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白镇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和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以及《和平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有力有序地推动公白镇各项社会事业稳健发展。现将公白镇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政治站位,坚持党建引领。
一是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持续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我镇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多次召开镇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8”具体安排,并以此为指导制定我镇2024年法治政府工作要点清单。
二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镇党委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全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宣传贯彻,并将其作为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人民调解员等群体培训的必修内容,促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深化、转化上求得实效。2024年,公白镇党政领导班子及全体镇村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共6次。
(二)健全体制机制,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一是建立镇党委会学法制度。镇党委坚持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让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制度,切实提高全镇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2024年,公白镇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与及格率均达100%。
二是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决策制度,优化决策程序,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要求。在涉及群众关心的新农村建设、涉及面广的民事矛盾纠纷等重大问题处理决策时,召开联席会议,对此进行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确保决策的作出合理合法,无损害群众权益事项发生。
三是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本年度,公白镇政府聘请了1名律师作为驻镇法律顾问,下属七村一社区相关工作由县司法局指派3名村(社区)法律顾问负责,实现镇村法律顾问全覆盖。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我镇现有1个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8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切实提升了群众获取法律服务的便捷度,也有效促进基层政府和村级自治组织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三)规范文明执法,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工作职责明确到岗、落实到人;所有办案人员均通过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培训,均取得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并办理行政执法证,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强化“粤执法”平台运用,我镇执法人员上线率达100%。本年度,我镇共实施行政检查事项60件,无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事项,所办理的案件均属公白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的职权范围内,无越权管理、越权处罚、滥用职权的行为,程序合法正当,制作文书规范,适用法律法规明确,无未办理、未办结的行政执法事项。
二是大力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与邀请法律顾问到镇政府开展专题讲座相协调,帮助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巩固更新业务知识,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保证规范文明公正执法。
(四)推进普法宣传,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一是聚焦重要节点和重点任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月、未成年人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预防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主题,联合各职能部门、各村居,通过开展宣传讲座、街镇圩日摆摊、悬挂横幅等方式,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落实到位。同时,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信访工作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巩固广大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将“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及“谁主管谁负责”等普法责任制贯穿于执法全过程,推动执法与普法并重,多渠道全方位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进一步规避群众再次发生触及法律底线的事件,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全面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以《和平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为指导,制定本镇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学习清单,推动全体干部职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深入推进“八五”普法,深化政务公开,让依法依规、公正透明、公平公开蔚然成风。
(五)化解矛盾纠纷,筑牢稳定防线。
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预防性制度机制建设,完善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原则,严格落实“两排查一分析”制度,镇政府各部门均指定专人负责,对排查发现的未化解矛盾纠纷逐一登记,逐一梳理,逐一分析研判,逐一化解,做到件件有分析,事事有着落,切实做到将风险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落实“1+6+N”矛盾纠纷多元共治工作体系,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凝聚起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合力。本年度,公白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1次,成功调解矛盾纠纷23宗,以损害赔偿纠纷为主。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着力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领域中的重大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
一是严格执行党委会学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截至目前,本年度共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两期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并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各类法律法规入脑入心。
二是强化监督考核,镇党委树立了鲜明的用人导向,将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了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加大了监督考核力度,使其作为考察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2024年,公白镇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各部门的相互协调配合下,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
一是法治工作开展不均衡,基层法治建设体制机制不够健全,法治建设合力仍需进一步提升。公白镇内不同村(社区)的党员干部法治素养差距较大,部分党员干部对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深,不同村(社区)的法治资源的不均衡导致不同地区的体制机制建设存在一定差距。
二是法治队伍力量薄弱。公白镇现有执法人员21名,但就整体而言,法治队伍人员的增长速度与执法案件量的喷发速度不成正比,“人少案多”是目前丞待解决的客观难题之一,且现有人员的知识结构与法治建设要素匹配度不高,常出现事倍功半的现象,导致法治建设工作质效难达预期;另外,法治队伍建设专项经费短缺也同样是队伍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阻碍。常言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专项经费的充裕是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尤为重要的一项因素,直接关系本镇的法治政府建设资源。
三是学法用法氛围不够浓厚。法治宣传创新性以及普法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提升,普法工作还局限于搭台子、发传单、搞咨询等传统宣传方式,形式单一、内容生硬,无法激发群众的学法热情,需要更多有创新性、有吸引力的普法宣传方式推动我镇法治氛围建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加大对“八五”普法工作的贯彻执行力度,通过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和有关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促进行政机关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
二是进一步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落实专人负责,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和监督制度,对不进行报备的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三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内容、扩大公开渠道,加大对公开内容的检查。着力抓好政务公开栏建设。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栏目信息,及时发布政务信息,着力抓好部门办事流程的信息公开。
四是畅通投诉渠道。拓宽群众监督途径,借助群众力量对领导干部的行政行为予以监管,保证“阳光执法”、“公开执法”,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早日完善。
和平县公白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