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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文字解读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12-18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行政工作程序,完善招商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促进招商项目引资工作科学化、程序化、制度化,不断巩固和扩大招商引资成果,现结合我县实际, 制定本意见。

  二、制定依据

  (一)《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招商工作流程制度的通知》(河府办函〔2017〕144号)。

  (二)河源市商务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河商务明电〔2020〕9号)。

  三、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本意见适用于拟进入我县的所有工业项目。

  (二) 意见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布局:

  一是明确意见的适用范围;

  二是结合我县实际,意见从项目准入条件、项目引进工作流程、部门职责分工等方面进行具体展开。

  四、征求意见情况

  起草单位县工商信局向44个单位征求意见,其中 4个单位提出修改建议共5条;起草单位对《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后于2020年8月13日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截至2020年8月27日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

  五、审查情况

  于2020年9月22日经和平县司法局审查通过,并出具了审查意见。

和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18日

原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heping.gov.cn/gkmlpt/content/0/411/post_411609.html#6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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