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和平县公安机关治安部门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打击应节商品走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派出所、局直相关单位:
现将《和平县公安机关治安部门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打击应节商品走私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和平县公安局
2020年1月10日
和平县公安机关治安部门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
开展打击应节商品走私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力推进打私工作,根据《和平县公安机关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打击应节商品走私联合行动方案》要求,和平县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从2019年12月15日起至2020年2月29日止在全县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打击走私应节商品走私联合行动。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根据县局工作部署,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局成立由县局领导伍伟平任组长,治安大队大队长曾文卫任副组长,各派出所所长(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吴戈刃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徐水发、何碧云、赖欢赞等人组成,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协调、组织和监督。
二、打击重点
此次专项行动以打击冻品、烟酒、粮油、电子产品等应节商品为主以及成品油、固体废物、濒危物种及其制品等走私为物品重点。
三、任务分工
(一)狠抓运输渠道查缉。结合节日安保维稳任务,全面强化整体防控,逐步提升公安检查站和治安卡点的查控,加强对过往车辆的检查,重点检查冷链运输车、非法改装运油车和假牌套牌车辆,查处运输涉嫌走私和无合法运输来源证明进口物品违法行为,严查货运和贸易渠道伪报、低报、夹藏走私农产品、各种应节商品和涉枪涉毒涉爆危险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切断走私运输链条。
(二)开展市场清理清查。联合县打私、市场监管、烟草专营部门,密切关注本地区市场流通情况,加强节日商品市场检查,依法查处收购、储存和贩卖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商品违法行为。各派出所要在春节前开展至少1次冷库统一检查行动,依法关停证照不全的私建冷库,取缔无证经营场所,发现涉嫌非法经营国家禁止进口来自境外疫区冻品行为,要坚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做好查扣涉案冻品的后续监管和无害化处理,杜绝走私肉流入市场,保障人民群众餐桌上的安全。
(三)严打走私犯罪团伙。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部门作用,针对性地加大情报工作力度,广泛收集、认真梳理情报线索,以“破大案、打团伙、摧网络”为目标,加强案件经营,灵活采取集中打击与分散打击方式,力争查办一批重大走私案件,打掉一批走私团伙。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元旦春节安保维稳工作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的高度,重视此次联合行动,下大力气下足功夫抓好落实,讲实际、贴实战、谋实效。
(二)发挥合作作战威力。充分利用多部门、多警种参与打私的优势,加强情报导侦,推进立体打击,形成强大合力,打源头、断链条、挖幕后,力争破获走私犯罪团伙。
(三)深化反走私综合治理。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为依托,以基层所队站为支撑,落实地方政府反走私防控责任。利用主流媒体和公安宣传阵地,多形式、多角度对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引导群众抵制走私,举报走私。
(四)及时准确报送信息。各所要指定1名联络员,按时保质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行动开展情况,确保数据准确,上报及时。2020年1月13日前报送阶段性小结,3月3日前报送整个行动总结,重要案情、重大舆情、突发事件即时报送。联系人:徐水发、何碧云,电话:5634111-815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