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镇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青府发〔2025〕2号
为提高我镇应对和处置突发地质灾害的能力,促进突发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东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和平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编制本防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创新工作体制机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指导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地方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做到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
(二)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科学运用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手段,降低灾害风险,减少灾害损失。
(三)坚持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原则。探索建立普适型监测预警与群测群防体系有机结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技术队伍支撑作用,紧紧依靠广大基层群众,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坚持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对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明确责任单位,切实落实治理责任。
三、青州镇地质灾害现状
我镇由于地理、地质、气象、水文等自然因素引发地质灾害呈长期高发态势,主要是滑坡、崩塌,暴雨为灾害发生的主要诱发因素。
四、主要地质灾害类型和分布
我镇的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为主。地质灾害多以中、小规模为主,呈点多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的特点,主要分布于花岗岩风化壳较厚区、古河流阶地和岩溶地貌区。除强降雨、持续降雨为主要诱发因素外,也与人为工程息息相关。
五、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我镇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水关系极为密切,根据县气象局相关信息,预计2025年我市汛期总降水量略偏多,龙舟水属正常偏重年景,年内对我市有较大影响的热带气旋偏多,强降雨过程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广东省的汛期为4月15日-10月15日,其中,5-9月为降雨集中期,地质灾害的高发期,也是重点防范期。
六、地质灾害防范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与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要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贯彻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提高管理水平。
(一)提高防灾能力。成立镇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分片负责,分工协作。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尤其是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组建并训练民兵、干部和志愿者一体的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全面提高防灾能力。
(二)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并在危险区域竖立警示牌,公布值班人员名单和值班电话,将防灾工作落实到位。
(三)安排专项经费,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镇财政、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安排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和治理,同时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筹资机制,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对那些可能突发成灾的严重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早申报工程治理,从根本上消除灾害隐患。
(四)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发现险情时,各村(居)委会在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要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要求,按时准确上报,并立即组织开展应急调查和处置工作,划定危险区,设立明显警示标志,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当发生地质灾害险情后,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青州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根据救灾、抢险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五)大力宣传和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通过多种形式、多渠道、多层次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典型事件的宣传、培训,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和安全小贴士,使广大人民群众掌握地质灾害识别、预报、避险、自救、简易防治等有关知识和技能,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意识,提高全社会防御地质灾害的主动性、自觉性。
七、地质灾害监测
(一)监测内容和方法
监测内容主要包括隐患山体变化情况、动植物异常情况、地下变化情况(如:裂缝扩张,沙石滚落,马刀树、“醉汉林”、家养动物惊恐不宁、老鼠乱窜不入洞,泉水干涸或变混)等。
采取汛期巡查和常规监测相结合、专业单位监测和群众监测相结合、定期监测或汛期连续降雨时加密监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监测。
(二)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1.自然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的监测与预防工作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主管部门各司其职,认真履行对本行政区域内重要地质灾害点(段、区)的监测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按照“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
2.因工程原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监测责任人是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预防责任人是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八、镇地质灾害防治汛期24小时值班
值班人员:
邓华顺(青州镇人民政府武装部部长)
王文栋(自然资源所所长)
刘家昌(自然资源所办事员)
应急办公室电话:0762-5100372
和平县青州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