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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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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4162477784670X5/2020-00010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0-02-19
名称: 和平县住建局“三防”专项工作方案
文号: 和住建通[2020]23号 发布日期: 2020-03-10
主题词:

和平县住建局“三防”专项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0-03-10  浏览次数:-

和住建通[202023

 

为切实做好我县房屋市政工程三防应急救援工作,根据《和平县三防指挥部关于开展2020年汛前防汛防风工作大检查的通知》,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我县行政区域内县属管理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做好三防应急救援工作,适用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快速响应、果断处置”的原则,科学规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立足于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确保三防应急工作取得成效。各施工、监理企业应建立三防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制定应急预案、编制工程度汛方案。

三、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省、市、县关于防汛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充分认识防汛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制定防范措施,强化防范手段,狠抓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措施落实,尽最大努力做好防汛工作,将损失减至最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组织领导

成立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防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徐朝晖同志任组长,陈振辽、曾志达、曾坤塔同志任副组长,颜小勇、黄炳焕、宋建越、曾煜鹏、何惠雅、陈明方、肖响同志为成员,统一领导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三防应急救援工作。

五、工作任务

根据建筑工地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对深基坑、脚手架、大型机械设备、临时设施以及其它工程、设施、设备的排查,全面加强建筑工地防汛安全管理,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一)加强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排查所有在建或停建未回填的深基坑(高边坡)项目以及人工挖孔桩、地下暗挖工程、土石方工程,重点检查以上工程的施工质量,边坡或护壁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沟、坑周边堆载情况,排水措施等。对存在问题的,及时采取加固措施,并进一步强化对这类工程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实时动态监控手段和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二)加强脚手架安全管理。排查所有内外脚手架、模板支架、卸料平台,特别是加强对脚手架基础、架体结构、拉结点、剪刀撑的检查,严把脚手架施工预案、技术交底和验收关,确保脚手架安全。

(三)加强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排查所有塔吊、外用电梯、井字架等大型机械设备,重点检查大型机械设备的基础、附墙、拉结点、缆风绳等涉及结构稳定的关键设施。对存在问题的,及时采取加固措施;四级风时,一律停止大型设备拆装作业;六级风或暴雨时,一律停止大型垂直运输设备作业,保证大型机械设备安全。

(四)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排查高处作业情况,重点检查建筑工地“三宝”使用情况和临边洞口等“四口”的防护情况。对存在问题的,立即予以整改。遇暴雨、六级以上强风,一律禁止进行攀登、悬空露天作业,确保人员安全。

(五)加强工地临时设施安全管理。排查建筑工地临时工棚、材料仓库、围墙等临时设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做好修缮加固工作,防止坍塌事故发生;对建筑工地出现堵水或内涝的,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对临时设施位于地质条件复杂或可能造成地质灾害地段的,及时报告国土、水务部门,落实防范措施;对可能出现安全问题的施工现场要及时撤离人员,防范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生。

(六)加强工地应急处置准备管理。做好建筑工地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储备应急物资、检查应急设备,组织应急队伍,要确保排水设施、机电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确保垂直运输设施的稳固和防风安全,确保临时用电设施防水防触电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七)注意及时收听收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收听收看市县气象台、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发布的暴雨、大风、雷电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根据天气变化及时做好工地防汛工作。

 六、职责分工

(一)施工单位的防汛职责

1.负责成立防汛领导机构,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值班制度,落实防汛责任和资金,彻底排查和消除建筑工地安全隐患,做好防汛设施、物资的准备工作,出现较严重气象灾害时,立即停止施工,确保安全。

2.对可能出现灾情险情的施工地段、施工设备设施、临时工棚进行加固,及时排除险情;加强建筑工地排水设施排查疏导工作,防御强降水引发建筑工地积涝;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出现险情时及时撤离有关人员;及时上报灾情险情。

(二)监理、建设单位的防汛职责

1.监理单位负责成立防汛领导机构,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值班制度,彻底排查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落实整改措施;对施工现场防汛措施不落实的,及时上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2.监理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对可能出现灾情险情的施工地段、施工设备设施、临时工棚进行加固,及时排除险情;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出现险情时组织施工单位及时撤离有关人员;及时上报灾情险情。

3.各建设单位要督促各建筑工地,做好工棚、脚手架、塔吊等施工设施的安全加固,在临时沟、坑处设立警示牌,并加强工地工人的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三)质安站的防汛职责

1.建立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根据气象灾害预警级别落实防范措施,并切实做好抢险救灾各项措施的准备工作。

2.监督检查施工现场防汛措施落实情况和现场安全状况,对存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3.及时向各在建工地进行预警。

(五)排水工程股的防汛职责

掌握一支专业队伍,在遇到险情时能及时有效地进行抢险,确保市政排水设施的通畅。

(六)城市建设股的防汛职责

负责对县重点工程的三防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七)办公室的防汛职责

负责防汛期间交通车辆的调度和后勤保障。

(八)质安股的防汛职责

1.组织开展建筑工地防汛安全排查,对存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2.做好应急抢险的组织准备和实施工作,当施工地段、施工设备设施、临时工棚出现险情时,及时组织撤离有关人员,确保建筑工程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并及时上报灾情险情。

(九)村镇建设股的防汛职责:加强削坡建房、危房等重点隐患排查,建立风险管控台账,加强与各镇联系,督促各镇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居住人员安全。

七、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灾情或险情,各部门、各企业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在1小时内上报初步信息至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4小时内上报县防汛指挥部进一步核实情况。灾情发生进一步变化,2小时内上报,再由办公室按程序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4小时值班电话:5610948

八、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把防汛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始终保持高度戒备状态,做到领导有力、预案明确、准备充分、救灾及时,确保建筑工地汛期安全。

(二)切实落实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领导干部要亲临防汛救灾的第一线,靠前指挥,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指挥到位;各部门、各单位要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三)严肃防汛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和应急响应制度。出现灾情险情要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理,第一时间组织撤离人员,确保及时掌握、及时处置汛情灾情。对出现重大迟漏报情况或由于工作失职而造成损失的,要严肃查处,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警与预报信息,及时掌握汛情和天气变化,以便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工作。

 

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