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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镇人民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2-07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法治政府的目标,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深入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走向新台阶。现将我镇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一是为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镇委、镇政府通过镇班子会、全体干部大会等集中学习、组织法治培训、开展法治讲堂,系统学习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内容。同时,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明确把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镇各方面和全过程,更好转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二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政府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2021年度我镇共9人通过行政执法考试,严格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全面正确实施。

  二、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平县2021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我镇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学习教育,不断强化法治意识。一是将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和平县2021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了列入我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结合和平县2021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制定我镇2021年依法治镇工作要点并按照要点开展工作。

  三、认真学习宣传新试行、新修订法律法规

  一是年初合水镇党委、政府班子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21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制定了2021年全镇普法和依法治镇实施意见,把认真学习宣传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试行、新修订法律法规列入工作计划。二是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深入到各单位、中小学、村(户)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通过法治宣传,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产生了良好的效果。

  四、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依法执政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

  一是成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落实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负责,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依法行政日常工作;二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责任目标细化到了领导、到部门、到具体工作人员,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完善了考评机制,确保了依法行政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及时制定下发了《合水镇依法治镇实施方案》,按步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

  (二)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全镇法治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一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人员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强化人员力量,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各级部门、人大、司法、社会群众等的监督,依法正确行使机关职权。全年共公开各类信息20条;二是积极畅通民主监督渠道,明确党委书记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将法治政府工作纳入镇年度目标管理内容。积极推进法治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全力做好依法行政保障;三是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并将制度落到实处。我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结合各自的特点和实际,采取轮训、讲座、研讨、自学等多种形式进行,并注重运用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针对性和时效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得到不断提升。

  (三)健全决策机制,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源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合水镇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合水镇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实施办法(试行)》,在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的“两重一大”事项上,严格按照程序召开会议依法依规决策,并及时向镇委、镇人大报备、汇报,从决策主体、决策事项范围、决策法定程序三个重要方面规范了重大决策规则和程序,从而确保镇政府决策有章可循,推动行政决策制度化、规范化。

  2.强化决策合法性审查。落实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对需要决策的重大事项,将相关决策先交由镇政府法律顾问和司法所进行合法性审查论证,出具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并对可能引发的行政争议作出预测,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司法所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

  3.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指导推动力度,镇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范畴已由原先单一的承办案件,逐步拓展到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对镇政府法律顾问的管理。严格落实《合水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制度》,通过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化、常态化参与政府工作的途径和机制,促进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工作,协助政府处理各类涉法事务,极大的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强化监督指导,稳步推进规范文明执法

  1.严格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资格考试系统,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转发了《关于参加2021年河源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的通知》,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考试并告知考生考试注意事项。在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的工作是加强对行政执法资格证的申领、换发管理工作,严格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未持有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2021年,组织22名执法人员参加2021年河源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由于疫情原因,推迟考试,到目前为止新证申领和换证共9人,还有部分执法人员执业执法证正在申请中。

  2.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全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答疑视频会议,督促各行政执法人员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的数据填报工作,在执法过程中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和阳光执法,增强行政执法的说服力和公信力。由于我镇执法大队还在改革中,因此目前还未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五)强化监督制约,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做好政务公开。一是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化。及时更新政府大院内的政务公开栏,重点公开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和出台的政策;政府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事项及完成情况及人事任免等。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保密审查。督促各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将保密审查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等结合起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加大对政策执行过程中舆情的跟踪力度。发现政策实施存在的问题,及时解疑释惑,不断增强政策解读的主动性、针对性。

  2.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执行报告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规范性文件制度,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一是明确建议、议案办理职责。严格落实《合水镇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办法(暂行)》要求,进一步明确主办、协办部门的工作职责。同时,把各承办部门的建议办理成效纳入年度考核。二是健全督办工作机制。通过督查督办和“回头看”等形式,重点督办代表委员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及时向代表、委员进行反馈后续办理情况,主动接受代表、委员们监督。2021年镇政府系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58件,办复率达100%。

  (六)强化责任落实,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一是成立人民调解领导小组和协调小组,组建“三级”人民调解机构,健全人民调解机制,目前,合水有1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和1个社区调解委员会,共有89名人民调解员,其中有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二是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建立台账,会同村调委会及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依法调解。

  2.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在处理具体行政复议事项中,坚持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工作重点,强化事前调解工作,加强实地调查,积极做好当事人思想解释工作,并加强与司法所、综治办沟通联系,稳定当事人情绪,积极运用和解、调解和诉讼等手段化解行政争议、行政纠纷,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缠访、闹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同时,完善行政复议内部工作流程,将涉及群众矛盾纠纷较大的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先行征求政府法律顾问后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公正客观处理案件,减少社会矛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定纷止争功能。今年来,没有出现因行政复议而上访情况。

  3.积极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合水镇13个村(居),现有3名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以来,司法所一直积极指导配合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等工作。这项工作满足了基层组织、群众对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实现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到基本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成效。

  4.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普法学法氛围得到巩固提高。一是全面落实了普法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二是深入实施了“法律六进”活动,抓好了青少年、及村(居)普法宣传教育,努力消除普法盲区死角,实现了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三是着力营造了依法治镇的浓厚氛围。目前为止开展了集中法治宣传教育12次,制定了合水镇政府学法计划,举办了政府会议学法和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建设了法治文化广场,深入开展了群众普法文化活动,法治文化阵地得到了进一步扩大。

  (七)加强社会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工作得到深入推进

  一是构建了“多元化调解”格局,落实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了人民调解体系;二是大力提升了“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构建了镇村组三级网格体系,以“小网格”推动了“大治理”;三是大力构建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方便基层群众就近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四是规范了信访维稳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了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各部门领导“一岗双责”的信访维稳工作体系,明确职责、任务及分工;五是深入开展了领导干部带案下访接访活动,畅通了群众诉求渠道,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表达诉求,推动信访维稳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

  五、存在问题

  2021年,我镇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一)法治意识有待提高。一些单位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推进过程中存在“形式化”“口号化”的倾向,未全面落实本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缺乏统筹督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措施不够得力、形式单一,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能力相对欠缺。

  (二)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在许多重大行政决策的初始阶段,甚少邀请政府法律顾问介入,没有起到决策阶段从法律方面审查、把关、论证的预防作用,以致酿成一些本来不该发生的重大法律纠纷。同时较多部门未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规定,没预留给合法性审查预留规定的充足时间,而是按照临时通知或者征求意见,导致政府法律顾问因前期没有介入,不了解情况,又缺乏足够的时间去审查证据,更谈不上深入研究,从而导致政府法律顾问难于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考核监督机制不完善。对各村(居)、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力度不够大,行政违法监督及责任追究机制不完善,导致一些行政执法单位对依法行政工作不够重视,依法行政推进难度大。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紧紧围绕《和平县2021年全面依法治镇工作要点》要求,以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为牵引和抓手,以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着力点,不断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一)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完善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推进,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每个环节。进一步加大法治培训力度,让领导干部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带头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自觉按照法定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

  (二)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增强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及时反馈采纳意见情况。提高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质量,切实做好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不稳定因素。构建政府法律顾问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和程序,提高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成效。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这“三项制度”。遵循“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通过统一平台公示执法信息,规范事前、事中、事后公示信息的内容。制定执法规范用语和执法文书制作指引。在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基础上,参考国务院部门、省市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结合本镇实际,完善有关文书格式。落实行政执法工作经费保障制度,配备行政执法录音录像设备,做到“执法留痕”。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制度,探索数字化档案。结合本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的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等因素,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并按该目录执行法制审核。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及素质,印发《行政执法实用手册》、《行政执法监督100问》等指引资料。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设。督促各部门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部门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拓展法律顾问的参与广度,明确法律顾问发挥作用的领域。政府法律顾问的基本职责,包括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的起草,参与处置矛盾纠纷和重大突发事件,参与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加大参与深度,细化法律顾问发挥作用的环节。应当确立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法律风险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原则。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决策程序,切实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

  (五)贯彻落实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实现动态管理。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对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部门“三定”规定等,对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和其他行政职权,分门别类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列出行政职权事项及实施主体、依据,确保现有行政职权事项不遗不漏。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对应予保留的行政权力,按照程序和标准逐条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论证,对审核后确定保留的行政权力、收费事项,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经审定后的行政权力清单、收费清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擅自设定或扩大行政职权,切实做到“权力清单”以外无权力。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建立权力清单、收费清单和负面清单的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保证权力清单有动即改,改之即晒。

  (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除涉及公共安全等特殊行业外,所有检查事项都要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每月25日至30日为相对固定检查时间,非特殊情况,其他时间不得到企业检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公开执法检查结果,从事前、事中、事后对行政执法检查进行监管,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和平县合水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