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长塘镇人民政府机构概况
负责人:梁智瀛
单位地址:和平县长塘镇人民政府大院(府前路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30~17:30
邮政编码:517227
联系电话:0762-5360001
网址:http://www.heping.gov.cn/hyhpctz/gkmlpt/inde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镇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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