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根据上级部门文件要求及指示,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行政,坚持全面依法履职,扎实推动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我局认真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等专题学习,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在卫健系统干部职工中营造尊法、学法、用法的氛围,加强单位法治建设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卫健系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注重学用紧密结合,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坚持将法治思想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切实推进卫生健康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党组书记、局长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好。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和检查全局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为法治建设工作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二是加强统筹兼顾。坚持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不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三)健全卫生健康机构职能体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不断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及时更新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及时开展我局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指南动态维护,按照县政数局要求,规范办事指南基础信息,落实办事指南基础要素标准化,规范办结时限,精简办理材料,规范材料名称,形成办理材料标准化清单。二是全面实行网上办事公开透明制度,我局已全面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事公开透明制度。三是简化办理手续。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对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许可、医师执业证书核发、护士证书核发三项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申请材料,压减审批时限,进一步优化许可流程。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审议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集体讨论决策等法定程序,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政策文件,均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确保实现全覆盖,做到应审必审。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三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有多年诉讼经验的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全面审查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协议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确保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
(五)推动卫生健康依法管理,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严格依法执法。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我局所有执法人员均通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大大提高了管理和执法水平。二是强化日常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印发《和平县卫生健康局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行动实施方案》开展行业依法治理,2023年我县卫生监督机构共作出卫生健康类行政处罚案件67宗(其中移送司法机关0宗),罚没金额2.05万元。三是开展双随机、医疗美容等专项整治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执法公平、公正、公开,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我局按照卫生健康国家信息平台下达的“双随机、一公开”任务,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派送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结果的监督方式开展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目前已完成监督任务100%。
(六)规范政府职能,深化体制改革。一是进一步深化应用电子证照和共享数据,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减少跑动次数,切实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2023年,我局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911条,办结911条,办结率100%,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好差评”群众好评率为100%。二是推行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三是贯彻党中央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下沉的改革要求,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下放6项乡镇街道执行的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涉及职业病防治、公共场所管理、饮用水卫生管理、非法行医等四方面内容,切实改善基层卫生治理效果。四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各政策条例,全力配合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及评估工作,及时、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七)完善学法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一是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组织全县卫健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网上学法考试,2023年我局学法考试参考率及优秀率均为100%。二是印发《和平县卫生健康系统202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制定详细的年度普法计划及普法清单,明确局机关各股室的普法任务、要求和做法。组织全县卫健系统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普法宣传周活动”“结核病防治日”“中国医师节”等时间节点,充分运用单位LED显示屏、户外展台宣传等多种形式,对《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生物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2023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800余份。三是举办《职业病防治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班,向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开展系统性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宣教,进一步增强企业管理人员的危机意识及法律意识,推动企业落实管理主体责任。
(八)聚焦重点领域,加强信访调处。一是贯彻实施《信访工作条例》,把畅通群众信访诉求渠道作为矛盾纠纷化解的关键抓手,聚焦群众信访重点领域,做好群众的信访调处工作。2023年我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共145件(次),其中来信件142件(次),来访2件(次),来电1件(次),已办结145件(次),查处办结率达到100%。
二、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2023年,综合全局工作来看,县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法治观念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缺少主动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指标内容学习了解还不深入,落实上还有差距;二是法治工作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个别干部对法治建设工作不够重视,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不够强,缺乏主动学习意识,工作的方式方法上未有创新方式,一味地采用政策讲解、思想教育等老方法;三是法律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执法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内容理解还不透彻、不全面,对新颁发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深入,案件办理还是采用老惯例,未能结合最新的规定,办案质量不够高;四是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还需进一步提升,部分工作人员对事项系统、一网式系统操作不够熟练,事项指南更新不够及时;五是监督执法专业人员不足,不利于监管效能落实,日常性监督的手段还不够多,措施还不够有效,日常监督的方法、方式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六是法治教育的深度广度还有待加强,法治宣传方式比较单一,缺乏深度和高层次的法治宣传,基本上只停留在宣传法律的法规和条文而忽略了法律实践的重要性。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着力推动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细化任务分工,强化责任意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持续加强卫健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建设。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进一步增强我县卫健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优质服务能力以及综合协调能力。
(三)加强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严格实行监督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深入开展监督稽查和执法案卷评查,提高案卷合格率。
(四)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按照省市县政数部门要求做实做细事项梳理、指南完善、流程优化等工作,为群众提供更简便更满意的服务。
(五)进一步提升监督管理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以公平公正监管为基本遵循,着力提升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有序竞争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同时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六)加强对法治宣传的深入分析和研究。要更加重视法治宣传形式、内容和对象的选择,不断创新宣传方法,增加宣传深度和实效性,让群众更好地理解和领会法治精神,在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对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和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