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支持企业共渡难关17条政策意见》文字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支持我县工业和外资外贸型企业共渡难关,制定本政策意见。
二、制定依据
(一)《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2020年2月6日发布)。
(二)《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17条政策意见的通知》(河府〔2020〕7号)。
三、主要内容
(一)支持对象: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注册地在我县辖区范围内的工业和外资外贸型企业。
(二)支持措施:从稳定职工队伍、加大金融支持、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外资外贸企业发展、优化政务服务流程五大方面共17条政策意见,支持企业共渡难关,并明确了政策意见的有效期。
四、征求意见情况
起草单位县工商信局已征求收集12个相关单位的意见,部分采纳后于2020年2月11日在公告栏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建议。
五、审查情况
于2020年3月2日经和平县司法局审查通过,并出具了审查意见。
和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11日
原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heping.gov.cn/gkmlpt/content/0/352/post_352202.html#6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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