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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和平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40072771689/2022-00019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和平县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22-10-13
名称: 和平县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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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10-17  浏览次数:-

—2022年8月30日在和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和平县审计局局长 尤树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取得良好的开端,县审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实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要求,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入推进“1+1+9”工作部署,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抢抓“融湾”、“融深”等机遇,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全县经济运行平稳,2021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稳定财政保障能力,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面对新冠疫情、国家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财政增收困难、刚性支出逐年加大的形势,财政及各部门还是通过加强收入征管(2021年完成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906万元,占调整预算100.8%),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年清理盘活存量资金86580万元,比上年的19497万元增加67083万元,增长344.07%),积极争取上级资金(2021年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65000万元,新增债券35610万元)等措施增加财政保障能力,实现了2021年收支平衡。

  ——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兼顾使用县级财力,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力度,保障重大政策、民生项目和重点工程的实施。一是兜牢“三保”底线,树立底线思维,按照“两个优先”原则,牢牢兜住“三保”底线。2021年“三保”支出完成253125万元,占“三保”预算的100.14%;二是增强公共卫生保障能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79元,全年卫生健康支出46266万元;三是提高困难群体社会保障水平,低保、五保、孤儿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再次提高;四是持续加大教育投入,积极筹措资金支持福星幼儿园、林寨镇中心小学、彭寨镇中心小学、浰源镇中心小学、合水镇珊坪小学等重点项目建设。2021年教育支出81809万元;五是促进乡村振兴发展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2021年投入了66997万元促进乡村振兴发展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

  ——持续深化财政改革,提升理财水平。一是“数字财政”系统的建成,财政资金实现全周期管理;二是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草拟了《和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平县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平县直属国有企业薪资管理暂行办法》等资产管理办法;三是加强了财政资金的管理。2021年总预算“暂付款”首次实现零增长以及2021年4月份后未增加县级追加资金的办理。

  ——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取得一定成效。对于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县审计局加强督促、跟踪,对整改情况进行常态化追踪。截至2022年6月底,2020年度审计查出的6大类项目90个问题,有关单位已整改70个问题,整改完成率77.78%。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县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按照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对县财政局组织本级2021年度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县财政部门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增强民生保障,实现了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县级决算草案反映,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11789万元、总支出436956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12863万元、总支出10279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67万元、当年无支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30479万元、总支出23214万元。2021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总体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重大项目进度慢,预算执行率低2021年度剩余指标超1000万元的重大项目21个,涉及指标金额48447.76万元,剩余指标38621.73万元,执行率为20.30%。

  2.预算编制没有做到“量入为出”。县本级在2019、2020年土地出让收入仅为34800万元、36800万元的情况下,2021年初制定了高达85300万元的土地出让收入预算,年终实际完成收入24400万元,只达到年初预算的28.60%。

  3.历年非税收入结余未上缴国库。截至2021年12月底,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2354.35万元,为历年非税收入未上缴国库的结余数。

  4.虚列专项债券资金支出,涉及金额6200万元。和平县财政局将城区机械式立体公共停车库项目债券资金6200万元,列支拨付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因项目未开工又收回转挂“其他应付款”科目,至年末仍未实际拨付使用,虚列支出6200万元。

  5.专项债券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由于前期工作准备不完善及前期工作繁杂,2021年的和平县高清互动数字电视万兆城域网建设项目及和平县福和产业转移园北扩工程建设项目,分别安排了5000万元和18780万元,截至2022年2月底,实际支出了550万元和5778.3万元,支出率仅为11%和30.77%。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按照审计全覆盖的工作安排,2022年对14个部门单位的2021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全覆盖审计,以及教育系统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单位能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本部门职责,按照预算法等财政财务法规使用财政资金,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门预算管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一是预算编制不够规范,科目不够细化,涉及1个单位,金额40.11万元;二是无预算支出,涉及3个单位,金额1360.44万元;三是基本支出及政府采购超年初预算,涉及4个单位,金额919.08万元;四是扩大支出范围,涉及1个单位,金额2.22万元。五是非税收入征管不到位,存在欠缴情况,涉及1个单位,金额579.86万元;六是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上缴,个别单位占用非税收入,涉及5个单位,金额157.41万元。

  2.资产管理不够规范。一是增加资产未登记固定资产账,涉及12个单位,金额4696.53万元;二是固定资产购置未报上级部门审批,涉及1个单位,金额1.98万元;三是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涉及14个单位,金额176.02万元;四是采购未实行多家供应商询价,涉及1个单位,金额33.85万元;五是未按规定在中介超市采购中介服务,涉及1个单位,金额7.9万元。六是未向承包方收取履约保证金,涉及2个单位,金额147.99万元;七是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施工建设(最长工期超出15个月),涉及3个单位,金额2571.07万元。

  3.“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管理不规范。有3个单位“三公”经费超预算,涉及金额19.81万元;有1个单位公车管理不规范;有1个单位会议费开支不合规,涉及金额2.64万元。

  4.财务管理不规范。有3个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涉及金额147.3万元;有2个单位支付高温补贴、工资不合理,涉及金额1.34万元;有5个单位账务核算不够全面,涉及金额2266.46万元;有2个单位内控管理不够规范;有7个单位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或账外款未登记入账;有5个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涉及金额9.18万元。

  (三)乡镇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组织对阳明镇、上陵镇、古寨镇、合水镇、热水镇等5个乡镇2019至2020年度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镇政府能够执行预算法及各规章制度的要求,积极筹措资金,保工作运转,保民生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务管理薄弱。有2个镇财政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或被占用,涉及金额350.68万元;有2个镇向非预算单位拨款,涉及金额4.9万元;有3个镇部门决算与收支不符;有3个镇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20.66万元;有4个镇账务处理不规范;有3个镇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有3个镇报账手续不完备,涉及金额46.57万元;有2个镇支付方式不规范,涉及金额5.94万元;1个镇超范围使用征地工作经费,涉及金额55.37万元;1个镇少收非税收入,涉及金额6万元。

  2.工程管理不规范。有3个镇工程未及时办理验收、结算,涉及金额434.05万元;有2个镇未预留工程保证金,涉及金额9.73万元;1个镇工程结算时未按规定税率结算。

  3.资产管理不规范。有4个镇购买固定资产未登记固定资产账,涉及金额29.72万元;有4个镇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20.32万元;1个镇未按规定收缴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涉及金额49.16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组织对政府购买服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县城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及县城公厕建设管理等4个方面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各单位均能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

  (一)政府购买服务方面。一是县未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未制订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目录。二是县未制定政府转移职能目录。

  (二)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方面。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公益性岗位招募信息未进行事前公告。

  (三)县城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方面。一是未建立城市停车管理统筹协调机制。二是未建立停车管理工作的相关监管机制。三是未制订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具体实施细则及收费标准。

  (四)县城公厕建设管理使用方面。一是未制定县城公厕三年行动方案。二是未建立县城公共厕所“所长制”工作制度。

  三、公共投资和民生审计情况

  (一)公共投资审计情况。县审计局组织对县福和幼儿园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能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完成县福和幼儿园的创办工作,县福和幼儿园的建成为幼儿园所在地阳明镇丰道村及附近城乡村(居)民提供了约600个幼儿学位,有效缓解了县城新区幼儿入学难问题。县福和幼儿园于2017年经县发改局批准立项,2019年8月建成交付使用,建设总规模投资约2200万元,占地面积52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800多平方米,属于省级规范化幼儿园。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县福和幼儿园建设用地未履行审批手续;二是综合楼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三是综合楼工程招标时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不符合招投标管理要求;四是综合楼建设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未验收先交付使用,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要求;五是综合楼、设施设备等资产1764.61万元未登记固定资产账。

  (二)民生审计情况。

  1.县审计局组织对和平县村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卫生站建设极大改善村卫生基础设施现状,解决农村卫生站卫生资源匮乏的问题,增强对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提高村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平县村卫生站建设任务是203间,截至2021年12月底已建好验收结算167间,已建好验收未结算35间,未建设1间。截至2021年12月底,累计筹集资金5604.35万元,支出合计5604.35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村卫生站存在工程质量隐患,抽查了56间村卫生站,有47间存在工程质量隐患,占抽查数的83.92%;二是有7间卫生站虽已建好,但未搬入使用;三是多付工程款,涉及金额5.81万元;四是2019年批次的37间村卫生站已完工,但工程造价仍未结算;五是建设指标内有1间村卫生站未建设。

  2.县审计局组织对县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能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进行相关项目的建设,项目建设程序基本能做到合法合规,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能按要求拨付使用。2019年5月组织县教育局规划编制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2018至2020年度建设项目共21个(其中2019年度林寨中心小学合并建设项目1个),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县实际实施建设项目10个,暂时取消建设项目11个(2020年10月县政府常务会决定)。共筹集资金5849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64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4209万元),支出合计5298.7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64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3658.75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县财政项目资金安排不够科学合理,将资金安排到已完成建设的项目中,导致调剂使用专项资金874万元;二是林寨中心小学、礼士中学、浰源中学建设工程未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建设;三是四联中学建设工程未及时进行竣工评审结算;四是大坝中学、长塘浰东学校工程欠款89.08万元未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五是大坝中学、上陵中学、优胜中心小学、长塘浰东学校及浰源中心小学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等资产2197.97万元未登记固定资产账。

  四、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以上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落实“大财政、大预算、大资产”理念不到位,一些部门单位缺乏对预算管理的观念,缺乏“先谋事、再排钱”的工作主动性和前瞻性,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不充分;二是个别部门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对一些政策措施和项目建设的落实、建设执行不够到位;三是有些部门单位对遵守财经法规意识不强,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综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审计建议:

  (一)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强化财政资金管理。加快“数字财政”建设落实,进一步规范财政预决算管理,提高预决算编制质量,强化绩效管理,建立预算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健全项目支出标准,加强绩效运行监管、落实支出责任、优化预算编制,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积极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主动研判衔接各项政策措施,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协调机制、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促进政策措施落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激发经济发展活力。

  (三)着力加强民生资金管理。进一步压实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推动细化和实化各项政策措施,督促惠民利民政策落实到位,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高惠民利民资金使用绩效,促进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强化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意识,落实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保障项目及时落地建设;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强工程投资管理,促进项目提质增效。

  本报告反映的是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乡镇、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县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县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持续推进和平高质量发展贡献审计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