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40072770458/2025-00051 分类: 综合政务、通告
发布机构: 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12-10
名称: 关于县城福和大道、工业一路、商业步行街设置为机动车违停严管路段的通告
文号: ​和公告字〔2025〕1号 发布日期: 2025-12-10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县城福和大道、工业一路、商业步行街设置为机动车违停严管路段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12-10  浏览次数:-

  HPBG-2025-002

和公告字〔2025〕1号

  为进一步加强县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缓解县城交通拥堵,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广大市民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拟对和平县城福和大道、工业一路、商业步行街设置为机动车违法停车严格管理路段(简称“严管路段”)。现将有关事项通告以下:

  一、严管车辆类型:机动车。

  二、严管路段:和平县城福和大道、工业一路、商业步行街(石江酒店公寓门口至忆和城市广场门口路段)。

  三、严管时段:每天7时至21时。

  四、不受严管的车辆:

  1.军车、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正在救援的救护车和正在工程救险的工程救险车;

  2.临时停靠的公共汽车;临时停靠的校车;正在作业的环卫车;园林和道路养护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严管措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现场查纠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等方式,依法对严管路段内的违法停车行为予以严查、严管、严处。

  请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积极倡导文明交通行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共同创造畅通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六、本通告自2026年1月12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和平县公安局

  2025年12月10日

  本文件政策解读地址:http://www.heping.gov.cn/zwgk/zcjd/content/post_6809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