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浰源镇撂荒耕地核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8-2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浰源镇林场:

  为进一步抓好农业生产,提高农业效益,推动现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确保农业增产增收增效,保障粮食生产,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关于印发浰源镇撂荒耕地核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和平县浰源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5日

浰源镇撂荒耕地核查整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 年广东省粮食生产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委农办〔2021〕13 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认真抓紧做好撂荒耕地核查整改的通知》精神,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坚决纠正和逐步解决农村承包耕管理中出现弃耕撂荒问题,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农村生产经营,促进“三农”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工作目标

  加强农村耕地承包管理,规范耕地流转承包,完成疑似撂荒耕地的核查,对撂荒耕地进行整改复耕,大力发展粮食生产。

  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疑似撂荒耕地核查整改工作的领导,成立浰源镇疑似撂荒耕地核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压实责任。

  实施步骤

  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6月16日—2021年6月18日)。主要任务:一是召开浰源镇疑似撂荒耕地核查整改会议,安排部署撂荒整治工作;二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三是发动各村村干部入户宣传,并充分利用村屋微信群,加大对撂荒复耕,土地流转政策进行宣传。

  调查摸底阶段(2021年6月19日—2021年6月25日)。各村要根据省厅下发的撂荒耕地疑似地块,按照所提示经、纬度中心坐标,对辖区内每块疑似撂荒地块逐一进行核查确认,摸清底数,掌握实情,排查结果要建立台账。各村在排查核查过程中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瞒造假,同时要将核查结果和图片报送到镇农办。

  整治阶段(2021年6月26日—2021年12月31日)。各村要根据核查结果,对撂荒耕地进行分类,按照撂荒成因采取针对性措施,依照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开展全面整治。对具备耕种条件的,要立即开展复耕复种,要结合今年大力发展粮食生产的工作要求,尽量复耕种植水稻等粮食作物。对暂时不具备立即复耕复种条件的,要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分期分批推进复耕复种。对具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条件的,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定期检查将已复耕的图片报送到镇农办,对撂荒问题要实施“回头看”,防止撂荒耕地问题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