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同全国人民一道步入了全面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七五”普法规划收官之年。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市住建局、县委、县政府及县普法办目标任务,深刻把握新时代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方向和定位,加大住建领域普法工作力度,强化依法防控疫情普法宣传,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乡村建设,统筹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工作,确保 “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
一、强化政治意识,围绕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大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局 (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按照年初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结合住建中心工作任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2020年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积极参与县普法办举办的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全县住建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人员参与各类专题培训,提升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
2.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有关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的内容和精神,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县委全会精神,主动适应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系统总结全民普法特别是 “七五”普法规划工作成果。
3.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重点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深入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运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和“住房城乡建设”微信公众号、《广东建设报》等新媒体平台,集中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和考试。
二、深化普法宣传,夯实依法行政群众基础
1.突出宪法学习宣传。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普法办关于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制度化经常化阵地化的意见,推进宪法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按照县普法办要求组织开展2020年“ 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配合司法部门做好 “年度法治人物评选”和“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各党支部要将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作为 “三会一课”的内容,结合自身工作进行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2.突出重点任务和重要节点普法宣传。围绕打赢新冠肺炎阻击战,在全县住建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 “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普法宣传行动,重点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安全生产法》依法用工复工等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群众增强依法防控意识。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围绕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安全生产、保密安全、消防安全、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住建部门法律法规政策法治宣传主题活动。突出新颁布法律法规学习宣传,重点学习宣传颁布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相一致、公序良俗等法治精神和契约精神;针对机构改革后新增人防、消防职能情况于7月中旬组织一次新业务法律法规培训班,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3.推进住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做好住建行业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监管工作,在已出台有关住建行业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管理、信用评价及标准等相关文件的基础上,不断加强行业监管的制度建设;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与住建行业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相结合,按照市住建局、我局出台的有关住建行业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管理、信用评价及标准等文件要求制定并实施2020年度本部门“双随机”执法检查计划,抓好信用评价及成果的应用,推行奖优罚劣和差异化监管,建立健全行业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三、加强组织协调,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配合县司法局开展2020年度全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建立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的意见,采取现场旁听和观看庭审直播录播相结合的形式,2020年拟组织业务股室干部旁听庭审不少于一次。抓好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采取多种方式广泛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住房城乡建设专业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和考核,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抓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学法用法,提高诚信和自律意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抓好建筑行业外来务工人员学法用法,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将有关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房地产监管、劳动用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纳入职业培训中,引导其依法执业与维权。落实年度学法不少于40课时要求,组织全局国家工作人员年度网上学法和考试。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回春以案释法力度。
四、推进依法治理,努力提升法治文化建设水平
1.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住建部门职责调整情况,及时修改完善权责清单,确保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要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修订完善本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进一步规范处罚裁量的范围、种类和幅度;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注意收集行业治理中社会反映强烈以及执法案件中反复遇到的典型案件,以案说法,推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
2.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贯彻落实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复议办法》,提高住建部门行政复议能力和办案质量,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中的作用;认真对待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对作出的原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进行自我检验,积极回应申请人提出的问题和诉求,做到答复内容全面、真实、客观并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复、证据及相关材料。认真做好应诉工作,出庭前要全面收集证据材料和法律依据,做好应诉准备,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主动与管辖法院建立良性互动机制,搭建相互交流的平台,加强信息沟通和共享, 提高住建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3.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性审查。严格依法履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性审查制度,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上报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坚决杜绝规范性文件中存在违法设立行政权力、侵犯相对人合法权利、增设行政审批条件、与“放管服”改革不相符、违反市场公平竞争等问题。
4.强化法制队伍建设。加强与公检法司法部门沟通协调,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发挥律师顾问的专业优势,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法制审核制度,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按程序办理《行政执法证》过期换证工作,鼓励一线行政工作人员积极参加《行政执法证》资格考试,提高住建行政执法资格通过率,努力提升行业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水平。
五、及时总结谋划,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八五”普法规划起草工作
1.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按照“七五”普法规划部署要求,对照考核评价标准,明确目标任务,查找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弱项,开展自查自评。6月底前,完成本级本部门“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检查、评估工作。8月底前,做好全县“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根据中央、省、市、县部署,做好迎接上级考评验收工作。
2.开展“八五”普法规划。认真总结梳理“七五”普法经验做法,按照上级普法部门文件要求,围 绕“八五”规划起草,根据住建部门职能实际做好规划起草工作。
附件:1.《2020年度和平县住建局学法培训班安排表》
2.《2020年度和平县住建局党组、班子会议学法安排表》
附件1
2020年度和平县住建局学法培训班安排表
附件2
2020年度和平县住建局党组、班子会议学法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