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乡村振兴全面铺开之年,和平县水务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一核一带一区”“双区”“三生”的功能定位,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牢固树立生态文明发展理念,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优惠政策和战略机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抓防控疫情和抓工作双推进。现就2021年水务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重点工作及成效
(一)在水利项目方面
一是积极推进和平县贝墩等6个镇水土流失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用于崩岗治理4个、河流治理2段建设任务。目前已动工建设,完成施工建设95%。
二是统筹做好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2021年度项目投资600万元,可计划解决4个镇4个行政村37个自然村1.1677万人饮水问题。项目分2批实施,第一批涉及2个镇2个行政村20个自然村,第二批涉及2个镇2个行政村17个自然村,目前已全面完工建设。
三是扎实推进2021年度长塘镇秀河河、下车镇定南水、上陵镇江口河、公白镇美塘河(新石村段、美塘村段)碧道建设,持续做好2020年度和平县黄沙河、阳明镇新塘河、大坝镇合水村和平河、长塘镇黄沙村、长塘镇中輋村碧道扫尾工作。目前已完成2021年度长塘镇秀河碧道工程施工建设81.40%;公白镇美塘河(美塘村段)碧道工程施工进度100%;公白镇美塘河(新石村段)碧道工程进度71.43%;下车镇定南水万里碧道工程进度100%;上陵镇江口河碧道工程进度93.33%。
四是高效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全县规划划界河流999.94公里,规划中型水库2宗,落实河湖划界经费1300万元。目前已完成我县河流141条及2宗水库的河湖划界工作,完成划界河长999.64km,完成河道管理范围界桩安装1万条,完成成果公示牌制作与安装工650块。
五是有序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用于农业计量还有节水载体节水小区建设。现已全面完成2021年度和平县节水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二)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面
一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扣“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治理目标,进一步巩固“五清”成果,2021年持续清理河流11条清理河长135公里,清理水浮莲垃圾等漂浮物1.5万吨。大大增强河道保洁力度,极大改善河道水域环境。
二是深入开展河湖“四乱”问题自查自纠,坚决遏增量、清存量,坚决完成以往暗访督查发现问题的清理整治,坚决管住新增涉河违建、非法围河围湖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坚决管控新出现河湖“四乱”问题,切实做到应改尽改、能改速改、立行立改,做到“四乱”问题动态清零。2021年,一方面县镇村三级河长开展巡河6585次,巡河发现问题24宗,已处理24宗,处理率100%;公众投诉11宗,已办结11宗,办结率100%。另一方面核定水利部遥感“四乱”问题32宗,截至目前完成销号3宗,剩余29宗正在加快推进整改销号工作;核定省水利厅遥感“四乱”问题8宗,正有序清理中。同时,持续深入开展清四乱常态化行动,全县自查自纠四乱问题19宗,已销号19宗,销号率100%。
(三)在水生态文明建设方面
一是严格取水许可管理,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取水审批制度,积极响应和平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落实水利系统“放管服”改革。截至目前,2021年和平县新发取水可证8宗,延续13宗,变更2宗,注销4宗,台账累计共达105宗。
二是严格控制用水总量,持续做好取用水监督管理。根据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专项工作考核要求,我局严格控制县内用水总量在2.34亿立方米内,全面贯彻落实计划用水制度,督促取水户做好2021年度计划用水,河道外取水户计划用水率实现100%。同时做好水资源费征收及用水动态监控工作,及时通知取水户缴纳水资源费并督促取水户登入用水直报系统做好用水量上报工作。
三是以“纠正小水电违规建设、恢复生态环境”为目标,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核查评估工作,于2020年基本完成小水电退出评估工作,形成了《小水电清理整改核查评估报告》(退出类电站17座,整改类电站52座)。目前,已完成小水电退出试点(雅水电站)工作;编制完成17宗退出类电站“一站一策”退出方案;编制完成了《和平县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整改工作方案》《和平县小水电生态流量核定专题报告》;2021年度计划退出的3宗电站已解除上网线路,停止上网发电。
四是加大执法力度,保护绿水青山。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进一步展开了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彭寨、古寨、贝墩、林寨、东水、公白、阳明、热水、浰源、大坝等镇主要河段树立了50多个“严厉打击蚂蚁搬家等非法采砂行为”的警示牌;联合当地政府、派出所对东水镇、古寨镇、林寨镇、贝墩镇通往非法采砂点的河道路口,采用挖掘机进行了挖掘与封堵,从源头上切断“蚂蚁搬家”式非法采砂行为的发生。此外,强化日常巡查执法力度,采取得力措施,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巡查方式,出动900多执法人次轮流对辖区内开展了大量的巡查、排查工作,依法依规立案查处非法采砂案3宗。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与市水政支队、我县公安局、相关镇政府、派出所等部门及邻县有关部门开展联合行动5次,捣毁大小非法采砂船只9艘,捣毁非法作业工具一大批,有力打击了非法采砂人员的嚣张气焰。
(四)在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方面
1.落实防汛制度责任。一是召开全省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会议,专题部署年度防汛抗旱工作;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调整水库管理“三个责任人”,落实“三个重点环节”。二是建立并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级各类责任人到岗到位,严格值班纪律,加强值守情况检查,正规值班秩序。
2.落实防汛汛前准备工作。一是印发了《和平县水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水利汛前防汛安全检查的通知》、《和平县水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水利汛前防汛安全督查的通知》,由一把手作为组长,各班子成员带领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县17个镇各类水利工程及水利基础设施进行隐患大排查。并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采取“一事一单”的形式下达整改书14份。二是修订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及调度运用方案。4月15日前,修订完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222个,新修订县级预案2个(《和平县浰江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和平县城市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完善修订2021年水库及电站调度运用计划203个,我局于4月13日批复并正式运行。三是我局会同和平县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和平县人武部组织了2021年和平县防汛抢险应急演练,全县参加人数200多人。
3.落实防汛物资储备和抢险队伍建设。一是积极落实防汛物资储备及管理。我局物资仓库主要有救生衣104件、编织袋1.5万条、防水衣50套、抛投器救援设备4套、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设施一套等,防汛物资约109万元。镇、村均设有警示牌、转移路线指示牌,村级均有山洪灾害一页纸预案及明白卡,备有手摇报警器、铜锣、手持扩音喇叭等预警措施。二是加强防汛抗旱抢险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应急抢险救援能力,通过与有资质的5个专业公司签订了防汛抢险协议,组建了119人不等的防汛抢险队伍。
4.积极应对防汛工作。一是我局先后参加了6次防汛、防台风会商会议,会同气象、应急、自然资源、住建局等部门分析会商防汛形势,部署防汛、防台风工作。二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县本级发布防汛预警109次,共发送约17000条预警短信。三是加强汛情信息收集整理,并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建立并落实中型水库及小(1)型水库每日8时报汛制度。
5.积极行动科学统筹防旱抗旱,确保生活生产有序开展。本着“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制定了《和平县防旱抗旱工作方案》及《水库科学保蓄水调度计划》,一方面通过新增蓄水池及打井等方式解决旱情,现已组织指导镇村启用和新建引调提水工程33处、抗旱井9口、蓄水池6处、其它应急水源1处;另一方面通过汛期科学保蓄水调度,利用强降雨时机最大限度减少下泄,积极蓄水保水。实现黄峰斗水库水位提高4.34米,增加蓄水量388.9万立方米;老园水库水位提高5.8米,蓄水增加315.22万立方米;小型水库蓄水量增加108.88万立方米。目前,全县可调水量2635.96万立方米,其中黄峰斗水库可调水量856万立方米;老园水库可调水量641.23万立方米;小型水库1261.23万立方米。
二、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我局将继续围绕 “十四五”规划,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历次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以水利项目为抓手,以水利改革为动力,以党建、党风廉政、作风建设为保障,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上水平,统筹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
(一)2022年工作任务
2022年,我局谋划2022年涉农项目共九大类19个项目。一是结合精准扶贫、乡村振兴,进一步巩固提升现有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二是狠抓碧道工程建设,继续推进长塘、上陵、彭寨等6个镇碧道工程建设;同时深化对推行河长制工作,持续保持无非法入河排污口、无成片漂浮物、无明显黑臭水体,还河湖库自然面貌;为进一步巩固碧水,对全县河流清理。三是抓好水资源管理和水政执法工作,维护河道正常秩序;加快推进我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提高节水型居民小区、节水型企业建设覆盖率,强化用水计量设施安装,提高非常规水利用率,进一步完善相关节水制度建设,强化节水宣传,确保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同时通过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取水口监督管理、用水统计调查、重要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生态流量管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等措施,完成用水总量2.34亿立方米和用水效率等年度控制目标。四是“未雨绸缪”、超前谋划,全力抓好抗旱防汛和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县农业丰收、经济发展提供有效的水利支撑。五是完成阳明等镇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六是通过雅水河一级支流田心水改造工程、下车镇兴隆村(小黄沙段、石含段)河道治理工程,有效提升县域内河道的防洪能力和河流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改善优化流域生态自然环境。七是持续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通过生态修复治理、优化运行调度、强化行业监管、引导绿色水电创建等措施,促进小水电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全面推动绿色水电发展。八是开展全县132宗水库、16宗堤防、3宗水闸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为实现水库、堤防及水闸日常管理工作精细化、系统化提供基础。九是水库移民基础建设,通过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及中大型水库移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小型水库移民建房补助等方式提升水库移民生活水平质量。
(二)工作措施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2022年以做好以下七方面工作为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促进我县水务事业持续稳定向好发展:
1.认真开展党的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标准化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认真开展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学习活动,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
2.加强领导、靠实责任,进一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一是进一步加强主要领导亲自抓负全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负主责,机关股室和单位负责具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二是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把完成水利建设目标任务和工程效益,作为考核水务系统领导班子政绩和行政效能的重要内容,并与干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联系结合,建立绩效考核奖惩激励机制,真正做到工作落实、项目落实、投资落实。
3.立足工作实际,查漏补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河长制”工作。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舆论媒体,加大“河制长”工作宣传,尽快形成全民参与、部门联治、社会共治的江河湖水资源保护治理的社会氛围和工作机制。二是综合整治,突出重点。水环境综合整治是河长制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要继续深入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和涉河湖违法行为监督检查,清理整治非法取水、排污、设障、采砂、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坚持标本兼治、深入开展“四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三是建立“河道长效保洁”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日常水面保洁,确保不留死角和盲点,严防水面漂浮物死灰复燃,加强经费保障,压实监督检查责任,确保河道保洁工作落地见效,实现河道长制久清。
4.精心谋划,示范引领,在项目建设上攻难点破难题。一是紧抓中央、省级水利投入重点,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大中小结合,区域连片配套,精心谋划有利于当前区域和当地发展的重大水利项目。二是以严谨科学的态度,高效务实的作风,在项目建设上攻难点破难题,引领全县水利项目建设上水平、上台阶。三是把项目工作放在水利工作的重中之重,继续论证、储备、上报一批大项目、好项目,依靠项目推动发展。
5.着力抓好防灾减灾工作,进一步提高防洪应急能力。一是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思想,严格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二是认真开展防洪隐患排查,加强河道治理,进一步规范东江、浰江等河道采砂秩序,维护河道正常的行洪能力。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改善设施和装备条件,保障山洪灾害预警系统正常运转,切实提高防汛组织指挥能力。四是严密监测汛情,做好防汛物资储备,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确保安全度汛。
6.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努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一是加快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分工,确保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推进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建设。二是严格取水许可审批,持续做好取水户取水许可申请,督促取水户及时进行变更、延续取水许可证。同时积极响应和平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取水许可审批效率,贯彻落实“一网式”服务。三是强化用水总量控制,提高用水效率;同时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规范和加强我县取用水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促进水资源的有序开发、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四是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建立良好的水事秩序。五是加强普法宣传,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强化宪法、民法典、水法等相关法律宣传,提高群众对“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理解与认识,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
7.加强建管安全,严格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分级负责、层层把关制度,责任到人,避免生产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五制”,完善投资管理、建设管理等制度,严把招投标关、材料进口关、施工过程关、竣工验收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建立和健全财务审计制度,重点工程项目实行跟踪审计,完善水利专项资金管理、水利内部审计管理等制度办法,确保资金科学安排、管理严格、使用高效。
和平县水务局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