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和平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和平县林寨中心小学项目)》已通过河源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审批表编号:441600202361)。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用地空间保障工作的通知》(粤自然函〔2022〕36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原因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用地空间保障工作的通知》(粤自然函〔2022〕369号)的要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应优先用于保障纳入国家有关重大项目清单、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报政府审批的省市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省重点建设项目(含预备项目计划)清单的重大基础设施、重要科技和产业项目以及民生工程等,具体手续参照我省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程序办理。和平县林寨中心小学项目符合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条件。为高标准发展义务教育,进一步优化和平县教育资源配置,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推进全县教学点改善办学条件建设,加大力度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缩小城乡教育资源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拟通过使用预支建设用地规模以满足和平县林寨中心小学项目需求。
二、落实地块的具体情况
落实地块位于林寨镇石江村,项目规模1.3247公顷,原规划作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现将落实地块的规划用途落实为城镇建设用地,划为土地用途分区的城镇建设用地区,并划入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的允许建设区范围内,落实后不突破和平县土地规划的各项控制性指标。
三、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调整后,和平县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保持不变。落实地块前后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详见下表。
单位:公顷
四、批准情况
批准机关:河源市自然资源局
批准时间:2023年4月28日
五、公告方式
(1)网上公告:和平县人民政府网站。
(2)张贴公告:林寨镇人民政府、石江村村委公开栏。
和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