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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和平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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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41624MB2D28180M/2022-00007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和平县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12-10
名称: 和平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2-24
主题词:

和平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2-24  浏览次数:-

  2021年,县医保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坚持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现将县医保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计划,集体学习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著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四五”时期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二是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专题听取医疗保障领域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情况汇报,组织制定年度重点任务和责任清单。组织公职人员开展线上法律知识考试,对干部职工开展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专题培训宪法宣誓活动,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律知识依法行政能力三是持续推进普法宣传活动。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为契机,夯实医保法治基础。组织单位医保监管队伍举办培训班,调动定点机构、乡镇医保经办等各方力量,统筹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

  (二)强化制度建设提高依法决策能力水平一是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备案审查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担任我局政府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部门依法决策、防范行政法律风险的作用。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履行重大决策过程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性规定,切实落实对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的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按法定程序制定和备案规范性文件。

  (三)深化政务公开,促进行政执法高效透明。一是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在和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平融媒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动态更新;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利用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平台向公众发布医保相关工作动态,公示相关医保政策和部门文件,助推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五)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履职。一是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要求落实执法公示责任,规范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以及公开渠道,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制度,在执法过程中,按照执法制度,向检查单位要出示行政执法证件,通过文字、像等方式全面记录行政执法全过程,按规范要求归档保存,并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的管理制度,强化对全过程记录的刚性约束。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做出决定。

  (六)抓好普法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广泛开展医保法治宣传。采取“线上+线下”“传统+新兴”“公媒+自媒”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和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引导公众正确认知和主动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落实要情报告制度和基金监管重大案情曝光机制,强化警示震慑效应。同时,在集中宣传月期间,县医保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向群众发放医保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手册2万余份,并借助媒体、医疗机构广泛宣传,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二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今年医疗保障领域首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县医保局为加强宣传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举办培训班对局机关人以及医保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训,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提高和平县医疗保障水平。三是强抓基金监管,维护医保基金运行安全。开展定点医疗机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20211月在全县完成24家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工作,在检查过程发现的一些疑似减免住院费用、诱导住院等问题,全部督促整改到位配合国家审计署开展审计发现违规使用医保资金追缴工作。对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退费,参保人员重复报销等数据事项进行了整改。截至目前,涉及的2018年违规医保支付费用1154668.1元已退还到位开展定点医疗机构有基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医保智能审核、智能监控信息系统以及医保结算数据进行了数据筛选,确定重点走访的病人,并对相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调查,专项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促进医疗机构的内部规范化管理基金监管常态化。强化日常管理,不定期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落实日常举报投诉和上级医保部门交办线索的核查处理工作,依法依规查处各种医保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共约谈定点医药机构10家,追回违规医保基金共计12.35万元。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县医保局虽然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相对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思维和能力建设还需加强。个别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机构行政执法力量较为薄弱。我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除日常办理异地备案、零星报销、医保待遇发放、医保征缴、医疗救助及其他机关事务以外,还须对县内149家“两定”机构进行日常基金监管工作,现有人员编制无法满足新时期医保工作的需要,监管力量明显薄弱更是突显执法力量薄弱与执法管理任务重的矛盾为突出三是普法宣传手段有待创新。目前县医保局普法宣传手段主要以分发宣传手册、知识讲座、微信群宣传等形式为主,宣传方式创新不够、内容单一、氛围不浓。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严格履行职责,强化法治责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统筹法治建设工作各项事务,推动全局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同时,主动谋划和平县医疗保障领域法治建设重大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持续推动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化解医疗保障领域矛盾,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维护医保系统安全稳定,并将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明确目标任务,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上级法治建设相关文件、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制定了《和平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细化了全局年度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任务,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做到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共同推进。

  (三)加强示范引领,紧抓学法用法守法。一是加强学法教育。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精神,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新施行、新修订的各项法律法规,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列入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重要学习内容。二是推行以考促学。借助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平台,组织全员网上学法,并进行学法用法在线考试,通过学法考试充分调动学法积极性三是创新宣教形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拓宽学法普法宣传渠道,通过以案释法,推行现场说法,将法律宣传融入行政执法和行政争议处理过程当中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积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工作部署,继续完善事权清单梳理,优化医保业务经办流程,进一步用好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加快推动落实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高频医保公共服务跨省通办,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水平,大力推进“法治医保”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继续完善医保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不断完善规范医保行政执法流程,提高执法水平创新医保监管方式,通过交叉检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三)继续抓好医保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抓好政务公开,把医保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抓好日常普法宣传活动,尤其是新政出台前的普法宣传教育。

  (四)继续加强医保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医保法律法规政策专题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提高医保队伍特别是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努力构建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医保队伍,为和平县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创造更加良好法治环境。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和平县医疗保障局

  2021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