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上陵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文件要求,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广泛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现将和平县上陵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本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篇,包括上陵镇机构职能介绍、规章文件、规划计划、相关活动等。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底,我镇累计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同意公开”0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0件,“其它答复数”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我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要求依法公开政府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安排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布工作,做好信息发布评估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镇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栏、张贴海报、宣传车、文件和宣传手册派发等方式进行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镇依法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注重专职人员的相关培训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及时处理回复群众诉求,并依照规定完成每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文章发布质量需进一步提升。
接下来,我镇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指导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标准化建设,确保政府网站安全、规范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和平县上陵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