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支持指导下,我局坚持不懈地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就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2015年度,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2015年,共主动公开机关基本信息、工作动态等信息2条,没有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我局公开的所有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我局公开的所有信息没有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主要做法是:
(一)进一步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完善、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目录、流程和相关内容,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服务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建设。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更新和报送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并及时报送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认真组织编制县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流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适时充实信息公开内容。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培训。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有关培训,学习经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效性不够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管理力度。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协调和管理,配强工作人员,有效履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安监办事窗口、固定公开栏和群众上门办事之机等形式,及时发布、公开政府相关信息,尤其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用。
(三)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评估、监督检查、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和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