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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和平县上陵镇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40072776434/2020-00015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和平县上陵镇 成文日期: 2020-06-28
名称: 上陵镇铁路沿线安全隐患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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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陵镇铁路沿线安全隐患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0-08-14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铁路安全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河源市铁路沿线安全隐患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河府办明电〔2020〕45 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涉及我镇铁路沿线周边环境安全隐患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建筑(以下简称“两违”建筑)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大力开展“专项清零”行动,彻底消除铁路沿线周边环境建筑安全隐患。

  二、整治对象

  本次专项行动整治对象包括上陵镇境内铁路地界红线内、铁路线路两侧排查存在安全隐患区域内的“两违”建筑。其中重点对象为14个已排查的铁路外部环境安全隐患问题。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分工

  (一)领导小组

  成立上陵镇铁路沿线安全隐患综合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督导、验收工作。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飞舞(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白铱濳(党委委员、副镇长)

  吴  伟(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  员:徐文锋(镇人大主席)

  曹  逸(镇委副书记)

  黄海丰(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徐锋彪(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曾鹏彪(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朱锋群(副镇长)

  朱运坚(镇综治办负责人)

  刘  波(镇交通办负责人)

  郑家明(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林坚忠(镇林业站站长)

  刘继昌(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曾荣晃(上陵镇派出所负责人)

  王发文(上陵镇交警中队负责人)

  何慰慰(镇党政办负责人)

  各村(居)主任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镇交通办,负责铁路安全隐患整治日常协调工作,由刘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分工

  镇派出所、镇交警中队:负责查处铁路地界红线内危害铁路安全的障碍设施及行为,各村(居)配合。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查处安全保护区内及铁路线路两侧100 米控制区违法用地行为(不包括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为)。

  住建部门:负责查处铁路线路两侧 100 米控制区违反城乡规划建设行为。

  综治部门:及时做好清拆后地段围挡工作。

  其它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开展专项行动。各村(居)相应成立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整治行动片区组,负责辖区内具体行动组织安排。

  四、工作步骤

  (一)集中清理阶段(6月底前)

  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和村(居)对前期摸排发现的14个重点问题,进行逐一甄别认定,凡是属于“两违” 建筑的,立即纳入拆除“两违”建筑专项行动重点清拆对象,对整治过程中发现遗漏的“两违”建筑做到应拆尽拆,专项清零,同时做好周边安全隐患整治排查。

  (二)查漏理顺阶段(7月1日至31日)

  结合第一阶段整治成效进行再排查,查漏补缺,确保不留死 角。对于14个重点排查对象中涉及历史遗留问题或者合法建筑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由各村(居)提出隐患排除整改意见后报镇领导工作专班进行个案分析处理。确保不出现空档漏段,做到“排查到底,整治到位”。

  (三)检查验收阶段(8月1日至30日)

  由镇领导小组组织对各村(居)问题整改成果进行验收,对 于整改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时整改,于8月底前形成整体整改报告并逐级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狠抓时间节点,扎实完成任务。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与铁路部门协调联动,综合施策,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信息互动,提升行动效能。对问题的排查认定、各有关部门间要加强信息互通和沟通联系,在处置过程中,尤其是执法过程中,要协调明确好执法主体,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同时对行动过程中遇到的突发事件,要立即互通信息并逐级上报,确保行动安全、有序、高效。各村(居)工作组需每周将重点问题整改情况报镇工作专班汇总。

  (三)畅通协调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快速反应、联合行动、阶段分析总结等工作机制,整合各职能部门的力量,形成合力,确保铁路安全隐患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切实保障铁路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