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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青州镇人民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2-10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正确指导下,我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的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围绕中心工作,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体要求,坚持依宪执政、依法行政,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扎实推进依法治理,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我镇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是高度重视法治乡镇创建工作。成立以镇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和分管政法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镇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统筹办公室日常事务。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

  二是把法治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来抓。把法治建设与经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将法治建设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贯彻落实《和平县2021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和法治委〔2021〕1号)部署的工作任务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明确的工作要求,确实增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

  三是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工作。2021年8月5日召开青州镇党委会议,传达学习和平县2021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党委会对依法治镇专题研究部署,明确专人负责条块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印发了《青州镇2021年全面依法治镇工作要点》。党委会议定期听取主管政法党委副书记的工作汇报,对于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及时决策,为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镇党委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对党委的重点问题、政府的难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重大事项,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进行决策前提交镇党委会议论证,集体讨论决定,确保重大决策在法律框架内有序推进。今年来,无一起因决策失误或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

  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政府聘请1名法律顾问,11个村(居)聘请3名法律顾问,全面提高镇村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同时,政务公开制度化、经常化。按照要求,制定出台了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设置了固定的公开栏,根据需要公开相关内容,同时完善了干部任前公示、党员发展公示制度等。

  三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依法行政工作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四是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支持本级人大、纪委监察委、司法行政部门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2021年截至目前,我镇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五是深入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定期召开专题研究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充分分析研判。同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将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有序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工作重点任务顺利完成。

  六是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加强党群服务。进一步规范镇、村(社区)“一门式”党群服务管理,增强镇党群服务中心服务岗,设人社、民政、计生、残联等服务窗口。推动党群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强化“农事村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努力拓展和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事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各项公共服务事项进政务服务平台,推进网上办理,提高服务效率。

  二做好政务公开。一是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化。及时更新政府大院内的政务公开栏,重点公开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和出台的政策;政府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事项及完成情况及人事任免等。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保密审查。督促各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将保密审查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等结合起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加大对政策执行过程中舆情的跟踪力度。发现政策实施存在的问题,及时解疑释惑,不断增强政策解读的主动性、针对性。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我镇全面贯彻落实《河源市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实施意见》,扎实推进乡镇综治行政执法工作,积极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截至目前,我镇共有16人通过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成立了一支壮大的执法队伍,并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培训,迅速适应在新的执法体制环境下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创新的目标实现。

  二是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全镇各行政执法单位参加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答疑视频会议,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的数据填报工作,在执法过程中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和阳光执法,增强行政执法的说服力和公信力。由于我镇执法大队还在改革中,因此目前还未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三是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执行《河源市行政应诉工作办法》和《青州镇行政应诉工作办法》规定要求,按照期限做好答辩应诉工作,积极落实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1年度,截至目前,镇政府行政诉讼案件

  四是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在处理具体行政复议事项中,坚持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工作重点,强化事前调解工作,加强实地调查,积极做好当事人思想解释工作,并加强与镇街司法所、综治办沟通联系,稳定当事人情绪,积极运用和解、调解和诉讼等手段化解行政争议、行政纠纷,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缠访、闹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同时,完善行政复议内部工作流程,将涉及群众矛盾纠纷较大的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先行征求政府法律顾问后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公正客观处理案件,减少社会矛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定纷止争功能。今年来,没有出现因行政复议而上访情况。2021年度,我镇无行政复议案件。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一是主动接受监督,坚持依法行政。将法治理念贯穿于政府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切实做到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履行职责;自觉接受镇人大依法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接受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水平,确保政府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认真开展全民普法教育,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促进执法公正。

  二是严肃查处违纪,打造廉洁机关。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学习《准则》《条例》,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大力推行政务、村务、站务公开,加强“三公”经费监管和财政、民生、政府投资等项目审计,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决查处“四风”问题,用铁的纪律规范政府行为,让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矛盾纠纷多元化预防化解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镇积极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做好排查社会不安定因素和调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积极预防矛盾纠纷的激化,建立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成立青州镇人民调解工作协调小组及组建青州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当前,我镇镇级人民调解员共23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2人,村(居)人民调解员67人。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紧密衔接、相互协调的调解工作机制,2021年以来,我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3宗件,调解成功43件,成功率达100﹪。

  七、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公民法律素质

  一是健全党委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法治建设列入镇党政领导班子学习的重要内容,学习法律知识和法学理论,每年不少于三次。如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社区矫正法》、《土地管理法》、《广东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条例》等与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党员干部法律意识、依法办事能力。2021年,组织镇公职人员进行一次学法考试,培训率、合格率达100%。积极推进开展“全国八五”普法工作,按照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和2021年普法计划安排的要求,因地制宜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接地气”的法治宣传,不断拓展法治宣传的辐射面和影响力。同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及其他分管领导全面汇报年度法治建设履职报告。要求司法所、派出所、交警中队等相关部门要定期开展普法宣传,针对性地举办法治讲座。通过普法宣传,2021年受教育人数达2000余人次。

  二是狠抓青少年在校生学法。我镇中学和小学都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确保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2021年,我镇司法所联合村(居)法律顾问在中小学分别举行了“小学生法治安全知识讲座”、“民法典-为美好生活护航”、“中学生防溺水安全知识讲座”、“预防青少年犯罪”等法治讲座,受教育人数达1500余人次。今年来,我镇未发生一起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狠抓村(居)民学法活动。2021年,我镇联合村居法律顾问在各村(居)相继开展《民法典》解读讲座,并给村民派发了相关的法律书籍,让村民了解这本社会百科全书,在法律的框架下自由的生活,受到侵害时,懂得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利用青州圩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反家庭暴力法》《环境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多部法律法规,推动青州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建设文明和谐青州。

  四是狠抓宣传,普法阵地建设到位。一是各村(居)均设立了法治宣传栏,刷固定性宣传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积极营造浓烈的法治创建舆论氛围。二是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带动全镇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今年来无一起刑事案件发生,各类矛盾不出镇即已化解。

  八、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1年,我镇开展法治建设以来,在各部门的相互配合协调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比如:一是普法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个别单位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普法教育工作抓得不够紧,致使普法工作措施不够到位,一定程度上存在走过场的现象;二是部分执法人员的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接下来,我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上级部门的相关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普法活动,进一步落实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法治绩效考评、基层执法评议和法治为民办实事工作,夯实法治建设基层基础,切实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力提升我镇法治化水平。

  和平县青州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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