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公布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汇总2017年度县安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度,我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结合安监实际,面向社会公众,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交流互动,不断完善局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在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和工作职责,制定了工作计划,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有计划安排。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从源头上介入对文件公开属性认定的工作程序,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同时,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四个原则,进一步加大了舆论热点应对的工作力度,及时澄清社会关切的虚假和不完整信息,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完整,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需要和利益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局按照《条例》要求主动公开信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全部公开。全年通过和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部门预算、决算等信息1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没有收到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公开的所有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公开的所有信息没有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效性不够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管理力度。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协调和管理,配强工作人员,有效履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安监办事窗口、固定公开栏和群众上门办事之机等形式,及时发布、公开政府相关信息,尤其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用。
(三)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评估、监督检查、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和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