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礼士镇防止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防止溺水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在河道、山塘、水库、塘坝等水域(包括游泳、嬉水、洗澡、垂钩、划船等活动),切实提高群众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自觉抵制参与不安全的戏水活动。加强对中小学的安全警示教育和监护力度,严防发生溺水等安全事故。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现成立礼士镇防止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员如下:
组 长:周文力(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叶志生(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成 员:黄永锋(镇人大主席)
陈丝雅(镇委副书记)
周锦山(镇委副书记)
谢嘉灵(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黄小武(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徐南艺(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彦良(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林婷婷(镇人大副主席)
丘中立(副镇长)
陈建生(农林水中心主任)
李乐心(党政综合办负责人)
陈汉威(应急办负责人)
谢月涯(礼士中学校长)
谢志景(中心小学校长)
叶小能(派出所所长)
谢旭林(梅坝村支部书记、主任)
谢忍耐(澄心村支部书记、主任)
陈搌锋(大塘村支部书记、主任)
谢明照(三联村支部书记、主任)
吴国生(黄茅村支部书记、主任)
叶文可(新丰村支部书记、主任)
黄茂林(下涧村支部书记、主任)
曾育添(龙水村支部书记、主任)
黄仕明(居委会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林水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叶志生同志兼任,陈建生、陈汉威两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协助办公室主任日常工作。
和平县礼士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