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近期对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须臾不可放松”的紧迫感,扎实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决定在全县住建领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省、市县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河南方城“1.19”、江西渝水“1.24”两起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针对冬春季节火灾事故易发多发等情况,举一反三,深入排查住建领域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推动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住建领域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组,负责住建领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领导组组长由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学晓担任,副组长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成员为局各成员股(室)负责人。
三、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3月31日
四、开展方式
全县住建领域消防安全大检查采取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带队领导督导检查的方式,同步开展、一体推进。
(一)单位自查自纠。(2024年1月30日)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开展全面检查、日查日检、立查立改。对于排查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停下来,必要时安排专人盯守,确保不发生事故。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2月1日前)。各有关单位要紧盯工作任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对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落实落细各项制度和措施,并将附件《2024年和平县人员聚集场所未办理消防许可排查统计表》上报到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股。必要时邀请相关消防救援机构给予技术服务指导和专家联络等配合。
(三)全面检查。(2024年2月29日前)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检查组开展全面检查。督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行业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自查自纠开展不力的,或未认真整改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停工停业整顿,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主要负责人一律实行“一案双罚”,到企到人。
(四)分管领导带队督查抽查。(2024年3月30日前)督察组对照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重点内容,对项目、企业消防安全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五、重点任务
(一)建筑施工方面
一是质安股、质安站及监理公司要组织开展在建工地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消防施工质量大检查。要督促工程项目参建各方结合冬季施工特点,加强保温、防水、装饰及防腐材料以及电气设备、消防设备设施等采购管理、检验验收等工作,确保有燃烧性能技术要求的建筑材料达到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要加强施工过程管控,严格执行施工工艺工序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消防工程施工质量达到消防验收标准。要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按要求设置和配备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确保消防设施设备齐全有效。要加强可燃及易燃材料管理,规范用火、用油、用电、用气,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特别加强电气焊(割)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要重点突出宿舍、食堂、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和火灾风险较高场所管控,排查整治不符合消防要求的活动板房,纠治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问题。二是各有关单位要对照《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割)作业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及时掌握建筑工地涉及焊接和热切割特种作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的企业、社会单元、持证人员信息,并主动归集至“广东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平台”,实行赋码管理。要严格落实《广东省关于加强电气焊(割)作业全链条监管工作的意见》,采取先服务后执法的方式,集中开展“六查”,对检查发现存在违规动火和电气焊行为的要依法严格查处。三是加强春节前后建筑工地消防设备巡查及工人宿舍电气使用的检查、加强春节前后人员值班值守。
(二)物业管理区域方面
一是住房发展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股要积极配合应急、消防、公安等部门,加强物业管理区域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等工作,定期参与联合执法活动。二是指导物业管理单位配合有关部门按照《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八个一”专项行动,对于行动中发现的隐患问题,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刚性措施。组织力量开展集中摸排,尤其对老旧小区电气火灾多发、电线线路杂乱、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现象进行集中清理和整治,逐个住宅小区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落实隐患自改,并通过粤商通平台实施线上消防安全大承诺和自查自改报备。对行动中发现的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问题的住宅小区,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整治。三是督促和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及房屋使用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整治,加强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排查物业管理区域内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问题,加强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的管理。专项集中整治“住改仓”问题,对违规存放易燃物品的“住改仓”进行取缔。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四是督促和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大对临街商铺装饰装修消防安全管理,对是否取得消防许可,装修期间是否严格落实《广东省关于加强电气焊(割)作业全链条监管工作的意见》,正确履行电气焊动火审批手续。
(三)人员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方面
深入贯彻《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聚焦和平县辖区内人员聚集重点场所,密切联系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主要对“九小场所”(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重点检查、上报整治,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有关单位、企业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把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政治任务来抓,全面动员队伍各级立即行动起来,全力推进落实,保证质效。要广泛发动基层组织,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增强社会责任感,采取各项有效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多发连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严格监管执法。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运用行政处罚、责令停产等法律赋予的权力,采取常规执法、明察暗访、突击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消防安全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对隐患问题实行清单治理、闭环管理,及时督促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对措施不落实、任务滞后、问题突出的单位要实施警示约谈,对屡改屡犯、屡罚不改、屡禁不止的单位实施联合惩戒,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