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内设机构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2-05 浏览次数:- 【字体: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协调宣传工作,分析和发布重要信息。负责机关党务、廉政建设、工会、共青团和后勤服务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预算决算、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归口的各项财政专项资金和经费的总体计划、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

  (二)经济运行股。组织编制实施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重点技术改造投资计划。组织实施省、市、县有关重点技术改造投资计划。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市和县审批、核准、备案的相关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提出促进相关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措施和建议,指导相关领域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工作。参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工作。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的专项规划及政策措施 并组织实施。推进绿色制造。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工作。承担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促进军民融合发展。指导、协助县工业园区拟定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有关工业园区建设发展的规划建设政策引导、协调、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开发区情况汇总、评价工作。研究分析有关开发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钢铁、有色、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原材料工业行业管理。

  (三)商贸服务股。拟订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业、住宿业等)行业管理。推行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商贸流通体制改革。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协调烟草工业生产和专卖管理。拟订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承担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业管理及其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民用爆炸物品建设项目验收、科技项目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承担民用爆炸物品行业运行监测分析工作。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贸领域诚信建设。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测、分析盐业行业经济运行态势,保证盐业行业发展稳定,负责工业盐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国家储备盐制度和食盐供应应急管理。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茧丝绸协调工作。制定全县物流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监测分析市场运行态势、商品供求情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贸易进出口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贸易进出口管理、统计工作。拟订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管理会展业。

  (四)信息化股(县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拟订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应用推广等工作。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拟订促进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信息网络设施建设规划、管理的有关协调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协助无线电频率的规划、分配与指导工作。协助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协助开展无线电监测、检测及干扰查处和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协助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协助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五)商务综合股。拟订全县对外贸易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体制改革方案,提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建议。核准不需要省、市综合平衡条件的外商投资项目审批设立、变更终止(包括合同、章程及其变更和终止)。审核外商投资企业权益质押。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在口岸、海关、外管、检验检疫相关业务工作。指导和监督各类交易会、展览会以及赴外举办展销会、洽谈会等活动。参与外经贸出口退税管理。组织实施机电产品以外的进出口商品目录。承担企业申请限制类商品进出口经营资质相关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计划。根据授权办理有关进出口许可证事项。协调供应港澳的配额商品工作。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的进出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外知识产权和贸易纠纷。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产业损害调查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指导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负责县政府重大项目引进的协调跟踪和督办工作。负责全县招商引资相关政策措施的研究、制订和督查落实。依法对汽车流通、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全县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优化对外贸易发展环境。调整对外贸易商品结构,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指导、协调、推进外贸品牌建设工作。承担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实施两用物项和进出口管制。

  (六)电子商务股。拟订有关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促进电子商务推广与应用。促进网络零售、电子商务服务业等多业态发展。承担跨境电子商务、电商统计分析相关工作。

  (七)民营经济服务股。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有关中小企业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推动建立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机制。协调组织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服务。推动中小企业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融资的政策措施。推进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指导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融通发展。

  (八)科技发展规划与产学研结合股。组织拟订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办法,提出综合平衡、方案调整和相关配套政策建议并跟踪和监督实施。拟订全县创新体系建设规划和科普工作规划。牵头拟订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编制产学研结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学研结合专项资金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产学研创新联盟、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建设和产业创新平台建设。组织申报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负责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技术创新专业镇的建设工作。承担科技金融结合、科技统计管理工作。承担县科技装备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股。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科技促进农业和农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和规划。组织实施社会发展领域相关科技规划、农业科技攻关计划、农业科技专项计划。推动农业和农村科技进步。指导农业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指导乡镇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指导农业科技园区、产业基地建设的有关工作。组织申报实施社会发展计划和社会发展方面的科技攻关计划。组织实施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医药卫生和可持续发展等科技工作。

  (十)人事教育股。负责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工档案等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工业、信息化、商务和科技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做好国有企业人员归档管理和协助办理相关业务工作。做好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