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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10-1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以更大力度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多措并举做好各类群体就业,确保全县就业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0〕12号)、《河源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河府〔2020〕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和平县政府印发了《和平县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和府〔2020〕40号,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现就有关政策措施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措施》出台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必须抓紧抓实抓好。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做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在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做好“六稳”工作,特别要高度关注就业问题。李克强总理多次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稳就业工作。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省政府印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0〕12号)、市政府印发了《河源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河府〔2020〕11号),都提出了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工作的具体要求。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陈劲松书记多次对就业工作作出指示批示,推动“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三大就业工程。黄海生县长多次就做好稳就业工作作出指示批示。

  二、《政策措施》有哪些主要特点?

  《政策措施》涉及政策内容众多,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既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又紧密结合实际务实创新。全面贯彻党中央、省、市“稳就业”部署,并适当加大力度,提出符合和平实际的多项举措。二是既聚焦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注重考虑发展变化需要。针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新冠肺炎疫情、经贸摩擦带来的冲击,打出稳就业促就业政策组合拳,同时顺应新业态、新经济发展需要,研究支持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政策举措,扩大岗位供给。三是既力争政策效果最大化,又兼顾各方承受能力。看全局、算大账,用足用好政策工具,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失业保险基金政策最大效用。

  三、《政策措施》与原“促进就业九条”如何衔接?

  《政策措施》仍然保持原“促进就业九条”的总体框架,并通过“五个一批”,即保留一批实施效果较好的政策(如实施重点用工企业专员制度、实施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延续一批实施期限届满的阶段性政策(如延长降低医疗、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实施期限、延长困难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以及一次性特别培训补助政策实施期限),升级一批群众和服务对象希望力度更大的政策(如降低普惠制援企稳岗返还裁员率要求、将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标准由2000元提高至3000元),新出一批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部署的创新政策以及应对疫情的有力措施(如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年度内带动就业超过20人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每人1000元给予补贴、给予受疫情影响企业稳岗补贴和吸纳就业补贴),替代一批实施效果一般或不适宜延续实施的政策(如失业困难职工岗位补贴、就业见习生活费补贴),实现与原政策的有效衔接。

  四、在应对疫情帮助企业和劳动者方面有什么措施?

  《政策措施》打出“加、缓,返、补、帮”政策组合拳,有效应对风险挑战。通过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融资支持,对受影响企业发放稳岗补贴,对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发放吸纳就业补贴,允许创业担保贷款展期还款。加大企业用工保障帮扶力度,建立24小时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允许就业创业补贴办理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通过采取上述一系列举措切实帮助企业和劳动者渡过难关,帮助企业努力稳定就业岗位。

  五、在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岗位方面有什么举措?

  《政策措施》坚持降成本与助融资并举,通过落实国家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相关政策,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基本医疗保险费率、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降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困难企业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等政策,允许企业缓缴“五险一金”,降低企业成本。通过用好中国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增加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降低创业贷款门槛、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实施力度,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规模,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创业者,给予最高30万元最长2年的贴息担保贷款。

  六、在拓展就业空间方面有哪些措施?

  《政策措施》坚持拓渠道与促创业协同,通过挖掘内需、加大投资、稳定外贸、培育新动能等举措,将产业、金融、投资、外贸、消费与就业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做实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协同联动;通过加大基层服务项目招聘力度、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提升家政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支持灵活就业与新业态就业等举措,为劳动者提供更丰富就业选择;通过进一步加大返乡创业补贴支持力度、建设农村电商服务载体和扶持创业致富带头人等举措,培育创业新增长点,带动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七、在保障重点群体就业方面有哪些措施?

  《政策措施》坚持兜底线与提素质同步,通过落实失业人员生活保障待遇、加大分级再就业服务力度、对企业吸纳重点群体(高校毕业生、长期失业人员、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等)就业给予补贴等举措,帮助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通过实施“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工程、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等举措,鼓励劳动者提高本领素质,适应产业发展和岗位需求。

  八、在优化就业服务方面有哪些措施?

  《政策措施》坚持强基础与防风险并重,通过加强重点用工企业服务、加强岗位信息收集、加大购买服务力度、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等举措,提升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和质量;通过完善就业失业登记、加强就业失业监测、建立失业事件处置及舆情引导机制、健全就业风险防范资金保障机制等举措,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公共就业服务供给,提高形势研判水平和风险防范应对能力。

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2日

原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heping.gov.cn/gkmlpt/content/0/398/post_398108.html#6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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