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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和平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4007277133N/2022-00003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和平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1-11-29
名称: 和平县司法局2021年工作总结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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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司法局2021年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2-01-19  浏览次数:-

  2021年,和平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委政法工作会议、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抓手,努力打造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现将2021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筑牢人民安全防火墙

  疫情防控期间,司法局积极筹备,迅速部署,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一是召开会议部署,强化疫情防控意识。多次召开局党组会、全体干部职工会,深入分析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并对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并落实专人同步转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的涉疫信息,为广大干部敲响警钟,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迅速把思想与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重中之重,采取有力措施,把本系统疫情防控漏洞堵上,严字当头、严管严控、严防死守,千方百计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二是全面摸清底数,落实疫情防控举措。根据省市相关指示要求,及时下发紧急通知,层层压实责任,要求以司法所为单位,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电子定位等信息化手段,对各辖区的社区服刑人员逐一开展健康状况和思想动态摸底排查,全面核实辖区社区服刑人员及其家人情况,确保排查到位、监管到位、预防到位。同时结合全维稳工作,要求司法所将每日社区服刑人员有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情况纳入到安全稳定“日报告”中,做到严密布控,实时追踪。协助、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社区服刑人员请假管控和追踪登记工作。截至目前,在册在矫社区服刑人员,尚未发现接触性感染情况。三是全面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狠抓物资保障,守好疫情防控每一道关口。要求每位司法行政干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风险意识,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做好动态调整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针对近期广州、深圳、佛山等地区出现散发本土病例的实际,及时做好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在岗必须佩戴口罩,尤其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法律援助、公证等窗口部门防控措施。同时组织做好疫苗接种工作,除自身特殊原因外,我局目前疫苗接种75人。

  (二)统筹协调发力加快推进法治建设更上新台阶

  1.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8个县直单位和17个乡镇政府全部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并按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县委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将法治建设和依法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报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均按要求将年度依法行政、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等抄报县委依法治县办,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2.做好2021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法治河源建设考评和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整改工作。督促指导各单位按照要求和时限向对口部门提交考核材料,完善相关台账材料,补短板强弱项,在准备台账资料的同时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要求各相关单位切实负起整改责任,履行整改职责,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细。

   3.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审议《和平县2021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和平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随后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县工作。

  坚持为民服务宗旨稳扎稳打提升服务群众质

  1.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1.0.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党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中国庆祝建党100周年,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进一步落实《关于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制度化经常化阵地化的意见》和《民法典》的正式实施,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进机关,进学校等六进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扩大“用法治方式规范公民行为习惯养成”试点工作,探索开展公民法治素养行动计划,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道德修养。

  1.1.围绕重要节点和重点任务,抓好法治宣传活动。一是贯彻落实市疫情网格化防控工作会议和县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社会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继续加强公共卫生安全和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普法宣传行动,充分利用设摊、宣传栏、电子屏、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重点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生物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动物防疫法、国境卫生检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二是围绕重要节点开展各类法律法规的宣传。在今年“3.8”、“3.15”“4.15”“6.3”“6.26”2021年食品安全周等重要节点,司法局联合县妇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国安办、县禁毒办、工商联、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国家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禁毒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活动。在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由司法局承办在县图书馆开展“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展览活动”,前往参观的干部群众学生达8000多人次。三是围绕重点任务开展法治宣传。第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颁布一周年之际组织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县司法局、县普法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以528日民法典颁布日为契机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以“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多形式开展《民法典》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等“八进”活动。第二,结合6月份禁毒、安全生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防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创建文明城市,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第三,加强新颁布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学习宣传。重点学习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社区矫正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统计法》等新颁布法律法规和实施的地方政府规章,通过集中宣传、以案释法、媒体传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至目前共开展各类法治讲座和集中法治咨询等宣传活动约1300多场次。

  1.2.普治并举,促进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一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今年3月初开始政法队伍开展教育整顿,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至目前共组织开展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咨询、公证等为民办实事服务100多件。二是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网上党史专题学考暨2021年度学法考试工作,今年我县有1万多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学法考试,参考率、及格率、优秀率达99.5%以上。三是抓好法治创建活动。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2021年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目前我县的下车镇和一村、合水镇中和村、彭寨镇龙安村三个村已成功获得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四是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契机,常态化开展“法律进村(社区)”活动组织普法宣讲团和“法律服务队”进村入户,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法治讲座”以案释法”“法治文艺演出”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让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走进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2.深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成效明显提高。2021年全县共有50名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截至目前,村(社区)顾问律师共提供法律服务3400件次,服务群众15479人次,其中接待群众咨询服务2498件次,出具法律意见书0份,审查合同2份,签约谈判83次,调解化解矛盾纠纷2件,代理法律援助案件20宗,开展法治讲座和法律培训795次。

  3.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运行正常。一是建好的11个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147个示范性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室名称统一规范、场地符合要求、功能设置合理、设备配置齐全。设置了公共法律服务岗、司法行政岗、行政复议、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律师服务等岗位,为群众办事提供了方向指引,有效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二是全面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按照省厅新下发的文件标准和要求,全面改造完善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并落实网络平台和热线平台派发的任务工单,在原来平台上升级改造,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广东法网三平台高度融合,并安排专人管理广东法律服务网“实体平台”。每天值班人员及时上线和录入台账进驻人员,及时办理公共法律服务工单,积极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领导干部接待日”活动,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

  4.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加强律师工作。

  我县共有律师事务所3家,公职所1家,10名执业律师,1名实习律师。没有出现律师执业权利受到侵害情况,律师参与重大、敏感、群体性案件及涉黑恶案件及时向局机关备案,未出现违法现象。建立和完善了律师参与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制度,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和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加强对律师代理涉黑涉恶、重大敏感案件的监督指导,引导律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履职尽责、严格履行案件报备制度,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截至目前,全县律师共办理刑事诉讼64件,民事诉讼85件,行政诉讼5件,参与法律咨询与社会公益150次。

  5.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加强“智慧法援”宣传推广应用工作,引导困难群众通过“智慧法援”服务平台、村(社区)顾问律师微信群等及时获取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截至目前,共受理案件总数237宗(刑事206宗,民事31宗、非诉讼8宗),接待群众咨询230人次。参与宣传活动5次,值班律师认罪认罚见证119人次。

  6.优质高效开展公证工作,提升便民利民服务。进一步完善各项公证管理制度制定出《十条便民措施》《公证费减免措施》等系列措施。截至目前,公证处接待群众咨询1200多人次。共受理520件,办结了508件,收费为24万元。

  守牢底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彰显新作为

  1.完善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了重点安置帮教对象服务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管控、帮教、帮扶措施,认真预防重新违法犯罪,严防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的发生。全面签订《帮教责任书》,实行“多帮一”制度。强化思想教育与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不遗余力地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中的外出务工人员的跟踪管理工作在重大节日、关键节点着重针对刑满释放人员重点群体进行排查。截至目前我刑释解教人员251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154人,社区矫正期满97人。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到100%以上,安置率97.5%重新犯罪率为零。至今未出现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2.大力发展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截至目前,我县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54次,共受理了1095宗矛盾纠纷案件,成功调处1094宗,调解协议涉及金额1048.2万元。其中林寨镇调委会3月份成功调解一宗农民工纠纷,讨回农民工工资185.5465万元。

  3.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集中入矫教育和警示教育

  1.0.实现“情况清、管得住、改造好”的目标。截至目前,正在接受矫正的有87(男73人、女14)。其中,缓刑86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全部对象纳入社区矫正管理体系中,社区矫正对象利用定位手机监管76人。没有出现脱管、漏管情况,实现了“情况清、管得住、改造好”的目标。

  1.1.积极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对象的集中摸排活动。对每一名社区矫正人员对象进行调查评估,以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失控。对全县87名社区矫正对象逐一进行排查摸底,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目前在管涉枪、赌、毒社区矫正对象有13人,其中涉枪人员9人,涉赌人员4人。截至今天,累计扫黑除恶个别谈话记录368人次,签订扫黑除恶保证书368人次,扫黑除恶专项教育谈话笔录124人次。经过排查,和平县无涉黑涉恶社区矫正对象,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1.2.积极开展“远程帮教”亲情帮教。远程会见是监狱、戒毒单位现场会见探访的延伸和补充,是一项严肃的执法活动,我局本着便民惠民的初衷,自201827日我局顺利开展首例远程会见以来,受到家属的一致好评,平台充分体现了便民惠民的属性。我们由家属预约申请到会见结束,严格按照省厅印发的《广东司法行政远程会见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远程会见管理工作》的通知,认真贯彻执行,实现了“近距离会见”,很好地节约了亲情会见成本,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今日,我局今年成功受理会见227宗,参与会见人数448,取得了良好成效,并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1.3.加强信息化建设。购置了22部管理手机用于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智能化、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科技在社区矫正工作的融合度;严格落实周报告、月汇报、季考评的管理制度和请销假、重大敏感时期逐人走访等制度,随时掌握矫正对象的心理和行为动态,确保监管到位,防止脱管漏管。1.4.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监督。开展重点案件交叉评查、智能化排查以及县社矫办联合县检察院到各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执行检查督导工作。进一步了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1.5.设立和平县社区矫正委员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切实加强和平县委、县政府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中共和平县委办公室、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中共和平县委办公室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和平县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完善制度供给,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进展

  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草案及县政府重要法律文书审查和清理工作,截至目前,政策法规股共审核和平县政府规范性文件6份,审查部门规范性文件2份、审查政府招标文件15件,其他政策文件13份。二是代县政府办公室拟稿《和平县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62日,县府办发布了该《主体清单》,明确了本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发文主体单位,并督促各主体单位建立健全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评估清理机制。202110月,按照广东省政府部署,结合市政府要求,对我县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了专项清理工作,共梳理了现行有效的县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50份,拟修订的文件1份,现已报县政府修订。三是着力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截至目前,我县行政执法主体录入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行政许可4898宗、行政处罚244宗、行政检查867、行政强制17宗。我局组织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参加广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截至目前为止,报名广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209人,共办理执法证107张,年审换证18人。规范了全县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四是着力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截至目前,共受理县政府行政复议案件13宗,其中7宗为行政确权案件,2宗为行政处罚纠纷,3宗为行政纠纷,1宗为信息公开。截至目前为止已审结7件;收到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共11件,其中6件为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案件,另外4件为东源法院及市中院一审案件,1宗为省高院再审案件,以上应诉案件均已参加出庭应诉。

  2.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我县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按照上级的要求,积极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各项部署安排落细落实,紧紧围绕“四统一”中心开展各项工作,推动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在本年度41日,已发布《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辖区镇人民政府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我县各乡镇均已实施综合行政执法。并先后两次组织开展了乡镇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乡镇综合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

  (六)高质量完成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政治建设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以来,和平县司法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部署要求,始终坚持做到以学习教育贯穿始终,筑牢政治忠诚;以查纠整改动真碰硬,整治顽瘴痼疾;以民意导向深化服务,注重成果转化,以总结提升加力攻坚,巩固拓展教育整顿成果结合我局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高质量完成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收到上级交办的两条线索均已核处完毕。进一步优化了司法行政队伍政治生态,以忠诚立魂、以担当破题、锻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行政铁军

      二、工作亮点

  坚持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结合司法局业务工作实际,积极探索经验做法,运用家风正能量,打造家风沐浴回归局社矫教育品牌。创建“一县区一品牌”家风社矫教育项目,以家风正能量对社矫对象实施矫正教育,矫正社矫对象的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主要做法是以信条为理念,以榜样为标杆,以正气来熏陶,以尊长来教育,通过一基地、一本书、一尊长、一聚会的工作方法,使社矫人员在润物细无声中由被动接受教育到主动接受教育,唤醒温情,达到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的目的,做实擦亮“家风沐浴回归路”社矫教育品牌。

  和平县司法局

  20211129