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坝镇创建禁毒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8-19 浏览次数:167 【字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好中央和省、市、镇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巩固禁毒重点整治工作成果,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禁毒工作的关切,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为确保示范创建工作顺利推进,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市、镇关于禁毒工作重要决策部署,以减少毒品社会危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为总目标,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坚持党政领导、社会参与,坚持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坚持重点整治、严格管理,切实提高大坝镇治理毒品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为推动智慧生态现代新城建设提效破局、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大坝镇创建禁毒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委书记、镇长兼任组长、镇委副书记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村(居)及镇禁毒委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同时成立大坝创建禁毒示范城市工作专班,专班设在镇禁毒办,具体承担示范创建日常工作。

  三、创建内容

  以《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考评细则》《广东省禁毒重点整治工作评估标准》等文件作为开展示范创建的根本依据和重要参考,在巩固提升禁毒重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全力推进示范创建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禁毒工作保障机制

  1.把禁毒工作纳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谋划和部署,以镇委或镇政府名义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和推进禁毒示范创建工作;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对禁毒示范创建工作作出批示指示,并出席禁毒示范创建活动。

  2.各村(居)、镇直各单位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常态化研究决策机制,领导班子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督导检查、总结考评禁毒工作;将禁毒工作纳入本镇、本单位工作规划,坚决做到有部署、有投入、有总结。

  3.将禁毒工作纳入文明创建、平安创建、政府绩效考核、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范畴,并建立禁毒考评通报制度。健全规范禁毒委成员单位参与禁毒综合考评、述职评议、联点督导等工作制度,推动禁毒委成员单位精准履责,并建立资料齐全的台账。加强对各村(居)禁毒履职情况的督察督导和过程控制,推动禁毒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4.将禁毒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拨付到位、确保专款专用,财政经费保障额度与毒情形势、工作任务轻重程度相匹配,全力保障镇禁毒办实体化运行。大力推进公安禁毒队伍、禁毒社会组织和禁毒社会工作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充实禁毒工作力量、完善禁毒工作体系。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禁毒公益事业,建立禁毒基金会。

  5.落实侦破毒品案件奖励和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对缉毒破案和举报有功人员实行“应奖必奖”,促进缉毒执法工作实效。

  (二)着力构建全覆盖毒品预防体系

  1.建立由镇禁毒部门牵头、党委宣传部门协助、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体系。党委宣传部门要把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宣传工作总体规划,把毒品预防宣传教育作为国民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纳入平安和平、文明城市创建内容;党委组织部门要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干部党校培训计划,加大对公职人员的毒品预防教育,严格执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毒问题处理办法,严惩涉毒公职人员,对新录用公职人员开展涉毒检测;卫健部门要建立吸毒人员防艾等传染性疾病防治机制。通过多种途径推进毒品预防教育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场所、进社区、进农村,推动毒品预防教育常态化,通过科学评估实现社会面宣传教育全覆盖。

  2.落实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规划要求,深化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持续开展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八个一”活动。将禁毒知识纳入全镇中考内容,分值不低于3分,小学五年级以上学生每人发放1本禁毒知识读本。在校学生每年接受禁毒课程教育不少于4课时,未成年人涉毒人数占比逐年下降、青少年识毒拒毒防毒意识逐年上升。小学五年级至高中二年级、含中等职业学校在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数字化平台注册率、课时完成率均应达到100%。

  3.升级镇级现有禁毒教育基地,开展常态化、丰富多彩的禁毒主题宣传活动,努力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并被上级禁毒部门认可的毒品宣传教育品牌。大力推进“无毒乡镇”“无毒村(居)”“无毒社区”“无毒单位”“无毒企业”的创建力度,实现全民毒品预防教育基础知识知晓率超过95%、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群众满意率超过95%的预期目标。

  4.充分调动群众主动参与禁毒工作的积极性,壮大群众性禁毒团体,实现禁毒志愿者数量达到常住人口总数的0.2%、新吸毒人员滋生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将对禁毒工作的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创新群防群治模式。将“巾帼三管禁毒联防队”“禁毒文艺作品巡展”“送戏下乡”等活动载体打造成禁毒宣传精品工程,开展禁毒文化创优评选活动,传播禁毒正能量。

  (三)着力构建全网络戒毒管控体系

  1.深入开展吸毒人员排查管控专项行动,采取进村入户、逐人见面的方式,摸清户籍吸毒人员底数及人员现状;推进吸毒人员“重嫌必检”、如实登记和毒驾治理等工作;出台吸毒人员网格化管理服务实施意见,完善落实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评估和分级管理措施,吸毒人员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开展率达到100%,全镇戒毒社区康复执行率达到99%以上,实现吸毒人员占人口比例逐年下降,确保社会面无漏管失控吸毒人员和吸毒人员引发肇事肇祸案事件“零发生”。

  2.依法检测、认定吸毒人员成瘾状况,对吸毒成瘾严重、拒绝接受社区戒毒、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依法强制隔离戒毒,对患严重疾病特殊群体吸毒人员,应收尽收。加强公安、司法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衔接,在公安、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推广应用禁毒社会化系统,健全完善分布合理、衔接有序、协作规范、运转高效的戒毒资源体系。规范戒毒人员出所必接机制,完善吸毒人员后续管控措施衔接。

  3.规范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加强公安部门与医疗卫健部门协调配合、互通信息,将阿片类成瘾吸毒人员纳入美沙酮维持治疗范围,增加入组人数,提高门诊率。鼓励、发展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戒毒医疗门诊,完善戒毒医疗服务网络,满足吸毒人员自愿戒毒需要,以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31”工程为依托,健全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完善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帮扶政策,落实社会保障制度和救助服务政策措施,健全社会力量扶持戒毒康复人员就业保障机制,确保戒毒康复人员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充分依托社会资源促进吸毒人员就业扶持,人社部门要对符合条件的就业戒毒康复人员给予政策扶持,提供社会保险补贴,民政部门要对符合条件的戒毒康复人员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对无人赡养、无人监护的困难吸毒人员家庭的老人和子女给予临时救济,扶贫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戒毒康复人员列为精准扶贫对象。

  4.积极探索开展吸毒人员星级化管理机制,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和超过三年未复吸的吸毒人员实行三年的星级化管理,依照星级管理期间的尿检、就业、举报吸毒贩毒线索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达到“六星”的由镇公安局禁毒大队按有关程序上报“解除预警”。在全镇公安系统建设18个吸毒人员毛发采集点,解决毒品在唾液、血液、尿液等检测样本中周期短的局限性,切实加强吸毒人员查处管控工作,最大限度地把隐性吸毒人员排查出来、纳入管控视线,有效杜绝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着力构建全链条缉毒打击体系

  1.实施合成作战,推动打击毒品犯罪向合成精准升级。公安禁毒部门要落实毒品案件侦控备案机制,对全镇毒品案件实行统一调度;出台镇级目标案件申报、管理办法,完善毒品目标案件办理指导、协调、督办机制;加大目标案件协作办案、联合办案力度,努力侦办一批跨境跨省案件,年内力争破获省目标案件1宗,切实提高目标案件办案质量和打击效果,提升打击毒品犯罪的深度、广度、力度和精度。健全审判、检察、公安机关执法协作机制,落实办案质量责任制,严格落实毒品案件情况通报机制和重大毒品案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机制,毒品刑事案件嫌疑人快捕快判,最大限度降低涉毒违法犯罪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2.开展联合打击,推动毒品源头治理向高效协同升级。完善堵源截流“5·14”机制和打击制毒“4·14”专案机制,构建覆盖“陆空邮网”查缉防控体系。依托省际、市际公安检查站,常态化开展毒品公开查缉。全面落实物流、寄递实名制并开展毒品重点查缉,搭建辐射重点毒源地的毒品查缉网络,构建立体化查缉体系。深入开展网络扫毒行动,探索建立与本省、市毒品公开查缉联查联控机制,实现快速反应、精准查缉,确保被外省区查获外流贩毒人数持续下降。

  3.聚焦预警预防,推动毒品重点整治向综合治理升级。坚持毒品重点整治工作由党政主责主导,建立重点整治地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抓整治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整治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实行重点禁毒乡镇分级关注整治、镇禁毒委成员单位联系指导禁毒重点乡镇制度。持续开展特殊人群涉毒犯罪问题专项整治,加大涉毒特殊人群打击取证和羁押收治力度,坚决防止特殊人群涉毒违法犯罪蔓延成势。集中开展外流贩毒综合治理,加强摸排控制、强化涉外打击,落实宣传教育、扶贫帮困等综合治理措施,巩固治理成果,实现外流贩毒人员持续下降的工作目标。

  (五)着力构建全环节禁毒监管体系

  1.以各村(居)为单位,对隐蔽场所实行网格化排查监管。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将辖区内的山庄、水库、果园、林场、种养基地、厂矿企业、工地工棚、加工作坊以及废弃的厂房、院落、养殖场等列为重点排查区域,对有可疑人员、车辆出入的隐蔽场所,产生刺鼻性气味或机器运转噪音的区域,因水源污染致鱼类家禽死亡或山林植被枯死的周边区域,用电量用水量异常的水电用户等,必须实地查明情况,如实记录在案并随时掌握动态;对疑似或查实有制毒嫌疑的,要求及时控制证据,立即向公安机关和镇禁毒办报告。

  2.对各工业园区内凡具有可疑人员、车辆出入的厂房、工棚;产生刺鼻性气味的区域;用电量或用水量异常的工厂企业;不雇请本地人、封闭生产、禁止外来人员进入或工作时间异常的工厂企业;生产设备多、原料多,场所内设有特殊物料仓库或有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出入的工厂企业;企业生产许可证与实际生产物不相符,存在漏报瞒报生产、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种类数量与申报台账不符等特征的,由县工业园管委会牵头,会同大坝镇人民政府、大坝派出所以及大坝供电局、大坝农办、大坝林业站、大坝自然资源所等部门,联合成立专项排查工作组,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全方位、无死角的排查行动,必须实地查明情况,如实记录在案并随时掌握动态;对疑似或查实有制毒嫌疑的,要求及时控制证据,立即向公安机关和镇禁毒办报告。

  3.建立异常用水、异常用电监测报告制度,分别由镇城管综合执法局、和平供电局牵头,对水电用户进行实时监控,要求发现有用水量、用电量异常情况的,应会同辖区公安派出所、村(居)委会等部门及时对用水量、用电量存疑的地点进行实地核查,并将核查情况向镇禁毒办报告;无异常情况则执行每月一次“零报告”制度。

  4.严格落实禁种铲毒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坚决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活动,对出现非法种植的实行责任倒查,对毒品原植物问题突出的乡镇实行关注整治,巩固毒品原植物“零产量”成果。

  5.成立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行业协会,收集掌握重点制毒物品和企业基础信息,建立健全“三品”联管机制,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销售、运输储存及进出口各环节的规范管理。健全各项制度,加强专管员队伍建设,在从业企业和使用单位普遍设立信息员,年内开展2次以上业务培训。规范精麻药品生产、经销单位及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控到位。

  6.强化涉毒场所属地管控,重点加强娱乐服务经营场所禁毒管理,加大巡查力度,落实大坝派出所、大坝文化站等部门的监管职责,依法停业整顿、取缔一批涉毒问题严重的娱乐服务经营场所。对组织、容留、参与吸贩毒活动的经营业主及其“保护伞”一律从严惩治,确保公共娱乐场所“零涉毒”。

  (六)着力构建全方位毒情监测体系

  建立健全毒情监测通报制度,深入开展毒品检测检验工作,完善禁毒情报分析研判机制,不断提高应用禁毒情报破获毒品案件占比。深入推进禁毒信息化建设,强化禁毒数据整合和应用水平,为禁毒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七)全力确保本辖区内实现“五个不发生”目标

  强化风险防患意识,建立健全预报预警机制,应用网格化管理模式,抓实抓细常态化排查管控工作,全力确保本镇辖区内不发生在校中(职)小学生吸毒案事件,不发生影响较为恶劣的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不发生脱管失控吸毒人员引起的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不发生大规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不发生制毒案件或者制毒物品案件。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0年10旬至10旬)

  成立大坝创建禁毒示范城市工作领导机构,制定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成立示范创建工作专班,部署示范创建工作任务,全面启动示范创建工作。

  (二)整体推进(2020年11中旬至2021年8月下旬)

  组织指导各村(居)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合理安排,强化工作措施,实行目标管理,全力推进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三)考评验收(2021年9月1日至9月30日)

  镇禁毒办对照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并做好迎接上级禁毒委的评估验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对遏制毒品危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禁毒工作的认识,增强打好禁毒人民战争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确保示范创建取得实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禁毒工作责任制或责任追究办法,逐级签订禁毒工作责任状,采取警告、诫勉谈话、免职、撤职等措施,严格追责、问责。对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取得突出成效的,给予通报表扬并推广其经验做法;对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力的,将启动问责约谈机制。

  (三)营造浓厚氛围。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和各类新型媒体,广泛宣传报道,鼓励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在全社会营造创建禁毒示范城市的浓厚氛围,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示范创建工作。

  (四)严格督导问责。镇禁毒办组成督察工作组,对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各村(居)创建工作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实行一月一讲评、一季一通报。严格落实《大坝镇禁毒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责任履行不到位、工作措施不落实而影响创建工作成效的,将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