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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下车镇基层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12-04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切实增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落实省委书记李希同志听取巡视工作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巡视组的意见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聚焦问题、突出重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成果导向相统一,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以新担当新作为奋力开创我镇工作新局面,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下车大地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

  二、整治重点

  结合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重点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基层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行政执法领域“为官不为”问题、公共服务行业“吃拿卡要”问题、村(居)“两委”换届中的拉票贿选等问题和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等八个方面问题。

  三、整治措施

  (一)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查检查。由镇纪委会同财政所、扶贫办等有关职能部门,对扶贫领域及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进度清单,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推动整改落实。

  (二)配合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提高政治站位,全力配合县委巡察机构对我镇扶贫领域的专项巡察,在2019年底前完成对全镇3个省定贫困村的巡察全覆盖。

  (三)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涉黑涉恶、以权谋私等问题,严肃追究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责不力、失职失责以及弄虚作假、数字脱贫、虚假“摘帽”等问题。

  (四)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聚焦10类打击重点,紧盯三类重点人员,坚决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深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背后的“保护伞”,严肃追究专项斗争中工作不力、失职渎职人员的责任。

  (五)大力惩治行政执法领域“为官不为”问题。以监督公共安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文化市场、农业等领域的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坚决查处有法不执、有责不履、懒政怠政、消极执法、随意执法、选择执法、粗暴执法、徇私枉法等问题。

  (六)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村从事集体事务管理人员的监察,坚决查处贪污、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村干部自定薪酬或滥发津贴补贴,挥霍集体资金,违规出租、发包、出售、赠与集体资产资源,无偿或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使用、处置集体资产资源等问题。

  (七)营造风清气正的村居“两委”换届风气。严格贯彻执行换届纪律,坚决查处利用选举规则,组建“竞选联盟”、实行“以商控政”、操控基层选举,向有选举权的村民说情、打招呼、拉票贿选,通过信息造假、违规登记选民、伪造毁灭选票、违规投票计票、诬告等方式破坏选举等问题。

  (八)坚决查处公共服务行业“吃拿卡要”问题。坚决查处采用故意刁难、拖延办理等方式,明示或暗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财物、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好处,采用加快办理、变通办理、减免收费、规避税费等方式相利诱,向办事企业或群众索取好处,以及以发生成本或业务需要为名进行强迫交易和乱收费等问题。

  (九)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新动向,坚决查处基层“三公消费”、人情往来、津补贴发放等领域的顶风违纪行为。整治基层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决纠正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庸懒无为、冷硬横推,脱离群众、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

  (十)全面落实、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监督员制度。在镇、12个村(居)建立涉农资金监督员网群,对涉农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实行精准监督,确保涉农资金安全公开透明运行、规范管理和有效使用。

  (十一)提升村务监督实效。加强对村务决策、村务公开、集体“三资”管理、村干部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建立村务公开定期检查制度,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准确、更新及时,增强村务公开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基层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党支部及相关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基层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党支部及相关单位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压实责任,坚持出实招、鼓实劲、求实效,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二)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镇纪委要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12388 举报电话、举报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等载体和现场接访等方式,广泛收集群众的举报投诉。要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主动摸排问题线索,归口管理、建立台账,及时研判处置、交办督办,做到件件有着落。镇纪委要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财政所等职能部门要突出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两条主线开展线索排查工作,及时将问题线索移送镇纪委。

  (三)严肃查处追究。坚持挺纪在前,从严监督执纪,聚焦重点问题,紧盯重点领域、环节,针对基层腐败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地区、部门进行重点督办督查。用好问责利器,以强有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于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不力、走过场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责任;对于监管不力导致问题频发、多发的,要严肃追究监管责任。坚持“一案双查”,既查主体责任,又查监督责任,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强化通报曝光。建立通报曝光机制,通过内部通报、专题通报、公开曝光等方式,加大对“微腐败”典型案件、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等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凡是查处的基层腐败典型案件,一律公开通报曝光,充分发挥公开曝光的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五)及时总结报告。各村各单位要在8月31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镇纪委(联系人:朱棉新,联系电话:538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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