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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和平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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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416240072772215/2023-00142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和平县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3-11-28
名称: 《河源市和平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和平县公白镇加油站建设项目与上陵镇农村宅基地建设项目)》成果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28
主题词:

《河源市和平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和平县公白镇加油站建设项目与上陵镇农村宅基地建设项目)》成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8  浏览次数:-

  《河源市和平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和平县公白镇加油站建设项目与上陵镇农村宅基地建设项目)》已通过和平县自然资源局批准(审批表编号:441624202301)。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原因

  1、公白加油站建设的必要性:加油站的建设可以方便农村居民的出行,减少他们到城市加油站加油的时间和费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加油站的建设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保障农村交通安全:农村加油站的建设可以保障农村交通的安全,减少因为油量不足而导致的交通事故。

  2、上陵镇农村宅基地建设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为解决和平县上陵镇新民村农村宅基地紧张的问题,上陵镇人民政府拟选址于新民村乡道周边建设农村宅基地用地项目,项目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规范村民建房。

  二落实地块的具体情况

  1、和平县公白镇加油站建设项目为满足公白镇附近居民及途径公白镇广大客运货运车辆的加油需求,选址位于公白镇新石村,临近乡道Y254,交通较便利,周边10公里内无其余加油站,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为林地,不涉及占用耕地,项目占地面积共0.2529公顷,项目建成后便于合水-公白-礼士线路沿途居民及司机加油,完善公白镇交通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经核查,项目范围不符合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要落实预留规模0.2529公顷。

  2、上陵镇农村宅基地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和平县上陵镇新民村,临近县道X167与乡道Y159,地质条件适合建房,项目选址合理,与周边居民点相邻,本次拟使用0.0304公顷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满足2户村民宅基地需求,按户均150平方米计算(宅基地120平方米加上街巷预留),项目占地应接近300平方米,综合考虑农村基础设施和连片发展等因素,项目规模定为0.0304公顷。本项目可以满足村民宅基地建设需求,缓解用地紧张的矛盾,有利于社会稳定。

  综上所述,共需落实0.2833公顷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三、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落实后,和平县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保持不变。镇级落实地块前后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详见下表。

表1 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

建设用地总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和平县

使用前

7921

5191

920

使用后

7921

5191

920

公白镇

使用前

205.6844

32.7705

2

使用后

205.9373

33.0234

2

上陵镇

使用前

417.4812

172.3546

6

使用后

417.508

172.3850

6

  四、批准情况

  批准机关:和平县自然资源局

  批准时间:2023年11月27日

  五、公告方式

  (1)网上公告:和平县政府门户网站;

  (2)张贴公告:和平县自然资源局、公白镇人民政府、上陵镇人民政府、公白镇新石村、上陵镇新民村公开栏。

  附图1-1:和平县公白镇落实地块前土地利用规划图.jpg

  附图1-2:和平县公白镇落实地块后土地利用规划图.jpg

  附图1-3:和平县上陵镇落实地块前土地利用规划图.jpg

  附图1-4:和平县上陵镇落实地块后土地利用规划图.jpg

  和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