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塘镇圩镇街道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府发〔2024〕8号
关于印发《长塘镇圩镇街道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长塘镇圩镇街道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和平县长塘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5日
长塘镇圩镇街道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重要论述精神,根据《2024年广东省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工作要点》《2024年河源市全面推进“百千万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工作要点》《和平县关于开展美丽圩镇建设“百镇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2023-2025)》等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持续做好圩镇“六乱”(乱拉挂、乱搭建、乱堆放、乱摆卖、乱停放、乱贴画)治理,打造干干净净、整整齐齐、长长久久的美丽圩镇。现就圩镇街道综合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省、市、县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协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通过开展圩镇街道综合整治,提升营商环境,推动圩镇振兴,促进经济发展,惠及千家万户。
二、工作要求
(一)经营摆卖摊档整治
一是街镇社区范围内所有商户不能超过店面经营,必须入室经营;二是无店面经营的摊档须进入农产品集散中心,如集散中心无法容纳,再另行安排;三是无店面经营的服装鞋档需进入老市场一层,如老市场无法容纳,再另行安排;四是禽畜类须进入禽畜市场,如禽畜市场无法容纳,再另行安排;五是除农产品集散中心和老农贸市场外,街镇其他区域不再设临时摊位,禁止一切临时摆摊行为;六是若无法容纳群众摊位需求,需增加摊位数量的,根据实际情况再另行安排。
(二)乱停乱放车辆整治
一是全面整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等车辆乱停乱放、占道堵塞通道、随地维修车辆污损道路等不文明行为,引导车辆规范停放在停车位,确保道路畅通;二是未设置停车位区域车辆不得乱停乱放,需要临时停车的,一般不得超过半个小时。
三、组织保障
为确保顺利推进各项工作,成立长塘镇圩镇街道综合整治行动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总召集人:梁智瀛(镇委副书记、镇长)
召 集 人:黄新祥(镇人大主席)
徐 蜜(镇委副书记)
张文艺(镇委副书记)
谢光辉(镇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班子成员、包村(社区)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街镇社区全体干部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承担专班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镇包街镇社区领导兼任,长塘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成员和街镇社区“两委”干部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巡查、日常治理、迎接暗访督查和季度考核等日常事务,以及上级领导交代的相关工作。
四、行动时间
综合整治行动分集中行动和常态化行动两个阶段。集中行动由班子成员和包村(社区)领导负责召集,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成员和街镇社区“两委”干部进行整治,行动时间从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9月9日结束。集中行动结束后,由街镇社区“两委”干部和长塘镇人民政府委托的第三方公司负责常态化综合整治行动。周末或者节假日由值班领导负责召集街镇社区“两委”干部和值班干部进行整治行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领导责任
集中行动期间工作专班办公室人员分成5个工作组,每个工作组由班子成员或包村(社区)领导召集,各司其职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组成员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集中整治与常态化整治结合起来,与季度考核结合起来,把综合整治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精心组织,认真落实责任,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利用公告、简报等方式加大宣传,街镇社区“两委”干部要通过进家庭、进商店等方式大力宣传整治行动工作重点和《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积极配合整治行动,营造浓厚整治工作氛围。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工作专班负责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要推动问题整治和建章立制相结合,将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制度化、常态化,切实巩固整治行动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