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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和平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全部
索引号: 11441624007277141H/2025-00003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和平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5-01-14
名称: 和平县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1-14
主题词:

和平县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4  浏览次数:-

  2024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县民政局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工作动态、领导分工、公告通告、规章制度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予以主动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24年,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62条。

  (二)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建立信息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任务,按照“先审批,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和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流程,确保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二是及时更新《和平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平县民政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监督保障方面。多渠道监督。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体系,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反馈群众呼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 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影响了公众的知情权;二是单位人员有限,缺乏专职人员,工作专业性受到影响,加上业务要求高,亟待充实相关工作人员及加强学习培训。  
      下一步,我们将从两个方面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二)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和平县民政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