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和平县公安局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挂牌整治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和公字[2021]20号
和公字〔2021〕20号
各派出所、局直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抓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县道安办文件精神,决定从今年1月起,在全县部署开展为期12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挂牌整治工作,现将《和平县公安局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挂牌整治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能,按照方案部署要求,抓好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挂牌整治工作,为建党100周年提供良好的交通秩序。
和平县公安局
2021年4月17日
和平县公安局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挂牌整治
工作总体实施方案
根据和平县道安办《关于印发和平县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挂牌整治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道安办〔2021〕3号)文件精神,从2021年1月21日起,省道安办对河源市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开展为期12个月的挂牌整治。为切实解决和平县2020年以来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部分路段事故风险较高、国省道安全隐患比较突出、重点车辆源头存在短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较为薄弱、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等问题,增强工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确保在规定期限内顺利摘牌,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
通过开展为期12个月的挂牌整治,切实推动和平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6%以上,发生在无中央隔离和路侧防护路段的国省道交通事故比例同比下降5%以上,涉摩电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6%以上,“两客一危”、重型货车和面包车交通责任事故同比下降10%以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头盔率达85%以上;农村派出所民警每月人均查处现场交通违法行为不低于20起,农村地区面包车超员,客车超员,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载人,拖拉机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6类违法行为查处量同比上升20%以上,其中查处货车违法载人、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同比分别上升30%提升道路安全防护水平。
二、整改措施和任务分工
(一)全面提升道路安全防护水平。
1.完善隐患路段排查治理工作机制。积极配合交通运输、公路、应急管理等职能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断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尤其是突出抓好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事故多发点段的治理工作。(责任单位:交警大队配合相关单位实施)
2.完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针对国省道路侧防护栏缺失、中央隔离栏缺失、照明设施缺失、开口过多、标志标线不清晰等问题开展一轮全面排查,定期开展复查,对需要设置路侧防护栏的路段做到应设尽设,有条件的纳入生命防护工程同步实施。对符合公路行业标准的双向四车道以上路段要完善中央隔离设施,对开口过密和弯道、坡底等不适宜设置开口的要严格治理、封闭开口。近3年发生亡人事故的路段,符合设置路侧防护和中央隔离设施条件的,要全部落实防护隔离设施。(责任单位:交警大队配合相关单位实施)
(二)全面加强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源头治理。
1.强化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隐患清理。根据河源市交警支队下发的“两客一危”、校车、货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存量隐患,严格落实“三级预警”机制,通过推送短信、电话、邮寄信函、上门告知等方式,分别提前三个月、两个月、一个月向相关重点车辆所有人及重点驾驶人推送提示、提醒、警示信息,持续强力清除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多次违法未处理以及重点驾驶人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满分未学习等源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实施网上网下精准打击,利用科技手段实现实时预警和车辆轨迹分析,精准打击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系统已注销上路行驶隐患重点车辆。(责任单位:交警大队实施)
2.强化重点车辆动态监管。加强对重点车辆卫星定位行驶记录仪规范安装工作,约谈规范率较低的车属单位,严厉打击篡改、伪造车辆动态数据及干扰信号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未按规范安装和使用的行为;并督促营运企业加大监控平台的监管力度,落实专人值守和监管制度,确保运转正常、监控到位。要梳理外地籍货车等重点车辆交通事故和安全隐患情况,对长期在本地行驶的车辆建立管理档案。完善重点车辆预警系统预警、签收、反馈机制。(责任单位:交警大队配合相关单位实施)
3.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针对系统标注的高危企业逐一督促企业及时清理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定期曝光隐患存量大的运输企业,对多次督促仍不整改、隐患存量大的运输企业进行约谈,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行政处罚。要配合交通、住建局对辖区运输客货运企业(含汽车租赁企业)和各类站场安全制度建设开展全面检查,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体系,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责任单位:交警大队配合相关单位实施)
4.加强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和责任倒查。对一次死亡3人(含)及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一律开展深度调查,对符合条件的一次死亡1人(含)及以上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开展责任倒查,倒查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职能部门监管、乡镇政府和村(居)委会管理等问题。定期将外地籍营运车辆交通事故和违法情况通报属地行业主管部门,严肃追究企业责任,必要时可提请市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单位:交警大队配合相关单位实施)
(三)全面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
1.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登记使用管理。组织力量摸查辖区摩电及其驾驶人底数,实行在用摩电户籍化管理。充分依托网格化管理实施摩电户籍化、实名制监管,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对无牌无证人员要全部落实一次上门提醒告知。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解决农村地区无牌无证突出问题,扩大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进一步简化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手续,大力推进摩托车驾考、审验“下乡进村”。(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2.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整治。要根据城区和农村地区交通秩序现状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组织多警种参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行动,特别是在查处重点交通违法全市统一行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多部门联动机制,组织治安、巡特警、禁毒、派出所等警种共同参与。每周五定为全县摩电整治统一行动日,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整治摩电交通安全通行秩序统一整治行动,严查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载客、不戴头盔,摩电逆向行驶、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等严重违法行为,挂牌整治期间全县五类严重违法行为查处量同比上升10%以上。全县涉摩电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6%以上,全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头盔率达85%以上。要加强违法违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清理,全面清查假牌套牌等违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责任单位:交警大队牵头实施,治安、巡特警、禁毒、派出所配合)
(四)全面夯实农村交通安全基础。
1.提升农村交通管理能力水平。持续推进警保合作“两站两员”建设应用,创新运行模式,规范管理,探索建立“劝导+服务+快处快赔”新模式。要发动劝导员上路劝导、入户宣传,及时劝导、查纠面包车超员、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等高危违法行为。推进农村“派出所+交警中队”警务改革,推动“一村一辅警”机制在交通安全方面发挥作用,增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每个农村派出所每月现场查处交通违法不少于40宗,参与民警不少于2人,提高农村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责任单位:交警大队、各派出所实施)
2.集中整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每个乡镇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重点整治交通秩序乱、事故多的路段和中心镇的交通秩序,对农村地区红白喜事、赶集赶圩、周五中小学生放学回家、周日返校和民俗节日等重点时段,严查农村地区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超员、非法营运、超限超载、人货混装、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不戴头盔、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农村地区面包车超员,客车超员,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载人,拖拉机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6类违法行为查处量同比上升20%以上,其中查处货车违法载人、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同比分别上升30%以上。(责任单位:交警大队实施)
3.强化农村公路治理。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信号灯、减速带,推动清理整顿“马路市场”“占道摆摊”。在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建立“双路长”制度(即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公安部门在所有交通安全劝导站设立路长,由3辖区交警中队或派出所1名民警兼任,负责站点的监督管理,同时履行对所辖乡镇农村道路的巡查职责)。(责任单位:交警大队,各派出所实施)
(五)全面加强货车超限超载综合治理。
要加强与交通局协作,积极开展货运源头单位、公路超限检测站、高速公路入口、流动治超路段“四大阵地”攻坚战,严格治超联合执法作业流程,落实拦截、称重、卸载、处罚措施,严查严处逃避检测及超限超载车辆,严厉打击冲卡、堵路等违法犯罪行为;对货车因超限超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开展事故深度调查。要全面共享治理货车超限超载相关视频和数据资源,为路面精准打击提供情报指引。挂牌整治期间全县货运车辆超载现场查处量同比上升10%以上、“百吨王”查处量同比上升,涉及货运车辆超载交通事故同比下降。(责任单位:交警大队配合相关单位实施)
(七)全面提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开展公职人员带头遵规守法活动。全局干警、职工、协管员及工作人员要带头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参与文明交通行动,自觉做到文明出行,并带动家人、亲友、同事和周边群众遵守交通法规。局直各部门,各派出所要加强对本部门、本所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提醒工作人员不无证驾驶、不驾驶无牌车、报废车、不酒后驾驶、不乘坐超员车辆等。公安交警部门要及时将公职人员交通违法行为抄告所在单位。(责任单位:局直各部门、各派出所)
2.开展针对性强的宣传教育。要关注农村“一老一小”,利用农村“大喇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安全行”巡回宣传活动,交通安全流动宣传车每月下乡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引导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正确使用安全带。(责任单位:交警大队实施)
3.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和广度。要发挥好当地自媒体力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活动。要围绕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责任单位:交警大队实施)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为期12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挂牌整治工作,是稳定和平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升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局直各部门、各派出所务必高度重视。
(二)加强协调配合。局直各部门、各派出所要加强协作配合,对多个部门负责的综合治理任务,要定期协商,联合推进。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加大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形成强大执法合力。
(三)强化信息报送。局直各部门、各派出所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要加强与县道安办的沟通联系,每季度报送挂牌整治进展情况。
附件:和平县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挂牌整治工作职责分工一览表
和平县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挂牌整治工作职责分工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