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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和平县下车镇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4007277651Y/2021-00029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和平县下车镇 成文日期: 2021-05-18
名称: 中共下车镇委关于印发《下车镇2021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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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下车镇委关于印发《下车镇2021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5  浏览次数:-

各村(居)委会、各镇直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的文件要求,下车镇结合地区实际,制定了《下车镇2021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下车镇委员会

下车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8日

  下车镇2021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政治任务、重大政治责任。根据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县司法局的工作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司法局、省司法厅工作部署和县委、市委、县政府、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维稳安保工作为主题主线,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牵引,依法及时有效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下车镇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工作目标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面深入排查化解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风险隐患, 逐一“过筛子”“梳篦子”,加大矛盾纠纷“清零”力度。通过专项行动,重点抓好社矫人员、安帮人员的日常管控,发挥好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职能作用,将矛盾纠纷努力化解在未发阶段,有效防止出现任何影响、干扰庆祝活动举行的事件,防止发生重大影响的政治类敏感事件,防止发生暴恐和个人极端案事件,防止发生大规模集体到省进京上访闹访事件,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防止发生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防止发生涉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重大舆情事件。

  三、主要措施

  (一)做实做细排查。司法所要高度重视“弱信号”,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按照“滚动式、无缝隙、全覆盖”要求,坚持前移关口、把住源头的工作原则,落实常态化、针对性、精细化排查,努力做到矛盾纠纷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

  要落实排查常态化。司法所要组织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深入开展常态化排查。乡镇以村为单位,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每周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乡镇人民调解组织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

  要提高排查针对性。在重大节日、关键节点,特别是建党100周年前后,要着重针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精神病患者等重点群体进行排查,落实教育稳控措施;引导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发生群体性、重大伤亡或造成其他恶劣社会影响的重特大案件。

  重点防止发生“民转刑”和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要精细化排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围绕婚恋情感、家庭、邻里和个人诉求等民间纠纷以及医患、房租消费贷等行业专业、新型纠纷。

  重点加强排查化解农民工欠薪、涉校纠纷,对疫情后期受影响群众加强法律服务帮扶,结合本地实际,精确排查目标,细化排查措施。既紧盯群体性、涉及广的“面”纠纷,又关注传统领域中的个体“点”纠纷,点面结合。

  (二)做精做稳化解。各人民调解组织要精准分析矛盾纠纷线索苗头、发展趋势,根据矛盾纠纷类型和特点,科学研判、及时预警、分类调处,确保案结事了。

  要科学研判。对排查的矛盾纠纷线索,从类型、时间、区域等方面进行分析,找准矛盾纠纷苗头、趋势,科学研判风险源、风险点。

  要及时预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隐患,分类梳理,完善台账。对涉黑涉恶涉恐、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线索以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等矛盾纠纷,主动报告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和疏导化解工作。

  要分类调处。经研判为风险面小的矛盾纠纷,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就地进行化解;经研判为重点、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树立多元化解意识,加强和教育、公安、人社、民政等部门沟通协作,运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化解,做好人民调解“后半篇文章”。对于不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化解或者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要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对省交办的尚未化解的涉稳重点个案,要坚持“一案一策一专班”,加大防范风险和矛盾化解的力度,坚决防止各类矛盾纠纷叠加升级,发酵蔓延。

  (三)做强做优服务。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是长期性系统工程,需要从“被动灭火”向主动防范转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为群众开展法治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提供普惠、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同时,预防和消弭矛盾纠纷隐患。

  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宪法、民法典普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强化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释法说理,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用法,解决问题靠法。

  要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通过法律顾问律师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举办法治讲座等,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要优化法律援助服务。积极为有法律援助需求的当事人办理援助手续,并优化办理程序和服务。对突发性紧急案件可以先行提供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受理,由县司法局立即指派律师介入,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与援助,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援助的作用,有效抑制矛盾纠纷升级。

  四、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自即日开始,到2021年7月上旬结束,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阶段(5月上旬)。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动员,科学部署。实施方案要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个环节的具体方法、措施、责任等进行细化。

  (二)实施阶段(5月下旬至6月中旬)。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组织人民调解员、村(社区)法律顾问等人员,深入到村组、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基层一线,逐村(社区)、逐单位、逐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健全重大矛盾纠纷化解督办制度,对案件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线索,加强指导,督促化解,推动突出矛盾风险6月底前基本“清零”。

  (三)总结阶段(6月下旬至7月上旬)。对前阶段化解的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和管控的重点人群开展“回头看”,确保风险隐患得到根本解决。认真总结此次行动开展的情况,查找工作漏洞,补齐工作短板,总结工作经验,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五、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下车镇把专项行动作为今年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之一,主要领导亲自指挥、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主抓落实,压实工作责任,落细工作措施,扎实开展专项行动,确保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压实工作责任。把开展专项行动与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有机结合起来,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增强协作意识,加强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

  (三)加强信息报送。采取多种形式,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工作实效,及时向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报送。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重大事项、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