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县2023年中秋、国庆节前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有效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努力确保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自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30日止,集中开展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中秋、国庆节前火灾防控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深入贯彻《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聚焦我县辖区内的建筑工地、厂房、宾馆、酒楼、超市等人员聚集重点场所,结合住建行政职责,科学研判行业火灾风险,实施精准防范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推动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中秋、国庆节前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二、工作时间
自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30日止
三、重点任务
(一)办理消防许可方面。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检查上报及督促属地范围内的建筑工地、厂房、宾馆、酒楼、超市等人员聚集场所办理消防许可。
(二)建筑施工方面。质安股、质安站及监理公司要督促参建各方落实全过程消防质量管理责任,督促工程参建各方结合相对应的施工特点,加强保温、防水、装饰及防腐材料以及电气设备、消防设备设施等采购进场、检验验收等工作,确保有燃烧性能技术要求的建筑材料达到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要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执行施工工艺工序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消防工程施工质量达到消防验收标准。要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按要求设置和配备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有效。要加强可燃及易燃材料管理,规范用火、用油、用电、用气,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严查施工现场违规切割动焊等不安全用火行为,重点突出宿舍、食堂、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和火灾风险较高场所管控,排查清理不符合消防要求的活动板房(芯材非A级的夹芯板房),纠治私拉乱接电器线路等问题。中秋、国庆节后复工前,要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培训,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三)物业管理区域方面。住房发展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股要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贯彻落实《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依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场所消防安全职责,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区域、责任人,督促加强对消防、电梯、充电桩等公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提高日常安全巡查频次,落实夜间巡逻检查,配合相关部门纠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行为,对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在楼道、楼梯间停放或充电的,要及时督促清理。组织业主清理楼道、走廊等区域的杂物,开展消防通道违法停放车辆管理,确保消防通道保持畅通。对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车辆,劝导业主当场自行挪移;对不能当场挪移的车辆、构筑物和固定障碍物,应立即向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机关报告。
(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方面。各有关单位一是要督促指导行业系统和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宣传主体责任,针对秋冬季节火灾特点,结合“119”消防宣传月、消防宣传“五进”等消防宣传主题活动,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建筑施工、工程监理、物业服务、市政管理、结建式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管理等有关单位、企业结合冬春火灾防控特点,聚焦管理及作业人员,切实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时灌输灭火技能、逃生、自救、互救等消防常识,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火灾自防自救和应急处置能力。二是结合秋冬季节发生的重特大火灾和有影响的火灾案例,如“11.24乌鲁木齐住宅楼火灾事故”、“11.21安阳厂房火灾事故”以及医用酒精消毒使用不慎致火灾等事故案例,广泛进行消防安全警示教育。
四、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3年9月13日前)。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印发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实施发动、部署到位、营造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25日)。各有关单位要紧盯工作任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对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落实落细各项制度和措施,必要时邀请相关消防救援机构给予技术服务指导和专家联络等配合。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9月30日)。
各有关单位要按要求开展自查自验,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并向县住建局提交存在问题自查自验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系统研判整治消防问题隐患。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认识,从立足“两个大局”、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紧密结合工作职责和本地实际,落实落细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宣传教育培训,统筹做好秋冬火灾防控工作。
(二)强化督促指导,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有关单位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责任企业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隐患问题实行清单治理、闭环管理,及时督促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措施不落实、任务滞后、问题突出的单位要实施警示约谈,对屡改屡犯、屡罚不改、屡禁不止的单位实施联合惩戒,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三)严格值班值守,全面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各有关单位要督促相关企业完善消防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确保关键岗位和应急人员配备到位并到岗履职,保持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迅速反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置,严防问题扩大甚至导致事故发生。
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