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彭寨镇2024年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7-01 浏览次数:- 【字体:

  彭府〔2024〕13号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防范学生溺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一般溺水事故发生,坚决避免较大以上溺水事故,根据省、市、县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镇防溺水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着力在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层级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共防共治体系、狠抓末端落实上持续用力,不断提升各级各部门主动预防学生溺水的能力水平,切实织牢织密防溺水“安全网”。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负责、失职追责,持续健全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校联防的防溺水工作责任体系。通过开展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和保障体系,强化各职能部门工作联动,完善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制度,提高我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减少一般溺水事故发生,坚决避免较大以上溺水事故。

  三、工作机构

  成立彭寨镇防范学生溺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镇委副书记、镇长朱增任组长,党委委员罗中明任副组长,邓振文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各学校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抓好落实。

  四、职责分工

  (一)镇政府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部署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牢保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的法定责任,扎实做好防溺水“护苗”专项行动。各村(居)委会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主动作为,把防范学生溺水专项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镇、村(居)两级防溺水安全员的组织管理与业务培训,突出抓好节假日学生离开学校、留守儿童远离父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缺乏监管等薄弱环节,加大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水域的巡查治理力度,完善好重点水域警示防护设施,发现苗头性问题第一时间快速处理,最大程度地消除安全隐患。对因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造成中小学生溺水伤害事故的监护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劝诫、制止。

  (二)各学校要进一步强化防溺水宣传教育,将防溺水安全教育列为学校安全管理的工作重点和重要议事议题,广泛深入宣讲防溺水安全知识,明确防溺水要求,增强学生及家长安全风险意识,压实家长安全监护责任,有效落实广东省教育厅部署的防溺水“十二项必须”要求。

  (三)宣传部门要发挥好主流媒体力量及新媒体力量,定时或不定时多频次宣传防溺水要求及安全知识,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高频次发送防溺水安全短信提示,加大防溺水安全宣传力度和广度。

  (五)派出所要发挥维护公共安全的主力军作用,安排巡警、辅警等警力,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危险水域和重要河段的巡查巡防,发现溺水安全风险隐患和紧急险情,及时妥善处置;对不履行监护职责、造成中小学生溺水伤害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快速处置。

  (六)村建办要加强对建筑工地水池、水坑的监管,督促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及时回填的要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七)水利所、农业农村办要根据职责加强对山塘、水库、河流、湖泊、养殖鱼塘等水域的监管,督促责任主体单位在水域重要入口等地段落实防溺水安全警示牌、防护栏等安全警示措施,及时维修或更换存在损坏、不清晰、不醒目等情况的警示牌、防护栏等,并安排专人加强巡防巡查,发现险情,及时妥善处置。

  (八)各村(居)组织人员在重点时段加强对主要河流等水域的巡查,发现险情及时妥善处置;加强对水塘、湖泊、水库的监管,督促做好防溺水执勤巡视、紧急救护及在馆内水域显眼地方设立防溺水警示标志、安全宣传栏等工作。

  (九)乡镇卫生院、120指挥中心医护人员及家庭医生深入校园、社区、村庄开展防溺水公益宣传教育和应急救援技能培训,同时开通溺水急救绿色通道,尽最大努力救治溺水者。

  (十)应急办要积极组织应急救援队(森林消防队)员在重点时段加强对主要河流等水域的巡查,发现险情及时妥善处置。

  (十一)民政、关工委、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对村(居)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及监护存在困难的家庭,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和关爱帮扶,开展形式多样的暖心爱心活动,提高青少年的安全意识,丰富广大青少年儿童假期生活。

  四、工作措施

  各村(居)、各部门、各学校要迅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和有关动态信息,研究制定防溺水工作针对性措施。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对每一起学生(幼儿)溺水事故分析原因,倒查责任。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控等导致发生学生(幼儿)溺水死亡事故的,以及存在迟报、漏报、瞒报等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