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和平县公安机关深化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犯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12-0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派出所、局直各单位:
  现将《和平县公安机关深化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犯罪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和平县公安局
  2018年10月26日
和平县公安机关深化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犯罪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公安机关深化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犯罪行动的工作方案》部署,为扎实深入推进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环境(以下简称“食药农环”)犯罪专项行动,确保取得实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深化推进“飓风2018”食药环专项行动,按照“进攻就是最好的防守”战略思想,秉承“大案催网络、小案不放过”的工作理念,实现攻坚破案案件“十百千”阶段性工作目标。
  县局至少要完成1宗报请省厅挂牌督办案件;至少要侦破食药农环案件5起,各派出所要加强团体意识,从大局出发,广搜涉案线索,深挖扩线,以县局下发的任务为办案目标,尽全力完成任务数。
  二、突出重点
  (一)突出重点领域。食品领域,重点打击与群众生活密切的农产品、水产品、肉制品、食用油、酒水饮料等违法犯罪。保健品领域,重点打击非法添加和利用保健品实施诈骗犯罪。化妆品领域,重点打击制假售假以及违禁添加犯罪。农资领域,重点打击农药、兽药、种子、化肥等农资制假售假以及违禁超限添加犯罪。环境领域,重点打击污染环境、非法捕捞、非法采矿以及破坏野生动植物、生态环境违法犯罪。
  (二)突出重点措施。各派出所要因地制宜,根据本地食药农环犯法犯罪情况和特点,本着“什么犯罪突出就集中打击什么犯罪”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破案攻坚活动,分门别类地采取集中整治、专案攻坚和集群战役等方式,务求取得打击实效。要高度重视上级组织侦破案件、挂牌督办案件及转发涉案线索的核查工作,明确负责人和责任人,每一起案件及线索,都要迅速核查,并按时上报查办结果。对未破积案,认真梳理排查,尽早破案;对在逃人员,利用一切追逃手段,严格落实追逃责任制,尽快将逃犯拒捕归案。
  (三)突出协同作战。要深化警种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治安,食药环侦牵头作用的基础上,强化与经侦、刑侦、情报、巡特警、装财等警种的密切协作,建立完善大要、疑难案件侦办机制,对重大案件要实行多警种捆绑合成作战,多侦查手段同步上案,提升侦查破案综合效能。要强化区域警务合作机制,共同做好线索协查、调查取证、追逃协作、统一行动等工作。要密切部门协作,完善联勤联动、案件会商机制,主动与相关行政部门加强沟通,衔接好案件线索移交,技术信息共享、优势互补。要加强警企合作,深化与阿里巴巴、腾讯等互联网企业以及寄递物流等行业管理部门协作,广搜案件信息,挖掘一批案件线索,用好用足企业在信息技术、线索掌握等方面的优势,协助警方开展打击破案。要加强与检法部门沟通,对涉及犯罪的重大案件可提清检、法提请介入,在抓捕、审查、起诉等各个环节落实“严打”方针,用足用好法律,严惩食药农环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工作阶段
  深化打击行动为期3个月,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0月中旬)。县局下发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后,各派出所要组织民警对打击食药农环违法犯罪工作集中研究一次,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提出具体措施,确定专人负责联络。
  (二)集中排查打击阶段(10月中旬至12月下旬)。各派出所围绕专项行动工作重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加强案件线索摸排、突出案件侦办,加强与市场监管、农业、药监、环保等部门沟通,对行政部门提供和省厅、市局、县局转发的线索强化研判分析,集中精力、警力,追根溯源、快侦快破一批食药农环大要案件。
  (三)督察总结阶段(12月下旬至春节前)。县局组织督导组,不定期赴各派出所督导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重大典型案件的集中深度报道。专项行动结束后,各派出所及时将工作情况专报县局“专项办”。
  四、工作要求
  各派出所按照“重打击、多破案”的总体思路,采取针对性措施,扎实组织开展好专项行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深化打击食药农环犯罪工作专班,由党委副书记伍伟平担任组长,治安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曾文卫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在治安出入境管理大队,负责专项行动信息收集、情况掌握等日常工作。专班从县局指挥中心、经侦大队、刑侦大队、法制大队、国保大队等相关警种部门确定专人为联络员,形成工作合力。各派出所要高埗重视,参照县局模式迅速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强力部署推进。
  (二)加强督导考核。本次打击食药农环违法犯罪纳入“飓风2018”专项量化评价,由工作专班办公室(治安出入境管理大队)根据各派出所推进情况进行量化评分,评价办法另行公布。对县局直接组织指挥侦破特别重大案件,派出所负责同志要牵头成立专案组,分管领导包案负责,做到一案一档、一案一小组,挂账督办,并及时提请县局部署集中统一收网。县局将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行动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问责。
  (三)加强行政拘留的适用。要充分运用《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赋予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罚职能的条款,对未构成犯罪且适用行政拘留情形的食药农环违法行为要依法作出处罚并坚决执行,不枉不纵、不留盲点,严格落实关于违法行为“处罚到人”的执法要求。在县政府对各镇政府2018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年度考核中,办理相关行政案件少的镇,县公安局将严格依照规定予以扣分。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派出所于10月28日前报送贯彻落实情况,实行一案一报,按规定时间填报《全省公安机关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犯罪统计表》(附后),并发至治安出入境管理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