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下车镇2024年打击非法开采稀土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9-1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委会:

  为认真落实省、市、县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开采稀土矿专项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镇打击整治非法开采稀土矿专项行动,我镇制定了《下车镇2024年打击非法开采稀土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经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和平县下车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5日  

下车镇2024年打击非法开采稀土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开采稀土矿专项行动精神,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稀土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开采稀土矿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保护资源、保护环境、保障发展为己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更严格的要求,更严肃的态度、更严厉的措施打击整治和遏制非法开采稀土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斩断非法开采稀土矿产资源利益链条,建立健全矿产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和安全稳定大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开采稀土矿专项行动,全面整治稀土领域的违法情况,坚决打击偷挖滥采稀土矿违法犯罪分子,依法取缔非法开采、加工、经营等行为,彻底扭转我镇盗采稀土严峻形势,有效保护我镇稀土资源,维护好我镇的绿水青山。

  重点地区:狮形村,河排村,石含村等村。

  三、领导小组

  成立下车镇打击非法开采稀土矿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辉天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叶国知 镇长

  副  组  长:肖  宏 副镇长

  叶志方 下车派出所所长

  成      员:李晋雨 下车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纪昌孛 下车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袁启丰 下车镇农林水服务中心主任

  徐明艺 镇山村支部书记

  何  真 群丰村支部书记

  徐建城 兴隆村支部书记

  郑飞龙 云峰村支部书记

  叶  帆 和二村支部书记

  周丰畅 石含村支部书记

  徐水平 河排村支部书记

  徐  锋 雪一村支部书记

  徐和平 雪峰村支部书记

  徐锦标 狮形村支部书记

  黄传彬 和一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下车自然资源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纪昌孛同志兼任。

  四、工作步骤

  打击整治非法开采稀土矿专项行动主要分四个阶段,具体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一8月31日)

  各村要主动作为,积极开展发动宣传,在8月底前制定打击整治非法开采稀土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组建专项行动工作队伍,按照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全面动员、系统部署,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把打击整治非法开采稀土矿工作宣传到村到户,做到家喻户晓,切实形成打击整治的浓厚氛围。

  (二)全面清查整治阶段(9月1日一9月30日)

  各村要按照工作部署,全面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开采稀土矿专项行动,在9月底前取得初步成效,杜绝盗采稀土行为。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任的态度,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铁腕整治本辖区内非法开采稀土矿的违法行为,全面彻底摧毁非法采矿点,不留死角,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和生态环境,坚决杜绝盗采稀土行为。

  (三)恢复生态环境阶段(10月1日一11月30日)

  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依法责成非法采矿者对破坏的矿区进行治理,限期恢复生态环境。对无法找到非法采矿者的,由属地村配合镇政府负责治理恢复,还人民群众一片青山绿水。

  (四)建立长效机制阶段(12月底前)

  全镇将以此次打击整治非法开采稀土矿专项行动为契机,全面提升矿产资源管理水平。建立镇、村两级管控稀土等矿产资源体制,进一步细化明确镇、村责任体系,完善追责问责机制,确保巡查到位、监管到位、整治到位。

  五、工作内容

  (一)全面开展盗采稀土排查工作。各村要收集整理近 5年已发现和打击整治的非法开采稀土矿信息、稀土矿产卫片图斑,特别是违法人员信息,划定盗采稀土高发、易发区域,形成图件信息,实行挂图作战。对划定的盗采稀土高发、易发区域的包村工作组、村委会、村小组、山林承包者等进行信息登记造册。组织成立非法开采稀土矿巡查队伍,对本

  辖区内所有稀土新老矿点、违法开采易发、多发区和非法加工经营稀土矿产品网点进行 “地毯式”排查,不留死角,并作详细登记。

  (二)切实加大对辖区稀土矿点巡查打击。各村要按照方案部署要求及职责分工,认真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开采稀土矿专项行动。组织巡查力量,对盗采稀土高发、易发区域进行每周至少两次巡查,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一旦发现盗采行为,属地村在当天书面或电话报告镇政府及派出所,并配合镇政府在现场证据固定前提下按照“三不留一毁闭”要求进行打击捣毁或者继续配合收网行动工作。

  (三)重拳出击及时清理整治。对确定需要清理整治的将从严从重从快取缔,在现场证据固定前提下,做到“三不留一恢复一纳入”,即不留设备设施、不留厂房、不留人员,恢复自然生态环境,取缔后要纳入从严巡查监控范围,在关闭矿点处树立监管责任牌,落实镇、村主要负责人的监管责任,进行严密监控,防止死灰复燃。

  (四)依法严厉查处,严肃追责问责。将坚持“既查事又查人”原则,从严从快查处非法开采稀土矿产资源行为,一经发现非法开采稀土矿产资源的人和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切实做到 “四不放过”,即案件没查清不放过、违法犯罪人员没到案不放过、失职渎职责任人员没有追究不放过、违法开采现场没彻底关停整治的不放过。对隐瞒不报或不如实报告,巡查监管缺位,打击不力,甚至纵容包庇、充当保护伞等失职渎职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监管责任单位和监管责任人的责任。

  (五)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各村要认真开展打击整治盗采稀土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大喇叭、微信等网络平台广泛宣传,盗采稀土高发、易发区域要悬挂横幅标语,努力营造打击整治的浓厚氛围。要通过宣讲播放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多样主题活动,持续深入开展《矿产资源法》《稀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积极宣传国家稀土行业政策和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稀土行业管理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学习借鉴打击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提高全社会对稀土违法违规行为危害性认识,争取社会的关注和支持,强化行业从业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要充分发动群众,建立举报有奖制度,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公开举报奖励公告和举报电话,举报线索一经查实,立即奖励,并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打击非法开采稀土矿行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压实主体责任,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务必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全面落实到位,

  (二)严格督查问效。成立镇级督导检查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到各地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在专项行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督导检查中发现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协调配合不到位、监督管理不到位的,进行通报和约谈问责。对盗采稀土监管不力、履职明显不到位以及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导致辖区内盗采稀土现象得不到有效治理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责问责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村要指定联络员专人负责打击整治非法开采稀土矿专项行动,按时报送相关材料,要将打击整治非法开采稀土矿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于每月底前书面报送下车自然资源所,由下车自然资源所汇总后报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