业等进行综治宣传。
  五、活动安排
  (一)召开县局综治工作宣传动员会议。
  (二)利用县环保局一楼大们LED显示屏播放综治宣传标语。
  (三)认真学习和平县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相关文件,并组织学习党章及观看相关专题片。
  (四)开展对局内车辆、监控设施的安全排查,开展对局财务室的安全检查等工作。
  (五)组织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集中摸排化解专项行动,针对群众关注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活动,积极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