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和平分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5-15 浏览次数:- 【字体:

河环和〔2025〕3号

各股室、监测站:

  现将《2025年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和平分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和平分局

  2025年4月10日

2025年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和平分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之年,全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8”具体安排,做好《2025年和平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市生态环境局和平分局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效能,提高企业和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推动全社会形成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氛围。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全面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严格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作为重要必修内容,依托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局务会和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由法规宣教股、办公室负责,各股室配合

  (二)突出重点开展主题普法宣传。一是突出宪法和民法典宣传。积极组织参加我县2025年“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民法典宣传月宣传活动。持续开展宪法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网络等“七进”活动,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结合日常执法监管活动,突出“民法典进企业”主题宣传。二是深入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组织参加“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10周年等系列宣传活动,以及党组扩大会议、党支部会议等,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增强群众国家安全意识,夯实维护国家安全思想基础。三是加强本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梳理本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以“中国水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为节点,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河源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政策宣传普及活动,利用网络平台及载体,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绿色发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着重组织好《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的宣讲活动,助力高质量发展。由法规宣教股、办公室负责,各股室配合)

  (三)大力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一是加强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落实《河源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开展行政执法队伍全员轮训,结合业务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和专题讲座,确保我局所有行政执法人员接受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每人每年不少于60学时。依托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落实。积极参加2025年度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活动,组织落实好2025年度全局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由法规宣教股、执法一股、执法二股负责)

  (四)推动普法责任全面落实。制定本局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明确年度普法依法治理重点事项,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执法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多形式加强对新出台法律法规规章的解读。对日常监管执法和信访工作中的热点难点案件,及时回应关切,释法明理。精心准备,查漏补缺,做好“八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评估工作。(由法规宣教股、执法一股、执法二股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股室、监测站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围绕中心工作,切实做好我局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整合资源,加强协调。各股室、监测站要根据我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相互支持和配合,整合我局宣传资源,共同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并做好日常环境保护宣传素材和资料的收集工作。

  (三)创新形式,确保成效。充分利用县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全方位、立体式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努力扩大普法覆盖面,动员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

  附件:1.2025年度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和平分局普法责任清单

  2.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和平分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

  3.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目录清单

  4.广东省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登记卡

  附件1

2025年度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和平分局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重要时间节点

重点宣传内容

负责部门

1

3月22日至28日“中国水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法规宣教股、环境管理股

2

民法典宣传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法规宣教股、办公室

3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十周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等法律法规

法规宣教股、办公室

3

“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法规宣教股

4

“6·5”世界环境日及环保宣传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河源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法规宣教股、环境管理股

5

全国节能宣传周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

法规宣教股

6

“8·15”全国生态日

《广东省生态环境教育条例》

办公室、法规宣教股

7

国庆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等法律法规

办公室

8

“11·1”反间谍法颁布实施纪念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办公室

9

“12·4”国家宪法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法规宣教股

  附件2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和平分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

单位名称

应知应会法律法规

学习方式和具体举措

完成时限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和平分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

采取集中学法和自主学法、线上学法和线下学法相结合,结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辅导、举办法治讲座和法治报告会,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三会一课”的重要学习内容组织开展学习

2025年12月底前

2.《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等

3.《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

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维护国家安全法律法规

8.《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9.《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

10.《河源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河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附件3

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目录清单

单位名称

业务培训内容

培训方式

学时

完成时限

备注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和平分局

公共法律知识(包含不限于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刑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

1.线下集中学习或培训;

2.线上视频会议学习培训;

3.线上平台(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学法考试平台等)自学。

每科≤2 学时

2025年12月底前

1. 学时计算:45 分钟 = 1 学时

2. 总学时需≥60 学时(含公共 / 业务 / 技能)

3.执法人员填写附件4报股室负责人签名后于2025年12月底前反馈法规股。

选修法律知识(包含不限于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每科≤2 学时

学法年度考试前相关党内法规、行政法规等课程学习

总计≥40学时

行政执法相关业务培训、案件旁听庭审、执法证考试等。

每项≤2学时

  附件4

广东省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登记卡

姓名


工作单位


部门/内设机构


执法证号


职务


职级


学习培训信息登记

序号

培训时间

培训类别

课程内容

培训方式

培训组织方/学习平台

学时

核准意见(同意/不同意)

审核人

签名





































  备注:所有申领了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务必填写该登记卡,每人一卡,于2025年12月30日前报法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